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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膜

2017-11-29陈春儿

野草 2017年6期

陈春儿

从温暖的被窝里跳出来,套上冰冷的裤子,红搓了搓双腿,舒缓了下爬满鸡皮疙瘩的皮肤。以冲刺速度洗漱,15分钟后下了楼,如果不堵车,应该赶得及正常时间开店铺。

昨天晚上红辗转难眠,比平时醒来晚了半小时,不过还是习惯性赖床了。在冬天,她喜欢赖会床,把这当成是给自己发放的福利。当然,脑袋从一醒过来就开始工作了,她习惯了在赖床的时候考虑一些问题,或者做某个决定。

红打算下午出发,这样就可以错开午饭时间,她可不想为难自己,别别扭扭,又难堪又疑心,以这样的心态来吃菜吞汤,不会是件轻松的事情。至于理由,那太容易了,她开着家店铺,注册为某某公司,还请了三个工人。

红驱车走在路上,目光炯炯,直奔目标。其实,她对此行目的地完全陌生,只知道一个大致的方向。岩岭是毗邻芙蓉市的一个小城,两者相距36公里,沿320公路一直往西就对了。红没把握自己会不会在某个分叉路口走错了方向,上路再说吧,手机导航还不知道怎么用呢。

11月初,没有太阳的天气,冷冽,沉闷。两边连绵低矮的山半隐在雾霭中,小公路灰蒙蒙的,車子比平时开得快,急躁而冷漠。

那些已经到了收割季的稻田,熟透了的金色大面积铺陈着,使人想起浓墨重彩的油画。红从小生活在农村,曾经深陷稻田的劳作,被那种看不到希望的生活折磨过,自有那种脱身过后回忆过往的感慨在心里。时过境迁,看着这些农田,居然有了种息息相关的亲密气息。这让她多了份轻松愉快。

“不急,你可以慢慢来,哪天都可以,开店铺的要脱身走开一天,不那么方便。”昨天下午,妍的老公在电话里这么嘱咐她。体贴,亲切,好像是常来常往的老熟人,事实上红从未被正式介绍给他认识过。

一天都没拖延,她就这么赶来了,这可不仅仅是因为对世事熟络圆滑。

岩岭镇的车站边,没费什么心,她一眼就认定黑色的斯巴鲁和旁边站着的男人就是等她的。

妍的丈夫,剃了个光头,更近了看,他的发际线从额头一直往后退,脱发的地方连个发根都不见了,光得像伤筋膏药的内面。相对于那些拼命要掩饰脱发,把头发养长了盖过来盖过去的男人,红更喜欢他这样光明磊落的发式。

红在二十年前见过妍的丈夫,那天妍的妈妈刚洗完一担白菜,来替她把菜挑回家的男人,就是妍的新婚丈夫。那会儿,红正跟自己妈妈从菜地回家。红每次回家,总是会跟妈妈上菜地,一边说说话,一边帮妈妈干点活,再割点菜带回自己家,结婚还不足一年的新媳妇可没现在这么忙。

虽然只是那么匆匆张望了一眼,连个眼神也没碰到,但也足够感叹的了!简直是光芒四射啊!红差点儿对妈妈说妍总是喜欢英俊的男人,一贯如此,简直对此嗜血成性。没说,不是担心妈妈会听出股酸味儿,或者觉察到她心底的伤痛,只是因为她知道妈妈在某些方面,永远和她不是一条道的。

这会儿,男人脸上有些憔悴,头发也剃光了,可还是那么英俊,下巴上的凹形明显,五官立体端正,眼神含彩,身体也没有发福。

红停下车,人还没下车,他就快步迎了过来。

“红,你好,庄建兴。”红担心他会来个握手礼,幸好他只是朝她挥了下手,然后把张开的双手撑在窗框边缘,温和,亲切地凝视她。

“你不用下车,红,说几句话,我们就出发,你跟着我就行。有个事我想我应该提前告诉你,是我找到你的电话,是我想让你过来的,妍总是说起你,你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妍很想念。”

哦,那还有不快乐的时光呢?她一定没告诉你吧。红微笑着听着,表示友谊被这么看重而不胜欣喜。心想是不是脸上该来点抱愧的表情?她可没费心想过要找她。

“我要表现得像是突然来访吗?给她个惊喜?”倒不是揶揄他,红是诚心想要配合他来着。有些人就是那么讨人喜欢。

“不用不用,我已经告诉她了,不过,我没说是我先联系你的。”

“我明白了。”红使劲点点头,一副心领神会的样子,心里却突然冒出了另一个念头,是妍授意的吧?完了又死要面子,她一定是急不可耐要说些什么了,不说可能再没有机会了。而她自己等不及要赶过来的目的不也是为了这个结果?

