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广东省科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遇到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7-11-30曾铁城

科技与创新 2017年19期
关键词:核定额度总量

曾铁城

(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广东广州510033)

广东省科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遇到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曾铁城

(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广东广州510033)

绩效工资,是指以员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员工的工作成绩、劳动效率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分配的奖励性工资。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员工的实绩和贡献,是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自主分配。广东省科研事业单位在推进实施绩效工资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与困难。在借鉴外省一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广东省推进实施绩效工资提出了发展建议。

广东省;科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科研人员

2006年,我国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拉开了改革的序幕;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步实施的决定使绩效工资改革逐步推开。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目的就是打破以往“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式的工资分配制度,架设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事业单位的效率和公共服务功能。

1 科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中的问题

广东省从2011年起,提出推进实施绩效工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推进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1 核定的总量数与原来的收入水平差距大

按照2011年时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实施绩效工资,重点是归并,按制度入轨,而不是一刀切,大幅减少科研事业单位的收入。目前,广东省的一些科研事业单位已经按照当时的文件精神,清理了一些不合规项目,并将原来的一些补贴津贴归并入岗位津贴,在此基础上,这些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单位原有基础、业务发展、高层次人才密集等因素,按照文件精神上报了相应的额度,但最终由上级部门核定的额度比其上报的额度低很多,从而使得这些科研事业单位在实际操作上,很难按照核定的额度来推进实施,遇到的阻力很大。

1.2 部分职工对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大

对于核定绩效总量比上报数额低较多的科研事业单位,如果严格按照核定的绩效总量来操作,将会降低职工的工资收入,而且下降的幅度比较大,从而会影响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经济学理论上,有“货币工资刚性”的提法,即货币工资确定之后不易变化,尤其是不易下降的特性。而且目前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如果降低职工收入,那么职工会很难接受。这些科研事业单位职工,原来的劳动付出是可以得到相应的报酬,但核定绩效总量后,其劳动付出体现不出来或体现得不够明显,这样就会大大打击职工的积极性。而且总量控制后,职工干多干少,收入差别不会很大,体现不出“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与推进绩效工资改革的初衷不一致。

1.3 低核定总额影响人才和业务的发展

据了解,一些科研事业单位在接到核定通知后,在单位内部宣传有关政策、征求职工的意见,并讨论研究相应的推进方案。但在这一过程中就出现了一些不好的现象:①职工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比如不再承接一些难度较大的课题任务,或不像以前那样积极开拓横向市场业务;②造成人才队伍的不稳定,比如部分职工感觉到绩效总量核定后,收入下降较多,在工作上积极性明显下降,个别职工甚至在思想上出现波动,有辞职或调走的念头。较低的绩效工资核定额度,会对这些科研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稳定和业务发展造成较大的影响。

1.4 部分科研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积极性下降

部分科研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积极性下降,会使离退休人员超支部分资金来源保障受到影响。广东省的一些科研事业单位属于财政核补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超支部分主要是由单位的创收来解决。由于历史原因,一些科研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比较多,每年离退休人员超支(包括节日补贴、住房改革补贴、生活补贴、公费医疗超支等)高达100多万元,绩效总量核定后,如果这些单位的在职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只是按照绩效核定的数量来工作,那么单位就没有多余的创收来承担离退休人员超支部分,这无疑会影响以前为社会作出过贡献的离退休人员今后的生活,有可能会引起这部分人员的不满而出现上访、示威等不稳定现象。

1.5 单位没有同步推进或推进实施情况不一

高校、卫生、科研等系统单位没有同步推进,或推进实施的情况不一,使大家容易有对照、等待的心理。据了解,目前广东省在推进绩效时各系统单位的进度不一,或推进实施的情况不同,有些系统目前尚未上报绩效总量申报,有些系统尽管上报了总量数,但尚未收到批复的通知,而有些系统已经收到核定总量的通知了,但各单位的推进实施进度不一。正是各系统的进度不一,使得大家都有等待、对照的心理,再加上一些核定数比申报数低很多的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而使绩效工资很难真正有效推进,而推进的部分单位,是属于核定数比原来实际发放数还高或差不多的单位。

1.6 没有每年核定新增的绩效工资额度

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额度后,上级部门没有考虑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和物价消费水平增长等因素,每年给予核定新增的绩效工资额度,使得绩效工资总量没有一个年均增长的机制,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广东省的一些科研事业单位于2013年按照当时申报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到2014年收到上级部门对2012年度绩效工资总量额度的批复,这些科研事业单位多次反映要求每年核增绩效工资额度,但未收到相关回复,以致这些科研事业单位2013,2014,2015,2016年度的绩效工资总量仍按照2012年度核定的额度执行,缺少每年正常增长的机制。

