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就《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2017-11-24张璁
支部建设 2017年2期
□张璁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就《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张璁
2016年1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条例?
答:《条例》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制定这个条例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加快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对企业投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不再实行审批制。这项重大改革,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投资项目审批范围大幅度缩减,投资管理工作重心逐步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企业投资自主权进一步落实,调动了社会资本积极性。同时也要看到,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等,项目备案在实际操作中成为变相行政许可的问题也较为普遍,事中、事后监管和过程服务仍需加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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