“那我们走吧,大约还有5公里路。”他倒退两步,一个手朝上招了招,头微微偏了偏,说不出的潇洒迷人。红不出声地笑了笑。

按说,红和妍本来是玩不到一起的,两家一个在村东头,一个在村西头。红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妍的父母却是半道上落户的外地人。妍的母亲一口杭州腔,她父亲讲普通话,夫妻俩人一点农活也不会,显然,他们一家不是农民,来此地落户肯定有什么不得已的原因。不过,他们一家坚持严守秘密,有很多年,村里的人们一直在猜测这家人算是怎么回事,说什么的都有,有说是抗战时她父亲是国民党军官,但是又为共产党服务过,政府保护他们才来这里入户的;有说是反革命下放劳动改造;有说是讨小老婆被贬的大官。他们一家自动和村人划清界限,从不过多接触,以至村人的好奇心一直无法消灭。

妍的母亲似乎被小村庄的新生活吓坏了,她本应该积极展开社交,和本地妇女搞好关系,为她的家庭融进村子而发挥女主人应有的作用。其实这局面也不难展开,总有人会主动和她打招呼,大多数人天生对陌生人有种奇怪的好感,愿意搭理,了解详情。她呢,接着别人递给她的一句问候或者一个微笑,眼睛盯着自己的鼻子尖,只是颌首微笑,从不觉得她需要停下来和人们聊上几句,骄傲得不近情理。连最好事最多嘴的妇女也没办法跟她套近乎。村里的女人当然很生气,你不就是落难到我们村庄的么?轮得上你来看不起别人?最要命的是,她公开抽烟。很显然,这不仅仅是关于节约这个基本美德的问题,而是关系到风化问题了。女人抽烟,自古只是娼妓之类的浪女人才会做的,一个本份的农家妇女,只有到了足够老,老到根本不用在乎性别的时候才可以。实际上连这样的情况也仅仅只发生过一例——关老太太,40岁起就孤身一人,村里的五保户,嫌自己活得太久(活到69),抽点烟解解闷——大家还能接受,再说,她早就死啦。

反感和鄙视,妍的母亲就这样被村庄的女人们抛出圈子,妍的母亲毫不介意,正合吾意那样的坦然。她就像行走在荒漠中那样,旁若无人地走路,沉默着抽烟,对一切漠然视之,包括孩子们和丈夫,唯一的热情花费在搞卫生这件事上。

妍的父亲有点老了,跟儿子们一起学习农事,更年老后,他为村里放牛。她父亲身材高大,性格冷峻,不轻易说笑,有人认为他眉宇之间充满智慧,富有见识,那些人有事试着找他商量,他也乐意帮助分析,调停,或者出谋划策,事实证明找他是对的。事成之后不居功,不张扬。逐渐地,他赢得了村人的敬重。

妍是在本地出生的,她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两个大姐和她有代沟,哥哥们不喜欢和女孩子一起玩。

红生在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家,母亲总是过于劳累,手里有干不完的活儿,而且总是急急慌慌的,一分钟也耽误不起的架势,她是那种把“我不干谁来干”这种责任和义务一肩揽的人,仿佛她要是不这么急这么拼命,这个家就要倒了,碎成一地。过分劳累而又不懂得控制脾气,打骂孩子就像甩鼻涕一样轻松自如,红学会了服从,不顶嘴,不丢白眼,不横眉冷对,红从小就明白了激发母亲的怒火是不明智的。一有机会红就躲得远远的,脱离母亲的视线。她常常晃着晃着就到了村西头,和孤独的妍玩到一起了。

妍家不远处有个很大的池塘,池塘里长着水葫芦,夏天开着大朵大朵孔雀羽毛般半椭圆的紫花。还有青菱,春天的时候从河底往上长,光照好的日子,看得见水底森森的菱草细长的身体,一到夏天就铺满了河面。河边有大片的毛竹林,这里是她们嬉戏的天堂。

她们搭建自己的堡垒,水淹蚂蚁的巢穴,追赶又肥又丑的癞蛤蟆,喜滋滋看它们笨重的身体惊慌地跃入水中。夏天采水葫芦花编花冠,捞菱角。坐在水岸边分享菱角或者其他的一点点零食,物资匮乏的年代,那些不起眼的零食出奇的好吃。找到尖刀形状的石头不分季节的挖笋,挖出很多条竹子的老鞭,为了不挨别人的骂,又把泥土填回去,在松土堆上跳啊跳啊!乐此不彼。

有一年夏天,有人在这块竹园里丢弃了一只破损的大水缸,她们给它挖了个窝,倾斜着半埋进窝里,破裂的那一面用石头细细地打磨光滑,拿马鞭草和碎破布改造成一把松软的圈椅。有只母鸡也相中了这只缸,它在那里下蛋!就地挖个坑,盖上薄土,拿柴火烤烤蛋,美美地吃了一个夏天。有天一群莽撞的小男孩官兵捉强盗,一路追杀到竹园,见到这奇特的缸,看不顺眼,严刑拷打一翻,成为一地碎片,然后一阵风地扬长而去,她们俩甚至还没来得及表示什么。

玩得最起劲的是爬竹子,比谁爬得快,比谁爬得高,大腿两侧痛得要掉泪,硬是不肯说出来,也不肯放弃。最怕有时候裤子不可靠,划破了,回家一准挨骂或者挨打。但是,一切都值得。

