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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论文诈骗案侦破纪实

2017-12-14陆洋

齐鲁周刊 2017年47期
关键词:高某刘某王老师

陆洋

学术研究人员、教职人员若想获得职称晋升,需要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由于对论文的真伪和质量没有相应的考核标准,一些人为评职称,进而通过购买论文或版面刊登在相关期刊的行为屡见不鲜。在这种规则背后,有人看到了“商机”。在济南大学科技园(又称长清大学城),共有11所大学入驻,在校师生高达17万人。作为论文发表需求量庞大的大学城,诈骗者将罪恶的手伸向了这里。近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破获一起系列论文诈骗案件。嫌疑人刘某等人仿冒核心期刊制作假刊,数年来以帮发论文为名进行诈骗,受害者竟高达15800人次。

论文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别动,我们是警察!”今年4月28日,湖南省长沙市某民宅内,经过三天三夜的蹲点守候,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边培峰带领专案组民警破门而入。犯罪嫌疑人刘氏父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全部控制。随后,专案组民警根据早已掌握的线索,从刘氏父子两人的“假期刊”工作室内搜出一系列假期刊以及造假设备。至此,长清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联合长清分局网警大队、长清分局刑警便衣中队、长清分局大学路派出所,在湖南长沙警方的协助下将一个“假期刊发论文”诈骗集团一网打尽。

长清某高校博士生张欣就是此诈骗集团的其中一名受害者。2013年11月份,张欣准备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以备晋升加分。通过师哥介绍,张欣在网上联系到一个叫“高编辑”的组稿人。原本至少半年才能审稿印发的期刊,通过“高编辑”运作,一两个月就能出刊。高效率带来高收益,这样发表论文一版需要交费700元,一篇下来五六千元不等。

张欣因急于刊登论文,便交了钱,委托“高编辑”帮忙操作。但是,等到张欣准备晋升的时候,在知网上却查不到她发表的论文。知网作为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网络出版平台,旨在客观、规范地评估学术期刊对科研创新的作用,因此能否在知网上查到,成为很多高校审核论文真假的一个必要环节。张欣发现论文有问题后,通过QQ问“高编辑”为什么知网上查不到其发表的论文。“高编辑”说:“这个价格在核心期刊上发不着,给你发的副刊,能不能用就看你单位了。”所谓副刊,就是假期刊。张欣这才恍然大悟,之后再联系“高编辑”,QQ、电话已经都被拉黑了。

遭遇“论文中介”的骗局,除了张欣,仅山东境内就有近50人。很多受害人拿着假期刊评职称时被学校查出来了才知道被骗,这其中大部分是高校教师。为了能够靠捷径顺利评定职称,有不少高校教师尝试用非常规手段来“发表论文”。

据四中队办案民警高恩恒介绍,虽然论文诈骗的现象早已存在,但直到去年3月14日他们才接到报案。最先报案者是四名长清当地的高校教师,他们四人分别通过“高编辑”在假期刊上发表论文后,企图通过当年学校组织的职称评定,不料却被学校查出所发论文的期刊为假期刊。几位教师互通有无,才发现是上了同一个人的当。然而,他们所气愤的是“错过了提报有效材料的时间,耽误了当年的晋升。”高恩恒告诉记者,“大多数受害者碍于面子,或者因为被骗金额不大都选择不予报警。”

接到报案后,长清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在吴存祥副局长的部署下,长清分局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由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庆国指挥,抽调了四中队、网警大队以及便衣中队精干力量,多警协作,共同侦查此案。

四中队民警通过对比真假期刊,发现假期刊虽然印刷和纸张都存在瑕疵,但排版和內容都仿效得很像。印刷这样一本假期刊,成本并不低,这背后一定隐藏着一个犯罪链条。立案侦查后,办案民警首先掌握了“高编辑”的银行账户和QQ账号。通过这些,很快锁定了“高编辑”的真实身份。

“高编辑”即高某,现居日照市东港区。2016年5月18日,高某在家中落网。据调查,高某2008年在山东某高校读研究生,期间通过联系部分普通刊物给班里同学代发论文,代发一篇收费二三百块钱,每篇能赚二三十块钱,后来给学校的学生和老师代写论文。2011年4月,代发论文一事被中央电视台暗访曝光,学校因此对其开除学籍。离校后,因为档案里有开除学籍记录,高某失去了事业编和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考资格,之后继续代写代发论文。

2013年年底,高某在一个征稿QQ群里看见“王老师”关于发表论文的广告。“王老师”自称是北京的期刊编辑,能代发教育类的核心期刊和普通期刊,并称能从《教师教育研究》《教育研究》《教育学》《中小学教育》这四种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王老师”给高某发了一个征稿函,函中作者要求一项写的是讲师或者硕士。“我一看这个函就知道是假的,因为核心期刊对作者的要求很高,一般讲师和硕士不可能从核心期刊上成功发表论文。”高某说。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需要至少六个月的时间,而通过高某代发论文的这本《教师教育研究》,则是高某联系“王老师”仿造的,一两个月能够拿到刊物。高某给“王老师”介绍需要发表论文的老师或者学生等“客户”,“王老师”则安排专门排版、仿制、印刷的人员完成后续出刊事项,高某从中赚取差价,被称为“组稿人”,实际就是中介。接触上“王老师”之后,高某在论文诈骗的犯罪道路上越走越深。

