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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民主的民粹化趋向

2017-11-21丛日云

社会观察 2017年10期
关键词:下层民粹主义平民

文/丛日云

西方民主的民粹化趋向

文/丛日云

本文所关注的不是民主制度下的民粹主义运动,而是西方民主本身的民粹化问题,包括制度化的民粹主义或民粹主义的制度化、主流政治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的民粹化问题。为此,就要挖掘民主制度中内含的民粹主义基因,分析民主向民粹主义演化的路径,以及当代西方发达国家民主的民粹化倾向。

民粹主义之“民”:人民还是平民?

民粹主义不是一般地诉诸于人民,而是以人民中的平民、下层或各种弱势群体来代表人民。在民粹主义者那里,人民具有特定含义,即与贵族或精英相对的平民,或具有等级结构的人民中的下层,或人民中某一(或某类)弱势群体。民粹主义者的一个突出特征,是激进的平民立场,是以平民或人民中的下层代表人民。他们不是一般的推崇或神化人民,而是推崇和神化平民或人民的底层;他们不是一般的要求人民的权力,而是激进地要求底层民众压倒性的权力优势;当他们声称维护和申张人民利益的时候,他们表达的实际上是底层民众激进的利益诉求。当然,如果仅仅持有平民立场,也许只是一场底层反抗压迫和歧视的运动,不一定走向民粹主义,而在持平民立场的同时,更进一步将平民或社会底层身份视为道德理想的化身,将其价值、利益、文化、生活方式等作为道德判准,推向一个不合理的极端,则是民粹主义所特有的。

民主与民粹主义都诉诸于人民,两种人民,都是一种抽象的概念,但在现实政治中,人民含义的具体落实是不同的。在民主制度下,人民可以是精英主导,即以精英(古代是贵族、富人)作为人民的主体,平民处于弱势地位,这是精英民主;也可以是精英与大众的平衡结构,这是混和民主;还可以是平民主导,即以平民为人民的主体,精英处于劣势,这是平民民主或大众民主。但在大众民主的条件下,将下层平民(或弱势群体)神化并将其立场和利益诉求极端化,形成绝对的道德判准的时候,就滑向了民粹式的民主。

在古典作家那里,就有了对两种民主的区分,可谓民主与民粹化民主的先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波利比乌斯都把民主分为两个类型,我们可以将其中坏的民主视为现代民粹化民主的先驱。其共同特征在于,掌握权力的是平民或人民中的下层,追求极端的自由(放纵)和平等,并以极端的排他方式追求下层平民的利益,具有非理性的行为特征。

人民概念本身即有其重心不断下移的倾向,这同时是民主走向民粹的过程。

民主内含的民粹基因

民主内含的民粹基因就是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平等主义(egalitarianism)的内涵是,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内在价值,是共同体中平等的一员,并因此在社会中应该获得同等的尊重、机会、权利和其他有价值之物。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的内涵是,每个人都是独立、自主的单元,在价值上自足圆满,构成社会的本原和基础,有能力和资格决定自己的事务,因此,它追求实现个人独立和自由的最大化。这两个原则是民主的基础和基本动因。

由于所有人是平等的,所以,关涉共同体全体成员的公共事务决策需要全体的平等参与。平等人的共同体惟一可能的政治形式是自治,大家同时兼具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两种身份,没有谁是固定的治人者,也没有谁是固定的治于人者。

个体的独立使人们摆脱传统的天然共同体的束缚而得到解放,也不再盲目地屈从于传统的、天然的权威,要求在个人事务及涉及个人的事务上自主地做出决定。适应独立的个体的共同体类型,是以契约为纽带的平等人的联合体。在其中,每个人有平等的参与权,政治权威基于共同体成员的同意。个体的独立还带来个人的成长,这意味着主体意识的增强,公民的尊严感、主人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的增长,意味着个性的自由展现和个人欲求的自由申张。这一切,都是推动民主的力量。

平等主义与个体主义虽然存在紧张关系,但两者还是互相推动、互相激励的。由于等级秩序和威权结构是对个体的压抑和束缚,而平等则解除了这种压抑和束缚,带来个体的解放,促进个体的伸张和成长。个人成长起来了,个人的个性和人格越来越丰满成熟了,个人逐渐成为社会的重心甚至中心,在这种情况下,他一定会提出更多的平等要求。根据平等原则要求个人选择的自由,也将个人的某项自由选择普遍化。个人对不平等的地位和待遇的敏感度也会越来越高,尚存的哪怕是微小的不平等就变得不可忍受。这样,个体的解放就必然要求平等的不断泛化和重心下移,由此带来新的层面的个体解放。