也有不那么痛快的时候,有时候是家里挨了骂,心里老大不高兴,同伴默默陪着,气氛有点压抑又有点欣慰。有时候是水岸边的一条蛇,阴森森地从身边游过,吓得魂飞魄散,好久才能回过神来,大叫着逃走,好几天不敢再来。

她们在竹园里还受到过一次羞辱。红的堂婶婶有次带着她的外甥女也来了竹园,她说她外甥女想跟她们一起玩。如果她把孩子丢下任她们一起玩,也许就玩到一起了,可她一直陪着。红那会11岁,妍12岁,她们都不是外向热情的小孩,在家受到的也只是冷遇,没人教过她们待客之道。堂嬸婶铁塔似的站在那里,简直有点胁迫的意思。

堂婶婶家的外甥女长得白白胖胖的,这村里可没有这样粉嫩粉嫩的孩子。她眼巴巴地看着她们,站了很久也没见她们理她,快要哭出来了。堂婶婶的脸沉了沉,她很生气地盯着只顾自个儿玩的红,突然就笑了:“红,你这身板可真像你父亲啊,这么大块头,我们家佳佳你是吞得下拉得出了。”说完爆笑,笑得停不下来。红刚刚从一棵竹子上滑下来,她比平时滑得要快,中间还加了动作,简直有点表演性质,不是新来了小朋友么?她滑到地上,被堂婶婶的话钉住不动了,手指甲划着竹皮,忍住眼泪。确实,红有时候也为自己过于宽阔的身材有点不安,她母亲偶尔会盯着红看,眉头紧蹙,虽然她一言不发,表情也没什么特别的,红还是体会到了,体会到她母亲就像审视刚亲手织完的一件毛衣,有种想拆掉重织的冲动。

妍转过身来,直视着堂婶婶:“那你让她吞一个试试?”

堂婶婶是村里出了名的刀子嘴,她可不会轻易吞下哪个带刺的词语:“哟,哪来的野孩子,这么没家教。”说完强拉着外甥女走了。

那年代,对于孩子们来说被骂成野孩子就跟一个清白女子被人骂作婊子一样令人难以承受。两个女孩子被羞辱得哆嗦起来了,像刚被人推到初冬的河水里,湿淋淋地上了岸,寒冷、愤怒又羞愧难当。红紧紧地拉着妍的手,眼泪直掉下来.

很难说友谊是不是培养出来的,天长日久的累积确实使友谊的糖浆越来越浓厚了,亲密的陪伴,默契的游戏,分享零食和秘密,甚至是那些小小的磨难都如同文火慢慢炖着这只友谊之煲。

公路从小镇中间穿过,这可真是个小镇,还没来得及仔细多看两眼,就滑出头了。出了镇,似乎到了一个不同的世界,这里的空气特别清明,低矮柔缓的群山和大片的田地所孕育的绿色,燃绿了人的眼睛。红一直在一个虽然不大,但足够喧嚣的城市生活,连空气也是喧嚣的,吸附了过多的东西,这里的空气清明透亮,如溪水般甘冽,红几乎要被这空旷浓烈的山野之美灌醉了。

车弯进一个院子,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大个的鹅卵石垒成的矮墙,沿矮墙摆着三层花盆,品种多样,养得特别精神。粗粗的木梁搭成的架子占了半个院子,架子上盖了厚玻璃,安放了一套四人座的石桌石椅。像是那种特别强调自然景观,追求田园风的私人会所,只接待特定客人。至少是追求高品质的农家乐,市长也乐意来光顾的那种。

红以为庄建兴这是顺路进去办点事或者带点东西,没跟进院子去。庄建兴停好车,招呼她进去,指挥她停车。

“一会儿就走吗?”红大声问。

“不是,到了啊!”

红一边倒车,一边撇了撇嘴,也许只是在心里那么撇了撇,见个面,至于这么讲究排场么?

红跟着庄建兴进了客厅,除了正中间的一块石雕大背景作为隔断,整个一层全设计成客厅了,左边是会客室,沙发,茶几,电视机挂在墙上,点缀着一棵硕大的盆景树。右边是饭厅,全套十人位的桌椅。所有家具简单厚重,釉面清亮,品相上好。

整个客厅布置得豪华舒适,就是嗅不到一丝丝热烈欢迎的气息。

庄建兴为她倒了茶,请她在沙发上坐下。

“红,你先坐会,妍每天中午必须吃药,药有镇静作用,说不定这会儿她还没醒,我上楼去看看。”不是那种抱歉的口气,只是说明情况。然后,他从右边背景墙后面消失了。

红起来走了走,一面墙上挂了些照片:妍盘腿坐在一块线毯上,遥望着跃起一线浪卷的大海,神情微微有些迷茫;妍附身在花朵丛中,嘴唇轻触花瓣,长发和长裙微微朝左侧扬起;庄建兴从背后搂着妍,下巴抵在妍的肩上,妍闭着眼睛陶醉状贴紧庄的脸颊,几乎就是一幅爱情电影海报。妍和一个小男孩奔跑着,应该是瞬间抓拍,光影重叠,幸福拖长了尾巴。这些照片全放大了,是黑白的,胶片感十足,真够会渲染的!

