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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的“套路”都是“不归路”

2017-12-13宗和

党员文摘 2017年11期
关键词:党纪国法建业东明

宗和

贪官,不管是行贿、索贿,还是应对审查,都有自己的“套路”。

贪官暗示行贿“五步法”

贪官的索贿套路,就是暗示行贿的“五步法”:

第一步:拿政策法规最上限来吓唬你。比如关于超生罚款,政策法则是这样定的:按人均收入的两倍到四倍罚款。贪官就会按四倍算出罚款金额。被罚的人一看到上限罚款金额,一般都会说没那么多钱,看能不能少点。这种“讨价还价”就给了贪官腐败的机会和信心。

第二步:主动暗示你应该走关系行贿。还是拿超生罚款的案例来说。某主任会说:“这是通知书,还不是处罚书,你拿回去想一想再来找我们吧。”如果被罚的人故意装糊涂:“我根本没有办法想的,拿不出这么多钱。”主任就“点拨”道:“这是法规,我们也没办法的,我们只是按章程办事,反正就是两倍到四倍,县长来求我也要两倍,你自己看着办吧。如果三个工作日不来处理,说明你已经同意这个处罚决定了,那么就按四倍罚了,你想清楚。”这话已经很明显了,要罚少点,那就得意思意思了。

第三步:拿了好处继续贪,直到达成他们的目标。当事人行贿后,贪官一般不会满意,胃口也会大起来:“这个事挺难办的,有多少多少部门要打通,我想你是懂的,求人不容易啊。”

第四步:打预防针,留一手。这些贪官也担心当事人事后揭发他们,所以他们会留一手,继续为难、警告当事人,甚至威胁,直到拿他没有办法为止。当然,随着贪官一个一个落马,他们变得更加谨慎了,说话只说官场上的话,收受钱物会非常小心,不轻易让行贿者留下证据。

第五步:瞄准下一个行贿者,重复以上的四个步骤。贪官的欲望是日益膨胀的,只要不进监狱,基本不会收手。

贪官对抗审查的三种套路

当然,贪官最终的下场都是一样,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不过,在审查这些贪官时,又会遇到一些对抗套路。最近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总结了违法违纪官员对抗组织审查的三种方式。

保持低调,装穷不露富。说起装穷的贪官,最为人熟知的是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他平时骑一辆旧自行车上下班,穿的衬衣、裤子被评价“一看就是便宜货”,在开会或考察时,显得很“土气”。但其落马后,被曝出他的一套房子里,藏有2亿多元现金。去年10月,他被判死缓,不得减刑假释。

自我设限,只跟“信得过”的商人隐秘交往。有官员发现朋友圈太杂容易出事,就自我设限,只跟所谓“信得过”的商人隐秘交往,进行利益输送。例如已获刑15年的南京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季建业,据检方指控,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他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其中有1065万元来自徐东明、朱天晓、朱兴良3名商人,占到受贿总额的94%,且行贿时间长达20多年。

1992年下半年,季建业便与徐东明相识。徐东明“嘴巴严,为人低调,深得季建业的信任”。在20多年的交往中,季建业先后为徐东明在职务调动、承揽项目、开发房地产、竞拍土地等方面提供帮助。

隐身其中,寻找掮客“代言人”。由“白手套”在前台捞钱,把自己“隐身”幕后,是一些高级领导干部的“贪腐秘诀”。

通过“白手套”的受贿方式,在上述提到的季建业与徐东明的来往中也有所体现。季建业受贿的1132万元中,有910万元都不在他本人名下,而是委托给徐东明“保管打理”。

贪腐1.35亿元的杭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长张新,则有着多只“白手套”,他多年来往的房地产中介公司老板董一麟就是其中之一。有人给张新送钱时,张新不方便接收,便由董一麟出面接收、保管,需要用钱时,就找董一麟“划拨”。

贪腐新套路:

年轻化、隐蔽化、市场化

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不过,在与“猎手”斗智斗勇的过程中,这些“狐狸”也琢磨出了一些贪腐的新套路。

“权钱交易日常化,犯罪行为市场化,收受贿赂间接化,实现利益期权化,犯罪手段智能化,谋利方式隐秘化。”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四局业务指导处处长赵武安分析了当前反腐风暴下的职务犯罪新形势。

赵武安称,如今职务犯罪中贿赂犯罪比重不断增高,“以前国企中贪污犯罪现象较突出,近几年规范权力使用,贪污罪数量大幅减少。从1998年开始,贿赂犯罪已经上升为最常见的职务犯罪”。

近年来,职务犯罪还出现了年龄泛化现象。赵武安称,从前有一个“天花板现象”,指59岁左右的干部抱着“反正升不上去了,退休前捞一把”的心理大胆贪腐,但近几年却发现,职务犯罪中越来越多地开始出现年轻干部的身影。

同时,职务犯罪方式渐趋隐蔽化、市场化。比如季建业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以大拆大建闻名,他不直接收现金,而是他人到什么地方,开发商就跟到什么地方,挣的钱有他一份。

还有的是通过市场交易的形式实现。比如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通过借钱低价买入房产,高价转手后得到差价。

所有“贪腐套路”都是不归路

不管是老套路还是新套路,貌似高度隐秘、天衣无缝,但始终难掩其权力寻租、触犯纪律底线的本质。

纸包不住火。自设“套路”只是违纪干部的“遮羞布”而非“护身符”。企图用“套路”套走危机,套来毫无风险的好处,无异于痴人说梦。事实证明,违纪问题藏到哪里,党纪国法就会挖到哪里,哪一个贪官不是被“贪腐套路”牢牢套住?

所有“贪腐套路”都是不归路。讲“套路”不讲纪律,讲“分寸”不讲原则,只会让锁在脖子上的枷锁越勒越紧。把自设“贪腐套路”遮蔽下的区域看成是违法乱纪的“安全范围”而肆意搜刮敛财,与埋头沙中的鸵鸟无异。以自己的贪腐逻辑与组织“玩暗战”,即使套路再多、手段再妙,也都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干净为官、清白做人,远离掩耳盗铃的把戏,避免作茧自缚的自欺欺人,才不會在“贪腐套路”中越陷越深。

(综合摘编自《看天下》《中国纪检监察报》)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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