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一起成为推动民主的动力,与此同时,民主也是哺育这两者成长的摇篮。平等和独立的人掌握了权力,很自然的会利用权力实现更多的平等和独立,而更多的平等和独立则导致更进一步的民主。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都有自我扩展、自我膨胀的内在趋向。平等向两个方向上自我扩展:一是垂直方向的,即享受平等的人从社会的上层扩展到底层,社会上层获得的某种平等,逐渐由更多的人直到全民甚至全人类所共同享有;二是水平方向的,即平等的内涵不断扩大。古代平等的根基是身份平等,现代平等的根基是人格平等。这种平等的原点内含着无限扩张的力量,向各个领域弥漫渗透,几乎没有界限。而平等在水平方向上的每一步拓展,都会在垂直方向上再一次展开。个体主义的扩展,表现为个体越来越多、越来越深、越来越彻底地脱离社会而独立,个人已经获得的独立,成为其获得更大独立的出发点。其具体表现,就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断扩张和泛化。

从民主走向民粹化民主的内在趋向

从民主滑向民粹是沿着三条轨道向前推进的。

第一,平等主义不断扩展与泛化:由有限的平等走向无限的极端平等,形成“越平等越好的原则”,甚至形成逆向歧视。

平等一旦获得,特别是人格平等被确立后,注定会走向更多和更大的平等。只要有了人格平等这个基点,它就有一种内在的倾向,不断扩展其范围,从而由有限的平等走向泛化的平等,也就是将平等精神渗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直到形成极端的平等,甚至逆向的歧视、逆向淘汰。也就是说,平等的发展有一种惯性,会不断突破各种界限,既包括平等内涵上的界限,也包括平等主体的界限。

第二,个体主义不断扩展其领域,直到突破各种限制,形成“越自由越好的原则”,由规范的(有限制的)个体主义走向放纵的个体主义。

个体主义的膨胀是由人的本性推动的,人的欲求一旦被释放出来,也就是被合理化之后,它就一定会追求更大的空间,更广大范围和更高层面的满足,就会要求“越自由越好”。而遏止其扩展的力量则是脆弱的,极易被突破。有限的自由会带来更大的自由,已获得的权利使其能获得更多的权利。自由和权利泛化到社会和个人生活的广泛领域,由以个人的基本权利为内容的自由,发展为个人选择的自由。个体主义膨胀的极致是每个人在各方面都可以随心所欲,惟一的限制是不妨碍他人。在“越自由越好”的规则冲击下,人类数千年形成的一套道德规范和伦理禁忌依次瓦解。

第三,精英—大众平衡的民主走向大众民主,由民主有限(相对)的好走向民主绝对的好,直到形成“越民主越好的原则”,由追求政治权利的平等到追求政治影响力的平等、权力的平等分享。

平等的选举权相当于经济领域里的机会均等,而政治影响力的平等和平等地分享权力,相当于经济领域中的结果平等,即平均主义。在发达的民主制度下,甚至是大众民主时代,仍然追求“越民主越好”,使民主本身成了压倒一切目标,不顾牺牲民主的质量和效率,欲求实现理想化的、完美的、纯粹的民主,这是通往民粹主义之路。

平等主义、个体主义和民主的发展,在总体上都是当代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对弱势群体权利和利益细致入微的保护,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水平的主要标志。但是,在这种高度文明的社会里,却容易患上现代文明病。如果脱离具体条件,以激进的方式,片面追求这方面的进步,就走入了误区。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更好是好的最大敌人”。

当代西方民主民粹化倾向的主要表现

当代西方民主的民粹化倾向主要表现在:

1. 在政治价值观或政治意识形态领域,民粹主义三原则即“越平等越好、越自由越好、越民主越好”成为社会主流价值和意识形态。

当代西方国家的平等、自由和民主都已达到相当发达的水平,在此基础上,民粹化民主的表现在于,仍然要求或推动社会更多的平等,使其走向平均主义甚至弱势者的特权、使社会失去活力和竞争力,并严重伤害基本的自由和人权;仍然要求或推动更多的自由,特别在个人生活和个性表现领域的自由选择权,鼓励突破千年禁忌、习惯和信仰、损害人类文明社会基础的个人生活的放纵,带来文明的衰落和解体;仍然要求或推动更多的民主,为了民主而民主,从而牺牲了民主的质量和效率。

2. 在政治制度领域,追求权力的平均分配,平民大众对政治的深度卷入和直接支配,形成大众对精英的压倒性优势。

现代的代表制民主给了下层民众平等参与权,即政治权利的平等。特别是在大众民主已经实现之后,普通民众的平等参与权已经实现。但民粹主义者从参与的结果来衡量政治是否平等,所以,他们要求政治影响力的平等,要求权力的平等分享。这是以数量原则为基础、依据文化身份(性别、肤色、民族、宗教、性取向等)分配权力的平均主义。他们将人的等值性无限延伸,要求绝对按人口数量、按某文化身份团体在人口中的比例分享权力,亦即实现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数量平等”。这样一幅图景虽然只是民粹主义者的愿景,但在现实中,朝这个方向的发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权力分配的格局。根据英格尔哈特的研究,西方后现代社会出现了由“精英主导”(elite-directed)型政治参与向“挑战精英”(elite-challenging)型政治参与的转变。精英失去了相对的独立性,失去了制约大众、提升和过滤民意的功能,成为大众的追随者、民意的木偶,以民意测验为风向标,以无原则地取悦于大众为执政原则。