这么说来,还真是她的家咯!就在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山村,有一个英俊的丈夫,看起来还非常爱她,然后,过着超乎想象的优越生活。刚得知她结婚的时候还直替她可惜呢,虽然那会儿她们已经不联系有一阵子了,并且知道以后也不会再联系了。能够肯定的是叹息里有一点窃喜。如今一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啊!别看她总是摆出一股子我行我素的高姿态,其实非常接地气嘛。

红打一上路就存在的优越感,这会儿烟消云散。她想起提包里为妍准备的3000块钱,本以为如此大手笔朋友会为此感动涕零呢!

红坐在舒适的沙发上,心想着这是等着被接见咯,女王啊!

突然间,红有点紧张起来,妍当然不可能像女王般璀璨地下楼来,很可能,她想象着,妍穿着睡衣,头发没了,胸被削平,面如死灰,站立不稳,如果真是这样,她该怎么办?一脸沉重还是故作轻松?她只希望真见着她的时候脸上的肌肉能够自由应对。

“红,你来了。”妍的声音柔柔弱弱的。

没有女王,也没有想象中的糟糕。显然,长发是她自己的,胸部隐隐的曲线就是她熟知的那个高度。红以她十几年做生意练就的精明眼光,闪电般那么一扫。

妍穿着奶油色的高领毛衣,外面披了件宽大的黑色棉布袍子,竖领,大盘扣,长度几乎及脚踝,大面积的黑色,右肩上绣着一串串丰肥的灰蓝色铃铛花,左下摆是零星的几朵,布局随意自然,就好像它们刚从肩头滑落下来。对于所有柔美型和气质型的看了让人爱不释手的棉布衣服(最近突然流行棉布了),红把它们统统叫做“拉风棉布”,算是表明了要和它们保持距离。她的身板显然是太宽阔了。

妍永远擅长并且热衷于突显自己的精华部分——柔美。现在,更是弱柳之柔了!只这份柔弱劲,红突然觉得,也许,曾经发生的都是应该发生的。

妍的笑容完全打开,面部柔和,既没有惊喜,也没有僵硬。就好像她们的友谊之链从来没断开过。

安顿好她们俩个,庄建兴起身告辞,家里经营着一个苗圃,已经有客人等着了。庄建兴简单介绍了下,这里是浙江最大的苗圃基地,家家户户经营苗圃,此地又有全亚洲最大的溶洞,是个风景名胜地区,这就是为什么整个村庄规划得如此有条理,住房风格多数建成农家乐的模样。确实有很多人家经营农家乐,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如果红不是太忙,等下他空了可以带着去走一圈。

红表示,虽然离那么近,自己完全不知道有这么好一块地儿。

“你很不关心这个世界哎!”是事实,也是妍一贯的腔调。

红想起年轻时,她对妍这种似乎很关心整个世界的谈吐非常反感,就因为她父亲上过黄浦军校,跑过码头,干过革命,又下放农村,就非得要有个比别人大的格局和世界观来配合?

“对,我只关心自己那块世界,从来如此,全无改变。”

红眼下只关心如何提炼语句,来个最得体的问候。有些重病人会忌讳被提到身体问题,有些相反,迫不及待地想要诉说。妍当然不会是后一类的。前一类似乎也不太可能。

“这些年你很操劳吧?”妍仔细打量她。

红笑了:“意思是说我老了吧。这一点我像我妈,生来就是操心的命。区别在于我是迫不得已,我妈是自觉自愿。”

妍笑了笑,没有深问下去,对敏感问题不表现出特别有兴趣,对于女人来说通常很难,就像苍蝇不会绕开食物或者污渍一样。妍確实在很多地方有别常人。这是友谊之外的迷恋。

红倒是真心想说下自己的丈夫,既然她们不生活在同一个城市,既然路远迢迢的赶了来,既然这是她们多年之后的第一次联系。

她早就习惯了一切自己打理,进货,销售,对账,催款,没指望他来插一手。没人明白她的付出,她也不希望别人看明白了,她依然是个老派的、特别自尊的女人,一切都要维持在某个标准度。

是丈夫把她带进五金机电这一行的,当她能够胜任一切之后,他就慢慢滑开了,热爱一切户外运动:跑步,爬山,骑自行车,现在他全身心投入到滑翔事业中去了,超大训练量,搞滑翔基地,培养爱好者,运动行业中的佼佼者。显然这种生活方式令他神采奕奕,简直就是飞禽找到了它的天空,展现出势不可挡的魅力,闪闪发亮。

