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珍贵的首饰
2017-12-06草莓
莫愁·天下男人 2017年11期
草莓
有一次看朱军采访著名作家刘墉。刘墉的太太对丈夫的评价是:“他是一个极有情趣,也极没有情趣的丈夫,他会在我面前唱歌、跳舞、献花。但他不喜欢逛街,更不喜欢上馆子吃饭,尤其是家里来客人或参加集会。他都不配合。他是一个极大方又极小气的人,他喜欢捐学校、做公益,但坚决不用自己的名字,他舍得给我买衣服、买首饰,但上电视永远穿那套西装,打那条领带,冬天总是穿那件三十年前带到美国的很丑很旧的羽绒服……”
对于太太这番评价,刘墉说:“没错,我穿那件羽绒服进商店,人家确实不理我,认为我是个乞丐。可当我太太穿着貂皮大衣,戴着耀眼的首饰走进来把我的手一挽,人家马上就对我热情了。这使我从中体会到,男人也佩戴首饰,太太就是丈夫的首饰。”
观众掌声四起。刘墉说的这话,我的理解是,太太如果是丈夫的首饰,那一定要做男人一生中最珍贵最爱惜的一件首饰,否则,他今天戴这件,明天又戴那件,岂不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了?同时,作为女人,也从这话中得到启示:女人,说到底还是要悦己悦人啊!首先我们得把自己当成珍贵无价的珍宝,时时打磨,时时泛新;其次,如果想嫁人的时候,要擦亮眼睛,一定要嫁个一辈子把你当成珠宝一样爱惜的人。两者缺一不可。生活中不乏这样的男人:没娶回来的女人,像捧一颗夜明珠一样小心翼翼;娶回来的女人,就成了一颗玻璃珠。所以世上才有那么多怨妇。女人,嫁个把自己当宝贝的男人并不难,難的是,一辈子他都把你当成手心里的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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