3. 在政治文化或“民情”(托克维尔用语)领域,形成新的政治禁忌,即“政治正确”,从而形成不合理的社会下层或弱势群体的特权。

社会形成某种规则,以保卫弱势群体的权利,这是社会人道化水平提高的表现。但在西方社会,支持“政治正确”背后的逻辑,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没有合理的界限,也就是矫枉必须过正。甚至使相关话题都成为道德禁忌,不允许自由讨论和争论。这样,就会将这种保护不合理地扩大和极端化。有时,政治正确还违背基本的常识,损害其他人的基本自由和权利,造成社会新的不公平甚至逆向歧视,催化不健康的身份政治。“政治正确”就成为一个宁左勿右的标准,对民主的运作起着隐性的强制作用。而它还有着不断扩大干预的范围、不断强化保护手段的趋向。

4. 在公共政策领域,为了赢得选票,获得道德优势,无原则地取悦于下层民众或弱势群体。

精英的民粹化:精英与下层民众的汇流

一般说来,民粹主义是反精英的,但当代西方民粹主义却是精英主导的,是精英与下层民众的合流。衡量民粹主义的下层民众基础仅按单一的阶级或经济标准是不够的,还要结合文化价值标准。也就是说,社会的底层或弱势群体,亦即民粹主义的主要支持者,不仅包括经济上最低收入者和依赖福利为生者,还包括按后物质主义价值观的标准衡量的文化上的弱势群体并需要受到特别关照者。他们是后现代社会“新政治”中的社会弱势群体。

根据英格尔哈特提出的后物质主义理论,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发达的西方社会开始了价值观的转变,即由强调经济和人身安全的价值取向即物质主义价值观(materialism)转向强调自我表现、生活质量、和谐的人际关系与归属感、智力和审美满意度等精神性因素的价值观,即后物质主义价值观(post-materialism)。由价值观念革命带来的新政治议题,包括环境问题、种族(欧洲是新移民)问题、移民问题、女性权利和地位问题、性别角色与性道德(离婚、同性恋和婚外性行为等)问题、个人自由和个人生活(堕胎、单亲家庭、抚养孩子、同性婚姻、宗教态度、吸毒)问题、公众参与(公共领域、企业、NGO)问题、战争与和平问题、全球化与全球治理问题等。后物质主义者正是在这些问题上,要求更进一步的平等(甚至均等)、更广泛深入的参与、更大的宽容、更自由的个人选择。他们是和平主义者、全球主义者、多元文化主义者、生态主义者,热衷于“身份政治”、“差异政治”,要求更多的个人选择。

这样,持后物质价值观的精英与两种意义上的下层或弱势群体产生共鸣,走到了一起。他们的后物质主义价值观使他们更关注底层民众的命运,将社会的平等和人道化置于社会的经济活力和国家竞争力之上。不过,在他们心目中,处于经济最底层的,已经不是传统的产业工人,而是主要依靠社会福利生活的人、新移民和非法移民。他们更热心于改善后现代政治议题上的诸种弱势群体的地位。他们本身在经济上可能属于上层社会,但有些人在文化上,比如性别、性取向、族裔身份、宗教信仰等,属于新政治中的弱势群体,至少是自认为需要特殊保护的群体。他们要求更多的平等甚至弱势者的特权,更多个人选择的自由,更多的民主,亦即使社会下层或文化身份上的弱势群体具有更大的政治影响力和占有更大的权力份额。

这样,左翼自由派精英既是在经济上出于后现代情怀关注最下层民众命运的精英,宽容和偏爱文化上各种弱势群体的精英,也往往属于文化身份上的弱势群体的一部分。左翼自由派精英是个体主义者,但他们不再是传统的个体主义者。他们要求在后现代的一些议题上个人选择的自由,同时,也要求在这些议题上的激进的平等。正因为如此,尽管他们属于精英阶层,但同时也是民粹主义者。不仅是关照下层利益、表达下层诉求的民粹主义者,还是民粹主义的民众基础之一。

与这些后物质主义的左翼精英相对的,则是持物质主义价值观的以中产阶级和工薪阶层为主体的民众。正是这些被精英们看不起的人,构成“对抗向后物质主义转变的文化变迁的反冲力量”。后物质主义者寄予同情的,则是在经济上比这些人更低端的人群,如依靠福利为生的人、非法移民。在文化上,他们泯灭野蛮与文明之别,无原则地宽容甚至推崇属于非现代文化主流的人群,包括与现代西方主流文化为敌的人群。后现代的精英与社会弱势群体、边缘化群体就这样汇合到了一起,甚至与反现代的势力合流,成为民粹主义的主力。民粹化的精英成为西方民主民粹化的领头羊。精英集团的民粹化,也是西方民主民粹化的重要表征。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摘自《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9期;原题为《从精英民主、大众民主到民粹化民主——论西方民主的民粹化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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