容忍,非常容忍,不是赞成,是没办法反对。无论从哪一方面出发。

有些时候,她也会怨恨地想,这个自私自利的家伙,把生活的担子交给她,自己一边玩去了。这种怨恨有时候是真的,有时候是做给他看的,希望他有点负疚心理?有一点,她是永远不会告诉别人的,谁也不会,那就是,她喜欢自己来把握生活,享受那种操控全局的使命感和成就感,她早就领悟到,这是遗传,她突然理解了她母亲年轻时那种种操心,其实正是她自己所需要的。丈夫是不是早些年就从那些争吵,挑战他男性权威的行为中悟到了什么?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放手机电生意的?她不太喜欢这么想,宁可理解为是他们各自拥有了自己心仪的世界,从不愚蠢地试图朝对方的世界踹上一脚。

如果妍给她机会,她会把丈夫说成一只天空中的雄鹰,而她为此骄傲,不难看出这是与众不同的丈夫和妻子。

“你妈好吗?还是那个火爆脾气吗?我记得小时候上你们家,简直不敢看你妈的眼神儿。”妍问她。

“我妈完全变了,谁都没想到,这么硬铮铮一个人,到老了,唯一在乎的就是她的身体、她的老命。担心自己的身体担心到了不能有风吹草动的地步,日积月累积攒起来的病痛,她都不能正视了。当然,谁都怕死,但是像她这么露骨地怕死也是少有的。你能相信吗?”

“哈,那时候你妈给人印象就是想一个人争赢整个世界,这么说,她从一个神变回一个人了。不管怎么说,有妈在,你就有娘家。”

“是啊,娘家。”红似乎好好体会了下娘家这个说法。接着她问:“你妈没了好多年了吧?”

“七年吧,最后一年我把她接到身邊,陪她一起度过的。老了,我妈也变化很大,病中的她突然就话多了,我们常常一起聊天,更多的是在回忆他们的往事,我妈妈和我爸爸,伟大的爱情,以及折磨人的生活。其实,那个年代的爱情一点也不逊于现在的年轻人,那么勇敢,热烈。我爸爸在老家曾经有过妻子,还有两个孩子,但是,因为特别的原因,他回不去了。他有时候会思念他们,为此,我妈妈觉得很受伤,刻意冷淡他,内心又非常害怕失去他,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我从来不知道我爸爸妈妈是否相爱。”红仔细回忆了下,确实体会不到父母之间的感情在哪个份上,他们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后,把所有的精力花费在生活这件事上。就跟亲兄弟姐妹一样,在具体的事物方面,他们团结一致(特别是需要共同面对的),而互相之间,就对方个体而言,平淡冷漠。

“这茶特别好喝,感觉非常轻,连香味也是轻的。”红仔细品了品茶。

“这是我们本地产的高山白茶,口感清逸,也算有点名气,给你准备了两盒,拿回家慢慢喝。”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你还记得这个吗?”妍从她长棉衣的口袋里拿出一串红色的玉项链,它长长的,晶莹光润,细看,每一粒又各有不同,它们是一色的石榴籽,又姿态各异,这条项链是杭州一个老雕刻名家的手笔,出于朋友的情义为妍的母亲刻的,那时候,妍的母亲还是一个女孩子,很可能举世仅此一条。

怎么会不记得?红还记得她第一次见到它的那种乡巴佬式的惊艳。在此之前,所有珠宝玉石金银饰品,都没在红的生活里出现过,隔壁张大妈是有只银子做的韭菜饼戒子,戴在粗黑的手指上,不比做针线活的顶针箍好看多少。

当妍第一次神秘地从脖子深处挖出它来给她看,并讲解了它的历史,红第一次意识到她们之间并不是她自己认为的那样,毫无区别。

很快,这条项链给她们的友谊划上了第一条裂缝。

前一天两个人还一起好好鉴赏了项链,第二天不见了。妍焦虑,害怕,差不多要崩溃了,她突然问了句,红,你见到它了吗?红的脸整个红透了,没经验的小毛贼抓了个现行想必就是这样的,红为此更加心慌。我不知道——自己听着都觉得声音特别空洞。妍使劲盯着她的脸,和她的眼睛,似乎她完全明白这个回答有多么空洞和虚弱。不过,妍实在是太慌张了,突然,她疯了似的跑回去了,她觉得掉在家里的可能性很大。

后来当然是找到了,不过,找到以后,妍并没有及时告诉红,几个月之后,她无意间说起了项链。红简直气疯了。妍也惊呆了,她没想到自己绝望中病急乱投医的一句问话,竟然使朋友担了那么大的重负。两人都觉得对方不可思议。失望。

“给你女儿,我已经不需要它了。”妍把项链放到桌子上,推到她那一边。

“我女儿跟我说过她的理想,将来她要当个珠宝设计师。她见到了一定会喜欢,不过,我不会要的。绝对不会!”红的眼神决绝。

“我这是给你女儿,又不是给你。你女儿喜欢珠宝设计,多好!这个职业我也很喜欢。说不定以后她会出书,会在书里提到项链,提到我——就当纪念我。”差点忘记妍的处境了。

红努力控制自己。她总是对别人尽量有求必应,那些难的和不太难的要求,包括接受一些不是她本人意愿的好意,超出范围的馈赠。希望别人快乐吗?这可不像是遗传的,她父母都不是这样的类型。

“我不能要。”努力控制住自己。

“随便你。”妍有点冷冰冰的。

“不是见外,真的。”把这条项链拿回家,让自己哽脖子一辈子?