家庭作坊印出“核心期刊”

通过进一步审讯,民警掌握了高某与“王老师”的作案过程。高某通过QQ或邮箱收集“客户”论文发给“王老师”,几分钟后就能收到论文审核录用的通知单。但高某怕被怀疑作假,往往不会接着把通知单发给“客户”,而是过一段时间再发出录用通知。“客户”收到录用通知单后,按照事先约定,把版面费打到高某的银行卡账户上,打完钱后三十天左右,仿造的《教师教育研究》《教育研究》等假期刊就印刷出来,由“王老师”直接邮寄给这些作者。一般“王老师”根据发表期刊权威级别,每发表一篇论文,向高某收取一千至一千二百元不等的版面费,而高某向“客户”收取五千至六千不等的费用。

根据高某的供述,“王老师”作为上线,是一网打尽这个犯罪团伙的关键。此时,民警掌握“王老师”的QQ账号、银行账户以及一个座机号码。经查,所有有关“王老师”的注册信息都在北京。办案民警随即前往北京调查,却一无所获。经过大量的分析研判,民警终于发现“王老师”的位置实际在湖南长沙,北京只是他放出的烟雾弹。

经过大量侦查,由边培峰带领的抓捕小组三赴长沙,终于确定了嫌疑人在长沙的具体位置。2017年4月28日,“王老师”被民警在长沙的家中抓获。经审查,“王老师”本名刘某,系湖南长沙人,1986年生人,初中毕业后一直无业至今。高某在网上搜到刘某以“王老师”身份发布的代发论文广告后,通过QQ、电话联系,说手里有大量论文稿子想做期刊在山东的代理。两人谈好价格和合作方式,约定刘某给高某每发表一篇论文收取200元钱。刘某给其他“组稿人”发表一篇文章要价80元,而且刘某为了规避风险一般不会直接联系“客户”,而是等出刊后交由“组稿人”向“客户”分发,但高某要求“把期刊做得更逼真一些,直接邮寄给作者”风险比较大,所以要价高。

民警侦查发现,这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家庭作坊式运作的论文诈骗集团。在刘某印刷假期刊的工作室内,发现了大量假期刊,其中包含国内许多行业内著名的核心学术期刊。围绕刘某进行调查,这个犯罪团伙的作案轨迹渐渐暴露出来。“单单就一名受害者的被骗金额看,诈骗金额不是很多,但是面向全国各地,数字就很可观了。”据高恩恒介绍,光是刘某的银行流水就有上万条打款记录,而涉及案件的其他信息更是不计其数。

刘某供述,他于2012年下半年开始干“组稿人”,搜集需要发表论文的客户,如果客户不会写文章,刘某就从网上搜集资料代写,然后交给姨家的表哥张某排版。看着张某赚钱比较快,刘某就开始和其父亲单干。他从学校官网或者与发表论文相关的网站上搜索作者的名字和联系方式,然后发出征稿通知、发稿邀请函,上面留下邮箱、QQ号和两个北京电话号码,好让客户联系时相信是北京发出的真期刊。很多人主动跟刘某联系,有的是“组稿人”,有的是老师、学生等普通客户。“客户”直接联系的大部分是真想发表论文,而“组稿人”联系则都知道是假期刊,刘某也会直接告诉“组稿人”是假期刊。高某就是刘某下面“组稿人”的其中一个。

刘某本人实际一直居住在湖南长沙,很少去北京,他印刷在期刊上的010—56****81北京号码办理了来电转接业务,有人打电话咨询,会直接转接到刘某手机上。这样,刘某在长沙的出租房里就能接到电话,并能让来电人相信拨打的就是北京电话。同时,刘某和他妻子也在这间出租房里编辑审核稿件。

据办案民警韩锋介绍,在实施诈骗之前,刘某和他的父亲确在出版社打过工,所以父子两人对杂志出版业务都很熟悉。刘氏父子陷入论文诈骗的深渊与整个行业处于“灰色监管地带”不无关系。刘某的父亲,现年52岁,初中文化,2006年左右,跟着别人在北京某杂志社打工,后来想自己做这种生意就回到长沙。一开始只是帮别人编辑论文,找正规期刊或者论文集审核发表,然后收取一定费用。后来到2011年,刘某的父亲觉得“发表正规期刊挣钱太少,而且时间太长,不如做假期刊来钱快”,就开始对照正规期刊仿造。“如果是‘客户自己写好的论文让我发表的话,收150元左右,如果是让代写然后发表的话,收260元左右。”最终,他也将儿子拉进了这个泥潭。

刘某甚至把自己的妻子也培养成了一个“能够进行简单排版”的“假编辑”,而他的父亲则负责沟通印刷厂方面的事宜。也就是说,所有出自刘氏父子手中的假期刊都是由自家人完成,刘家俨然就是一个小的“假期刊”作坊。

职称制度能否破冰?

