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强镇扩权
2017-12-05李警锐石香云
西部大开发 2017年3期
关键词:经济
李警锐 石香云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提出六项改革任务,即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
郡縣治,天下安。给予经济发达镇政府更多权力,将进一步增强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激发镇域更大的活力。专家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方向,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等任务有利于长远发展,符合未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向。
经济发达镇权限进一步加大
因地制宜部分县级权限可下放至镇
“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广东东莞虎门镇全会中这样提出。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部署要求,加强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指导意见》就总体目标、改革任务提出了要求。
改革要求的背后,是经济发达省份的强镇破除体制限制的诉求。
自2010年以来,中国已有多个省市开展被称为“强镇扩权”的试点,为探索和创新新型城镇化行政管理体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但仍存在人口集聚多、经济规模大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等问题,这种“小马拉大车”现象也被形象地比喻为“脚大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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