妍站起来,从酒柜里挑了一瓶红酒,另拿了两只酒杯,一只起瓶器。她们家的酒柜,有玻璃门的实木橱柜,更像架书柜。

“你可以?”

“你觉得我还有什么不可以的?”

红默默地用启瓶器大力地打开瓶子。这是一种外国牌子的酒。红对此有点期待。老实说这些年生意做下来,常常跟男人们拼酒,有点上瘾了。有时候,独自一人在家,无聊落寞,也会自斟自饮。

妍晃了晃杯子,跟红的杯子碰了碰,喝了一大口。一个老练的资深饮酒者,酒量绝不在她之下,红想。

妍的笑容和喝酒的姿态,使红清晰地记起了多年前的那个晚上,她们喝啊,说啊,笑啊,眼神迷蒙,那是女性和男性交往才能达到的最高愉悦程度。当初,她一点也没料到,毁灭性的灾难就是在这样的愉悦中产生的。

红一口气把一整杯的红酒倒入口中并吞咽下去,大口吞酒是最容易消化情绪的(有时候当然是助长)。那时候年轻,毫无经验,不知道怎么自救,每天被痛苦燃烧着,束手无策,就像被丢进火堆的货物,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可怕的蜷曲起来,变成灰片,乱舞在空中。后来又花了多久的时间,焚烧后的黑色茧痂才不再发出痛苦的嘶嘶声?妍可从未为她的痛苦买过单。

“你还记不记得,多年前的一个晚上,我们四个人,差不多喝醉了,那个晚上喝得真是过瘾啊!”很多电视台的综艺节目,帅气的主持人会对着某个嘉宾夸张地挥舞着手,高喊:终极目标!红这会儿就希望直奔所谓的终极目标。

妍咬着杯子的边沿,很难说她在回忆还是在思考该要说些什么。对于红来说,那个夜晚如此深刻地刻在记忆里,只要回忆的思绪往那个方向靠过去那么一点点,就能闻得到那个夜晚空气中混合的气息。

在等待中,红焦急又恼怒,她真想把妍一把拉过来,丢进那个场景里。就像一个小孩子把好好一朵花砸成稀巴烂,主人最起码要扭送他过来盯着这个场面,好好看个清楚吧。

“啊,是的,是有这么一回。”红努力克制着内心的愤怒。生活经验告诉她,始作俑者总是喜欢假装事情没发生过,轻松地闪身而过,没那么容易!

红大声地报出他们的名字:“项真,赵建平。我们四个。”很惊异,这么多年过去了,要把项真这个名字再吐出来,就像拔一块插在喉管上的木签子那样困难。

红一直记得这个高大憨实、生性快乐的男孩,他总是体贴地占据主动,让个子高大而内心害羞过度的红放宽了心。更重要的是她过于高而宽的身材总算有了合适的搭子。这是她第一次真正的恋爱。热恋中,她要让妍知道她的幸福。

在项真之前,当那些男孩子来约会她们,到最后,红总是落了单,内心非常受挫,她无望地看着那些男孩子们一窝蜂地盯着妍,为她着迷,即使明知无望也不肯放弃。妍那会儿就像一条美丽的银鱼纵横在大海中,显然,红要笨拙得多。红终于明白,有些差距一直存在,也许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存在了。

那个晚上的聚会结束后,大家坐上了项真的老皮卡,老皮卡的车帮子摇摇晃晃的,发动机的声音跟拖拉机的差不了多少,但是,在那个年代,很少有人拥有私车,有这么辆老皮卡开着也够神气了。

项真第一个把红送到宿舍,这让红非常惊讶,当然,红的住宿地确实是最近的。但是,他们正在热恋中啊,是会想尽一切办法多挤几分钟时间相处的黏糖葫芦时期。红热烈和大家道了晚安,怀着失落的心情上的床,她不知道这只是开了个头。

项真和她的联系就那么突然中断了。一刀切。

在痛苦中,一遍遍地回忆,一个她没注意到的眼神?一低头那隐隐的平胸?无意间搭在一起的两只脚尖?聚会的过程中,赵建平越来越沉默,是有意的吗?可以肯定的是,那个晚上,项真和刚见面的妍聊得特别兴奋,她从没见过的兴奋。

还有,那个晚上,妍和赵建平,谁最后一个到家?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吗?

为什么?为什么?

