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不作为犯基本架构的探讨
2017-11-22王洋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7年28期
关键词:结构
王洋
摘 要 一直以来学界对于不真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究竟能否等置,以及在何种条件下等置存在明显的分歧与激烈的争论。而针对不真正不作为犯自身结构的研究探讨一直是关乎二者能否等价的先决因素,于是本文将关注焦点自然而然地集中在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基本架构的探讨上,以期对不真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的等价性研究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
关键词 不作为 作为犯 结构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1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概说
刑法通说认为,不真正不作为犯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刑法所规定的通常由作为方式实施的犯罪。相较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遺弃罪这类典型的只能由不作为方式实施的纯正不作为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放火罪、诈骗罪等侵犯人身和财产权利的犯罪则既可以由作为方式实现,也可以由不作为方式实现,当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实施通常情况下的作为犯罪时,则被称之为不真正不作为犯罪。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提出最早源于罗马法,明确使用并发展这一概念的是19世纪的德国刑法学。国外学者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理论研究不断演变,并逐步走向成熟,但针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基本架构的研究却鲜有涉及。本文认为针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结构研究,是有效解决不真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等置问题的理论出发点。据此,本文拟从四个层面入手,试图厘清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架构问题。……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