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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规则意识缺失原因及其对策浅析

2017-11-24程丽华

长江丛刊 2017年35期
关键词:规则原则意识

程丽华

青少年规则意识缺失原因及其对策浅析

程丽华

青年时期是青少年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然而近年来频发的各类青少年行为失范事件则表明青少年的价值观正接受着严峻的考验。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教育要以活动性原则、发展性原则、渗透性原则为指导,显性教育与隐形教育相结合,同时优化评价机制,提高规则的可操作性与公正性,整合社会、学校、家庭等教育资源,以达到良好的规则意识教育效果。

青少年 规则意识 教育原则

一、影响青少年尊重社会规则意识的因素

(一)社会对培养青少年规则意识重视不够

我国当前也正处于一个转型期,社会进入多元化发展。传统宗族思想的影响使得任人唯亲的社会风气盛行,随着社会体制转型,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使得利己主义、个人主义、自私自利等思想盛行。这样的社会环境使得青少年对规则的认知产生偏差,有时遵守规则反而会触及个人利益,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下,不遵守规则的行为屡见不鲜。同时,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也对青少年的价值观起着重要影响。

(二)学校教育管理不到位

学校作为对青少年进行规则意识教育的重要场所,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教育和管理方面的漏洞也逐渐开始显现出来。过分关注成绩,缺乏对学生进行规则意识教育,导致在规则意识教育方面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重约束,轻尊重,重宏观,轻细节的弊端。其次忽视了学生在规则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规则具有约束性,这和学生追求自由性之间存在着必然的矛盾,这也肯定会造成学校教育管理制度和学生实际遵守之间的矛盾。教育者如果以学校为本,把自己放在管理者的角色来制定规则,只是向学生一味进行规则的灌输,这就会导致学生无法认同规则,对规则的内容和目的也难以理解,进而产生对规则渐渐产生疏离和排斥。缺乏人性化的管理要求和制度,只禁不导,只堵不疏,都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学生的逆反心理。

(三)家庭教育榜样作用缺失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具有毋庸置疑的重要作用。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往往具有随意性,其中隐含的规则意识较少,这也是在家庭教育中规则意识教育缺失的重要因素。有相当一部分家长不是教育孩子遵守规则的重要性,而是教孩子如何巧妙地逃避规则的制约。这样的家长给孩子做出的榜样必然会使孩子在人格方面无视规则、唯我独尊、自私自利等。有些家长也缺乏对孩子应有的关心,或者父母之间粗暴处理家庭关系,这些都导致青少年规则意识淡漠。

(四)青少年自身特点的影响

青少年时期是他们的生理、心理剧烈变化的时期,也是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青少年的成人感开始出现并逐渐增强,这使得他们会做出一些不符合自己年龄的行为来获得关注。另一方面,这一时期青少年的情感丰富多彩,美感、正义感、理智感都有很大发展,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憧憬和幻想。这个时候如果没有良好的教育引导与规则约束,青少年就很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较强的自尊感也使他们不容易站出来对违规行为说不。

二、青少年规则意识教育原则

在对青少年进行规则意识教育的过程中,应本着以生为本的教学理念,遵循以下原则:

(一)活动性原则

活动性原则是指教育者要组织、引导受教育者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在一定的认知活动过程中进行规则意识教育。在实践中培养青少年的规则意识,一是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的思想觉悟和认识能力。二是有利于形成和巩固言行一致的高尚品德和行为习惯。学生把规则内化为自己的内心的道德准则,再外化为自己的行为,需要一个过程。而青少年往往还没有形成特别成熟的思想价值体系,这一过程极需要教育者进行正确引导。因此,由教育者组织领导进行实践活动,让受教育者看到善与恶、美与丑之间的差别,才能自行远离恶与丑,主动培养自己的善与美。采取符合青少年发展特点的实践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多次经常性开展,以便达到良好的教育成效。

(二)发展性原则

规则意识教育是一个多层次的动态体系,不是孤立静止僵死不变的。一方面,社会规则是不断发展完善的,就是同一规则在不同的情况下也有着不同的内涵,规则意识教育本身也处在不断的丰富与发展之中,这就要求我们教育者要不断与时俱进,更新知识,来更好指导青少年尊重规则。另一方面,作为遵守社会规则的主体,青少年自身也处在不断的发展与变化之中,其自身所具有的特点都将影响他们对规则的认知和具体的行为。在规则意识教育中坚持发展性原则,就是要用发展的眼光,创造的眼光,动态的眼光去全面认识青少年,也要不断与时俱进的更新规则意识教育的内容,而不是一味的用刻板的规范来要求青少年。只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规则意识教育,才能获得较好的教育效果。

(三)渗透性原则

所谓渗透性原则,就是指将规则意识教育渗透到青少年生活学习的各个方面,与各项具体实践活动相结合,来达到增强教育效果的作用。在规则意识教育中坚持渗透性原则,就是要从家庭,学校,社会,同辈群体等各个环境同时对青少年进行规则意识的影响。家庭教育中,父母的世界观,人生观,待人接物的态度,对规则的尊重,都会给子女留下深刻的印象。同辈群体也是对青少年施加规则意识影响一个重要的途径,同辈群体之间的影响往往是在潜移默化中实现的,其接受度更高,渗透力也更强。

