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传播与生态整体主义伦理观
2017-11-22周呈思
新闻前哨 2017年10期
◎周呈思
环境传播与生态整体主义伦理观
◎周呈思
环境传播的兴起与发展,同环境伦理观的变迁息息相关。在“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两种对立的环境伦理观以及权力、利益的渗透影响下,环境传播面临选择性失语、立场偏位、客观性缺失等问题,部分极化的传播行为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人类与生态系统的二元对立。“生态整体主义”伦理观将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是对中心主义伦理观的反思与超越。本文认为,“生态整体主义”为环境传播提供了新的伦理视角,也为环境传播提供了新的方法论启示,因此探索将“生态整体主义”环境伦理观引入环境传播活动,并对“生态整体主义”在环境传播中的具体应用提出建议。
环境传播 环境伦理 生态整体主义 新闻客观性
一’两种环境传播伦理观
近代以来,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中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两种环境伦理观。
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发端于文艺复兴,认为人是生态系统的中心,只承认自然物满足人的需求的工具价值,把自然万物当成人类取之不尽的资源库,把征服自然看作是自己最大的乐趣和成就,一切以人为尺度。非人类中心主义出现于19世纪晚期,可分为“生物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其肯定自然物(生物、自然环境)存在着内在价值,强调有机体或自然环境的价值和权利,以生物或自然环境为中心,认为生物个体的生存、自然环境的保存具有优先性,但是没有把生物有机体等放在生态系统整体中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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