经民警调查,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组稿人”会与多个上线即“期刊编辑”联系,分别仿造不同类型的期刊发表论文。中介“组稿人”之间也会相互委托,而同一个上线“期刊编辑”也可能仿制多种类型的期刊,错综勾连有钱就赚。

高某联系的其他“组稿人”中有一个叫朱某华,原是河南省漯河市某高等专科学校专职教师。2012年左右,朱某华需要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从网上找到相关邮箱并投稿,收到录用通知书后向对方打款,随后收到一本发有其论文的核心期刊。两个月后,像其他受害人一样,朱某华在知网上查不到其发表的论文,电话联系出刊编辑却打不通,才明白期刊是假的。

无意中触碰了论文诈骗的产业链,朱某华却在心中埋下了贪婪的种子。从一名受害者到实施诈骗者,朱某华没有经历太复杂的心理过程。在这之后,高某从网上看到朱某华的信息,联系他询问能否发表教育类核心期刊,朱某华想到了其被骗的假期刊,便答应高某帮忙代发,高某通过电子邮箱给朱某华发稿,朱某华联系其被骗的假期刊进行发表。就这样,朱某华从一个受害人变成了“组稿人”。

据统计,2011年以来,高某从刘某处联系发表论文近二百篇,获利二十万余元,从朱某华处联系发表论文十余篇,获利三万余元。但奇怪的是,这么多受害者,却很少有人报案,甚至当民警跟这些受害者联系时,不少人并不愿意配合。据高恩恒介绍,在很多地方,对于论文的审查不严格,不少人拿着发表论文的假期刊,也顺利通过了审核。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更不愿意站出来了。

近年来,从教授博导到普通学生,媒体曝光的论文造假事件呈高发态势,早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在网上搜索“论文发表”,就能轻松找到上万个相关网站,有的甚至直接写着提供论文代写服务,代写代发职称、学位论文,要价几千到几万元不等。

此次济南长清刑警破获的论文诈骗案件,涉及全国各地五个省,十余个市,其范围之广令人震惊。需求促生市场,不仅学生和老师,很多行业在职称晋升的时候,都有发表论文的要求。这些人往往“病急乱投医”,妄想通过非正规手段发表论文。

实际上,这在某些时候竟然是可行的。据办案民警介绍,此案中高某经手发表的论文,不全都是假期刊,还存在部分非核心刊物的小杂志,这样的杂志刊登论文的门槛较低,但因其含金量和影响力较低,发表的实际用处并不大。

论文发表行业之乱,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其中的诸多潜规则,外界也是耳濡目染并不陌生,比如聘请枪手一条龙服务、復制粘贴式的抄袭、花钱购买刊物版面等,既催生了论文行业的虚假繁荣,又带来整个行业的良莠不齐,以致假期刊、鸳鸯刊等乱象层出不穷。

就在去年4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征求意见公告中,把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定义为学术不端行为,但是在某些高校审计中版面费的报销依然没有受到任何惩处,这至少说明有偿发表论文可能是不道德的,但是不犯法。高某以及他背后的犯罪团伙被依法处置,而更多处于灰色监管地带的行为却无法可依。尤其是,那些企图有偿发表论文获取不当得利的研究者们以及研究生们,他们的行为又有谁来监管。高某所利用的“商机”,实为整个行业生态的冰山一角。

有需求就有供给,就如同假文凭的泛滥成灾一样,“论文诈骗”既是职称制度所催生的怪胎,也是你情我愿的一种游戏。近五年来,连续作案却少有举报,甚至拿着假期刊也能完成职称的晋升,这未免不是一种黑色幽默。这一切,恐怕要归结于职称制度的原罪,让骗子和受骗者都陷入了欲罢不能的境地。

当论文发表与个人利益紧密相联时,利诱就会让人或主动或被动地造假。2015年的一组数据显示,27.6%的教师认为职称问题给他们带来了繁重压力,19.7%的教师认为发表论文给他们造成重压。论文成为一道横亘在职称评定路上的栅栏后,就会冒出不同的方式寻求跨越。解决这一乱象的办法,除了加大监管和加重处罚之外,更应淡化论文在职称评定中的“含金量”,使职称论文的作用被弱化,由功利性目的向理论研究成果的本义回归。

长清论文诈骗案的背后,反映了作为一种“价值附加”,论文也可能成为人们的一种犯罪方式。只有当需求得到遏制,“论文诈骗”才会失去依附。改变职称评价体系和参考标准已不容回避。

日前,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印发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尚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的可以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此次职称评审权下放高校,有利于放活高校自主独立办学,建立符合教育人才特点选人用人机制。其实,近年来许多地方的职称制度改革已悄然试水和破冰,比如有的高校规定“书教得好,照样可评教授”。能否发表论文已经不再成为某些单位竞聘职称时的必要条件,在改革的另一端,我们乐于见到,“论文诈骗”将不再成为一些人堕落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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