在规则意识教育中坚持渗透性原则,结合各项具体活动去做,就意味着规则意识教育不再是思想政治教育者的“独角戏”,受教育者也能成为参与者,从而营造尊重规则的大氛围,形成综合作用力,从而对青少年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进行规则意识教育。其次,坚持渗透性原则有助于增强规则意识教育成效。规则意识教育只有与青少年的各项生活学习结合起来,才能有的放矢,充分发挥作用。

三、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教育的措施

(一)整合社会、学校、家庭等教育资源

要增强对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教育,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把社会、学校、家庭等各个方面的教育资源都整合起来,使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三者协调作用,形成全方位的教育合力,由此才能获得较好的规则意识教育效果。在青少年规则意识教育中,三者呈现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然而,在规则教育实践的过程中三者并没有很好的结合起来,由此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教育合力难以达到最大等后果。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也是青少年系统接受教育的场所,学校遵循特定的教育规律,传授特定的知识和价值观,基于此,学校成为了规则教育的主阵地。家庭教育受到家长素质的影响,可能会与学校教育相左,家长对规则遵守哪怕一次反面的行为可能都会将学校形成的教育效果抵消殆尽。社会教育还没有真正受到重视,由于社会教育资源整合的欠缺,各种问题接踵而至,对青少年意识形成也产生了诸多影响。不良价值观通过网络肆意传播,社会上的重义轻利、商品弄虚作假等不良风气也传播到了校园,极大地消解着原有学校规则教育所形成的正价值。因此,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尽最大可能克服家庭、学校、社会教育所固有的弊端,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加强三者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形成一致的教育理念,消解青少年接受规则教育的误区,厘清不同价值观念的分歧,形成三者之间的最大合力,将青少年规则意识的培养置身于健康、统一的环境之中,对于青少年规则意识的形成而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显性教育与隐形教育相结合

要强调显性教育与隐形教育相结合。首先,强化显性教育,要抓好理论教育,不能忽视理论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要创新理论内容,不断与时俱进。学校要改进教育方法,提高规则意识教育的时效性,不能再将规则教育当做“副科”,成为一纸空文。其次,也要注重隐性教育的重要作用。学校常见的教育手段一般都属于显性教育的方法,最常见的就是“灌输法”。但由于青少年的特殊心理特点,人生观价值观都处于发展形成阶段,很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相较之下,隐性教育的各种教育方法都具有渗透性,强调在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教育。因此,我们要在隐性教育过程中来增强学生的认同感。例如注重教师的言传身教,其中彰显的规则意识是对学生进行规则意识教育最有效的途径。还有营造遵规氛围,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来贯彻规则意识,使青少年通过参与各种各样丰富的实践活动,切实感受到规则存在的意义以及遵守规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来达到规则意识教育的目的。

(三)优化评价机制

过去我们对教育效果的评价总是以“分数”为主,而对能力、情感、价值观等不能用分数来量化的部分则持忽略态度。因此对青少年规则意识教育的评价机制亟待优化。首先,评价主体要多元化。以往的教学评价主体局限于老师,这种单一的评价机制的局限性是不言而喻的,这就导致学生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不利于及时接受反馈。其次,评价的标准要全面化,不能只唯“分数”是图。实践标准是评价的最终标准。在指向实践的规则意识教育中,实践标准更是应该得到重视,并且应该增加规则意识在实际中运用的权重。只有不断根据反馈优化评价机制,才能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则意识教育现状作出调整,达到最好的教育效果。

(四)提高规则的实践性、可操作性与公平性

首先,规则教育与社会要求要相互衔接,要增强教育环节的实践性。实践是联系社会与学校的桥梁,给青少年提供了体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环境和机会。只有在这样的体验中,他们才能不断完善自我,明辨是与非,形成一定社会所认可的行为模式,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其次,规则意识教育要摈弃以往从宏观出发的传统,要提升规则的操作性,而不成为一纸空文。只有这样,学生才能真正从学习生活中体验规则,感受规则无处不在,从而养成自律的精神。最后,规则作为特定人群所要遵守的准则,公平是其首义。要注重青少年作为规则执行者的主体性,让他们积极地参与到制定规则之中;在规则面前也要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因此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要将青少年作为利益相关者,积极地参与到规则的制定当中,听取教育主体的合理需求以及建议。当规则形成之后,则必须严格执行,一视同仁,以免降低规则的效力与权威性。让规则真正成为青少年学习生活的尺度与准绳。

[1][法]爱弥尔·涂尔干.道德教育[M].陈金光,沈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159.

[2]陈正群.规则意识:和谐教育理念的当代诉求[J].教学与管理,2011(33).

[3]贾新华.当代大学生规则意识的缺失与培育[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0(9).

[4]苟艳.大学生规则意识培育研究[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14.

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程丽华,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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