2 外省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的经验借鉴

笔者曾到外省的一些科研事业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到外省实施绩效工资的情况,其中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广东省学习和借鉴,主要包括:①上级部门对其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是在承认其过去收入现状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降低原来的收入水平,更没有大幅度减少收入。②尽管调研单位属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但是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是可以在公益一类的基准线上,按一定的比例上浮,而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数,在渠道上主要是由政府财政解决。③为了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政府对科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也没有严格控制死,在政策上还可以采用一些手段来发放。

这些手段主要包括:①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不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②可以通过上交创收的形式来增加绩效工资数额的发放,比如要多发A万元的绩效,需要上交2A万元的创收来增加发放的额度。这种做法既有利于鼓励科研事业单位积极开拓市场业务,又有利于增加政府财政的收入,起到“一石二鸟”的作用。③允许部分项目收入,比如“X项目”收入不纳入到绩效工资总额里。其中,“X项目”是指财政横向支持的项目,该类项目属于财政的转移支付,不用纳税、不需开发票,只开财政收据即可。

目前,外省的一些科研事业单位,在推进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并没有遇到过多的阻力,主要原因是这些地方基本上都是在保持原来收入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操作,并且除了核定的绩效总额外,还有相关的政策规定部分的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限制,从而保证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3 对广东省推进实施绩效工资的建议

借鉴外省一些科研事业单位在推进绩效工资实施方面的做法,针对广东省遇到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发展建议。

3.1 建议一

绩效总量的核定,建议是在保证原来收入水平不变的基础上,对新增的部分或财政资金部分进行核定。在绩效工资推进过程中,既要符合政策的原则,又要稳步、连贯性地推进,不能搞“硬着陆”。比如对于原来收入较高的事业单位,可以相应地给予较大的绩效额度,至少不低于原来的收入水平(可以按前三年的收入平均数作为参考),控制主要是对以后的增量进行适当的限制,这样单位职工才比较容易接受,政策才具有可操作性。

外省的一些做法,就是在承认原来收入的基础上进行的,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或者,绩效核定只对来自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部分进行核定,而不要对来自市场创收的收入进行核定,否则容易打击这些事业单位开拓市场业务的积极性,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精神不符。

3.2 建议二

除了核定的绩效总量外,建议有一部分不受总量限制的收入用来激励科研人员开展研究服务工作。外省的一些地区,除了按规定核定绩效总量外,还出台相关的政策来保证部分收入不受绩效总量的限制,这样就不会打击科研人员开展研究服务的积极性,其经验做法值得广东省学习和借鉴。结合广东省实际,可以考虑采取以下的操作方式,并给予相应的政策保障:①根据《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可以从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不高于30%(软科学为50%)的费用来支出人员费用,对于这些费用,建议可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的限制。②对于事业单位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以及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益,建议不受绩效工资总量的限制。目前,我国浙江省、武汉市已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比如《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资产〔2014〕2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武汉地区高校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意见》(武政〔2014〕27号)。③可以参考外省的做法,通过上交创收的形式来增加绩效工资总量的发放,但上交比例不能过高,否则难以操作,比如事业单位要多发A万元的绩效,需要上交0.2A万元的创收,这样既可以激发事业单位开拓业务的积极性,又可以为财政收入作贡献。

3 .3建议三

绩效工资的实施,应当是系统、同步地推进,以保证公平公正。当前,广东省绩效工资实施在推进上进度不一,有的系统单位甚至还尚未提交绩效总量的申报,从而使得各系统单位对此事都心存怀疑,不知能否真正有效推进。因此,上级部门在推进实施前,应当系统地做好上层设计,从更加全面、全局的角度考虑问题,力求对各系统的事业单位能做到公平、公正,不能让走在前面的事业单位感觉到“吃亏”,否则像这样的改革难以真正、深入推进。

[1]王元群.如何破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难题[J].劳动保障世界,2012(5):45-47.

[2]张燕.关于绩效工资改革的若干思考[J].经营管理,2012(6):34.

[3]王怡.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若干思考[J].交通财会,2010(12):29-30.

[4]徐昌璞.浅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存在的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11(22):104-105.

[5]刘振夏,柳大伟.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J].经营管理者,2011(3):191-192.

[6]余茂才,余友明.上海发展都市工业的考察报告[J].工业经济,2002(10):79-83.

〔编辑:刘晓芳〕

D630.3

A

10.15913/j.cnki.kjycx.2017.19.011

2095-6835(2017)19-0011-03

曾铁城(1984—),男,广东罗定人,就职于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办公室人事部,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人事管理工作。

猜你喜欢

核定额度总量
202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比上年减少517万人
山西运城:上半年一产增加值总量全省排名第一
中国高碳行业上市公司碳排放总量榜
信用卡临时额度暗藏三大雷区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思考
沪港通一周成交概况 (2015.5.8—2015.5.14)
江津区河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及分阶段限排总量控制方案研究
水库移民无法核定人口分布的调查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