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环保理念下的航道保护
2017-12-13黄波
中国科技博览 2017年42期
关键词:环保
黄波
[摘 要]如今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日益突出,其中航道的污染与防治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因而本文在环保理念的指导前提下,明确划定航道保护范围,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进行论述关于航道的保护问题,并且对疏浚工程这一重点问题进行浅在的分析。
[关键词]环保;航道保护;航道法;疏浚工程
中图分类号:TU7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42-0394-01
水运,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中最重要的运输方式之一,相比其他运输方式,具有运量大、能耗小、成本低、污染少等优势。而航道又是水运的基础。我国现有内河航道通航里程约13万公里,沿海航道通航里程8000多公里,我国这些航道承载着我国重要的运货总量和货物周转总量。同时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们在保护航道的同时,应遵循综合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与保护环境与生态系统的原则。本文就此问题,在此浅谈环保理念下的航道保护。
一.明确航道保护范围
航道保护范围是指在航道管理的尺度以外,出于保护目的而划定的一个管理范围,它包含护坡、护岸等整治构筑物以及心滩、边滩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保护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流域管理机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和航道保护实际的需要划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航道的保护范围,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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