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脱贫攻坚政策问答(一)
2017-11-22
当代陕西 2017年6期
我省脱贫攻坚政策问答(一)
易地扶贫搬迁
1.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是哪些?
答:省内“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即居住在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的边远地区、高寒山区和陡坡峡谷地带的农户,远离集镇和交通干线,修路、通电、通水一次性投资成本过大,无法在当地生存的农户。
2.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建设什么?
答: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建房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以60、80、100平方米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3.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补助多少?
答:采取集中安置方式的,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2万元;采取分散安置方式的,建房人均补助1.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建房和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资金兑现到户;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按人计算补助资金规模,由县级按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需求统筹安排使用。
4.易地搬迁稳定脱贫有什么举措?
答:县级党委、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和脱贫工作的责任主体。
(1)统筹运用产业、教育、就业、生态、医疗等扶贫措施,制定衔接紧密、精准到户的综合施策方案。
(2)以县为单位,按照户均5万元资金规模,统筹搬迁完成后的节余资金、扶贫专项资金以及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脱贫保障基金。保障基金实行资本统一运作、股权量化到户、收益分配到人,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如期脱贫提供基本收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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