恋爱中的女孩子都以为她们有特权,可以骄傲地按兵不动。她错过了最佳时机。当然,也许,并不存在最佳时机。

红从来不是个任性的女孩,严格的家教早就培育了她自制的能力。

唯有内心所受到的伤害是没法用自制来克制的。

“从那个晚上以后,项真就疏远我了。我甚至不知道原因是什么?那段时间我真的很痛苦。”撩开天窗说亮话吧。

“这个我懂,我也有过那样的经历。”

完全是旁观者的语气!就此为止吗?红不甘心。

“那个晚上,呃……他有说过什么吗?”红震惊自己如此死皮赖脸。

“哦,有的,他确实说了,他说,你老是东张西望的,心不在焉,意思好像是他没把握你是否全情投入。我一直記得这句话,因为我听了觉得这不像你。”

如果这句话妍当年就很及时地告诉红,红仔细想一想以后,一定会承认。是的,东张西望,确实如此,她会为此脸红的。但不是心不在焉,绝对不是,是个死人也能体会到她对这份感情的热烈诚挚。

东张西望!即使是情难自禁的时候,红也是警觉的,虽然,她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年少时,母亲总是狠狠地告诫孩子们,做人,永远要有分寸,不能让人说三道四,女孩们,更是要自重,不能犯贱,不能下三滥!谁要是敢给我丢人现眼,那就只有一个选择,扫地出门!

只有警告,只有隐晦和对羞耻的理解。

所以,当她迎头撞见爱情的任性和美好,并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接纳它。幸好有项真引领着,她已经自然多了。

不对!项真怎么可能跟只认识了一个晚上的女孩,一上来就掏尽心扉?那样私密的话,应该是在交往更久之后,甚至,一定是在到了某种特殊关系才可能说的吧?这才是真正的答案,如果有答案的话。

问题是,推断不能代表真实。

妍并没有说什么,她突然显得非常痛苦,红立刻明白了那是病痛,她这是在和一个乳腺癌症晚期病人计较陈年往事?红的心立刻软了,她退出了。

红站起来抱着缩成一团的妍:“是不是需要吃点药,或者我扶你上楼休息?我还是打电话给庄建兴吧?”

妍做了个手势,表示拒绝。

“你傻啊,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呢?”

庄建兴电话里告诉红,妍坚决不肯做手术,就算他一直跟她说他不在乎她有没有乳房。红听到他这么说的时候,并没有特别震惊,她了解妍,她就是那一类女人。

疼痛似乎是一阵一阵的,妍还是缓和过来了。她没对红做一点点关于病况的解释。只是做出了客人要离开时女主人应有的态度。

妍虚弱地告诉红:”你去院子里挑几盆花,挑自己喜欢的。我去给你拿茶叶。”

接着她把石榴项链放进红的提包里。红不再说什么,也不再拦阻她。妍再次指了指院子里的花卉。红默默起身走进院子。

红一向没摆弄过花花草草,也没养过动物,一次也没动过念。女儿小的时候又哭又闹,她也没答应。不是不喜欢,是没那个信心。

不过这个院子可真让人欣喜啊,谁都会爱上它们的,碧绿的生机勃勃的植株,娇艳美丽的花朵,姿态各异的花盆,每一盆都让人心生爱慕。很少几个品种她能报得上名来,也有见过而不知道名字的,也有从来没见过的。她挨个儿走了一圈,打量得仔仔细细的。这辈子还没这样隆重地欣赏过花。

红最后选了一盆看起来最简单的花,那是石斛。石斛她认识,菜场里有人在卖,它的花没见过。像兰花一样纤柔的小花,奶油黄里掺着绿色,直直的茎顶挂着成串的花,闻之有清香。

妍赞她有眼光,石斛很难开花的,这盆我们养了有十一年了,是头一年开花。以后每年会开花,花可泡茶喝,有很好的功效。

红不自信地笑:“就怕养不好,白浪费了。”

“百度里有养育方法,只要肯用心,一定能养好。”妍说,“别跟我客气,多带几盆走,哪怕你带回去送人也好,我们家经营这个。”

”哦,好的,好的,我确实喜欢它们,我打算尝试着养养它们,以前我可连想多没想过。我再挑两盆带回去,不会送给别人,就自己养着。不过,我也请求你一件事,我知道你不缺钱,但这是我的心意,你必须得收下。”红已经把石斛花放在茶几上,茶几上有一大盒包装精美的越秀高山茶。红利索地掏出放钱的信封来放在桌子上,心里很怕妍会说出什么令她难堪的话来。这是完全有可能的,有时候,人太不通俗也是件令人讨厌的事。

妍微笑着,虽然脸瘦了,颧骨也有点突出,肤色苍白,年轻时那份迷人却还是隐约可见。她修长的手指把信封推回到红的面前。

“你的情谊我心领了,请你代替我捐给某些机构,民政、红十字会、社区,或者干脆就是孤儿院,都可以,也算是我为老家做了点贡献,你看这样可以吗?”红知道,妍没有多余的力气来跟她争什么了。妍也已经给了她面子。好吧,就此收场。别再多什么事了,就按她说的办。

回家的路上,红再没有对沿途的自然景色东张西望,她一直在咂摸自己内心的感觉,也许有点失望(或许是介意),也许有点欣慰(友谊久别重逢了啊),也许还有点不愿承认的优越感(这次是出于健康原因)。

红本来想着,她把项链带回来,把钱带回来,都觉得没什么不妥,既然过不了多久她就一定会去看她。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总是决定不了哪一天再去看望妍,总想着再过几天吧,然后又是再过几天吧。日子一久,这样的感觉就更没那么紧迫了,手头的工作确实也够她忙的。

大约过了有一个半月,下了班,她在菜场买菜,接到庄建兴的电话,通知她妍走了。葬礼已经结束了,天气太差,庄建兴说,所以没有邀请她来参加葬礼。红立刻就明白了,既然此后她一次也没有再去探望妍,甚至连一个电话都没有(事实上,红觉得电话通话会更难些),他们一定认为,对她来说,妍并不是一个重要的朋友,既然如此,也就没必要通知她来参加葬礼了。雨雪交加的天气,对双方来说都将是一个好的回避。

庄建兴在电话里客气而又略显冷淡,因为太过突然,红几乎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她只是干巴巴的答应着:“嗯,啊!这样啊!呃……”接完电话,红懊恼无比。

她当然是想着要再次去探望她的,她当然也希望能参加她的葬礼。他们甚至没有问问她就下了结论。他们把她看成什么人了?好像她从来就是个无情无义的人。一个糟糕的结尾,再也没有修改的余地。

红本来不想继续买菜了。但是,她知道,她不可能在小区旁边的小饭馆里点个面条或者上银泰百货那些牛排店啦特色餐馆啦点上一大堆的东西来狂吃一顿,就像她每次遇到特别不痛快的事情时会做的那样。她怕自己吃着吃着会哭起来,不是没有那种可能。

手里已经有两个菜了,剥白的小墨鱼,打算做成葱油味的,是老公爱吃的,还有一份白切羊肉,红旗渠老太婆的羊肉全市有名,选腰部上面一点点的位置,老公称之为腰眉肉,也是他的大爱。可是在庄建兴来电话之前,老公也来过电话了,告诉她不回家吃了,弟兄们临时决定聚餐。她什么也没说,直接把电话掐了。

红决定再来两个菜,再来三个也可以,唯有饭菜才可填满那种恐慌和空虚。

最后挑了一节肥嫩的藕,今天的菜够丰盛了,红从蔬菜区转出来。菜场的大过道上有一对卖唱的人,唱歌的男人走在前面,身材瘦而平板,他的脸像是没发开的死面,很难相信这么好听的声音就是这个死面疙瘩一样硬僵僵的人发出来的。唱的是最近大火的《北京,北京》,红非常喜欢这首歌,喜欢唱这首歌的梁博。卖唱人少了些梁博的韵味,多了些悲苦,但还是唱得相当不错。

轮椅上的男人却是个黑胖子,头发乱糟糟的,脸上油腻腻的,衣服也是很久没换洗了。他的一条裤腿空荡荡的,手里握着一顶翻过来的黑呢子礼帽,帽子底有一些硬币和不多的几张纸钞,加起来不会超过50块钱。两个人眼神充满渴望地盯着过往人群,人群漠然地在他们身边流动着。

红摸着口袋,希望能找出几个硬币来,丢进他们寒酸的帽子,结果,她突然记起了妍交代她的捐款事件,其实,她压根没把这件事当回事,钱是她自己的,虽然拿出去了,可又收回来了,她不觉得她非得捐出去,那更可能是妍的委婉推托,完全可以当作是开玩笑。不过,也许她是认真的。红掏出一张一百元的大钞,又掏出一张,她把钱卷在一起,扔进帽底。她没看他们一眼,快速离开。

她听到背后安静了一下,立刻有一个激动的声音响起:“谢谢,谢谢这位好心的大姐,这是我们有史以来收到的最大的帮助。非常感谢!”接着,他唱起了《好人一生平安》,声音有点过于深情了。

歌声从她背后一直追过来,红心里深感安慰。

倒上红酒,喝下满满一口,放下杯子,红出神盯着白色的蜡烛,烛火有微小的爆裂声。没法想象死亡后的妍该是怎么样的。滿脑子都是活生生的她。年轻时候的她。她们在一起的日子。

生命里如果没有妍,很多事情是她不会做的。比如不开灯点燃蜡烛并打开客厅的音响,比如一个人做五个菜,配上成套的细瓷大盘子铺上灰蓝格子的桌巾。再比如,不那么热衷于和女人们说长道短,不那么死盯着别人的短处不放。有时候愿意虚耗掉一些时间,什么也不干,什么也不想。偶尔会去书店淘本传记之类的书回家。这就是妍带给她的印记,已经融进了她的生活。

当然,有些事上还是有明显区别的,红对钱的态度,对男女之情的谨慎,强烈的自尊心和事业心,这些方面和妍大不一样。还有,红总是更在乎别人的评价,在乎社会的常规约定,更愿意委屈自己顾全所谓的大局。

她将继续以这样的生活态度生活下去。她会缅怀妍,也许,也会有那么一个时刻,想到她们俩之间的隔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