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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国家:对清史中帝国主义路径的再分析

2017-11-21刘文鹏

社会观察 2017年8期
关键词:哈默帝国主义帝国

文/刘文鹏

回到国家:对清史中帝国主义路径的再分析

文/刘文鹏

作为新清史基础理论之一,濮德培等人提倡的满洲殖民主义,提醒我们应该用政治学的方法与视野重构一个国家历史的宏大叙事,以纠正过去研究中碎片化的倾向,用把国家带回历史研究的视野,重新审视“国家构建”的概念和理论,将清代历史研究转到整体性宏观叙事的轨道上来。

“殖民帝国”理论在清代历史研究上的运用

近年来,新清史在国内学界引起激烈的争论。回顾欧美中国史学界近三十年的学术脉络会发现,在新清史兴起之前,把“殖民帝国”的理论运用到清代历史的解释上已经是西方历史学界一股强劲的学术思潮。新清史学者们持一个基本相似的观点,即清帝国在17~18世纪的扩张,与英、法等世界其他列强在全球范围内的殖民扩张是同步的,这不仅表现在清朝向蒙、藏、新疆等内亚边疆地区和西南云贵、东南沿海台湾等地区的武力征服,而且包括满人作为最高统治族群,采取了封闭的八旗制度、强制推行满人文化、拒绝汉化等政治、经济、文化政策,并以理藩院为殖民管理机构、依托地方精英对内亚边疆地区进行间接管理;为了更好地管理,清帝国甚至大大提高地图绘制技术,编制族群图谱。而这些措施与西方列强在全球范围内所推行的殖民主义政策非常相似。由此得出结论,清朝也是个庞大的殖民帝国,与英、法、奥斯曼土耳其、哈布斯堡王朝、莫卧儿帝国、俄罗斯帝国等一样,都在18世纪进行了规模最大的殖民扩张,具有鲜明的帝国主义性质。在此,他们经常用傅礼初所提出的“平行发展”来代指全球帝国主义发展的同步性。在这些学者当中,专门研究清朝如何征服蒙古、新疆地区的罗友枝、濮德培、米华健,被视为新清史的重要代表,但狄宇宙、何罗娜、邓津华等没有被列入新清史的学者行列,可见,“殖民帝国”思潮与新清史思潮之间并非完全重合,既有交叉,又有区分。

为了完成这种不完全比较研究,证明清朝是一个殖民帝国,濮德培等人还借鉴了两种成果,一是学术界已有的关于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标准,即其他帝国主义国家有什么特征,在清朝能否找到。但实际上我们看到,他们找到的那些标准既不是奥斯曼土耳其的,也不是俄罗斯的,只能来自于英、法等西欧列强。最终还是回到西欧中心论的窠臼。二是到底用什么样的理论概念来界定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供濮德培进行概念借鉴的学者之一是在殖民主义研究谱系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德国学者于尔根·奥斯特哈默。奥斯特哈默对全球范围内主要的帝国进行了宏观研究和比较,试图给帝国主义一个更为宽泛的定义,他将帝国主义定位为一种帝国的政治行为,即以帝国征服与维系为目标的各种行为的总和,并试图解构20世纪初列宁经典的帝国主义概念。他反对从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来界定帝国主义,不同意从经济(工业化)角度构建帝国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他认为帝国主义并非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工业化的结果,列宁所说的帝国主义只是一个特例,并不具有普遍性。西方列强殖民地的建立最初并不是为了获得产品倾销地和原料产地,当英国开始在印度进行殖民的时候,工业化还远未开始。后来的工业化只是强化了帝国征服的能力。奥斯特哈默的这些观点与濮德培、米华健等人是比较一致的。

对清帝国主义研究的路径分析

(一)帝国殖民理论的意识形态色彩

笔者认为,从逻辑上看,将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概念的普遍化、常态化,将殖民帝国理论运用在清朝历史的解释上,使之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终究导致历史现象的可比性的丧失。

如果按照奥斯特哈默的观点,从民族国家的角度对帝国主义进行界定,其中的一个原则就是,一个国家的建立,其原住民到底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原住民自愿加入并可以顺利行使自己权利,是现代民族国家的一个前提;若是由一个位居中央的“同侪之首”强迫其他伙伴加入,则是具有帝国主义特性的帝国。按照这种标准,我们对国家的界定会陷入到两个问题的争论中:一是如何确定世界某个地方的真正的“原住民”?二是如何判定一个国家的大部分族群都是自愿加入这个国家的?

对于第一个问题,在地球上,没有更换过居住民的地区似乎很少,至少在一些主要的欧亚美非国家,居住民都经过无数次征服与被征服、侵略与被侵略的过程。例如,当我们将德克萨斯地区并入美国的行为视为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时,我们是把西班牙裔的欧洲人当作被殖民者还是把原有的印第安人当作被殖民者呢?而即使印第安人被视为殖民主义受害者,但印第安人其实有那么多部族政权,他们之间也都互相征战、兼并,我们又如何确定哪些人是德克萨斯真正的原住民呢?

对于第二个问题,一个地区如何加入一个国家,是否自愿,似乎也是一个非常难以确定的问题。当内外蒙古各部次第加入清朝时,他们似乎并不是迫于满洲人的压力,而恰恰相反,是为了从清朝那里得到帮助,以应付来自准噶尔蒙古的军事压力。20世纪初夹在两个大国之间、寻求独立的外蒙古,显然并非自愿脱离中国的,毕竟掌握政治话语权的是当时的高级活佛们。虽然清朝西进获得对内亚边疆地区稳定的统治权看起来与西方国家在17-18世纪的殖民扩张相似,但西方列强更多的是出于一种经济利益的攫取,而清朝则侧重于国家的战略安全。

可见,从奥斯特哈默到新清史的濮德培、罗友枝等,他们评判清朝帝国主义的出发点还是要回到现代民族国家的特性,并且那种自愿的、非强制性的、保证公民行使合法权利的国家属性,是建立在欧洲经验基础之上的。在提出帝国主义理论的时候,已经将帝国置于现代民族国家的对立面,这种做法本身又回到按照主观意志裁剪历史的老路上,并带有了西方学者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

(二)以“国家”为路径的研究

以上学者在谈到清帝国主义的时候,至少是基于两个语境的:一是全球史观下的比较,它以一种宏大的视野,使我们能够将18~19世纪世界各大帝国发展的共性和共时性看得更加清楚。二是必须有明确的“国家”概念。奥斯特哈默等人的研究表现出结构主义的特点,认为国家权力组织在国家构建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强调国家的整体性,把国家作为路径,分析一个帝国内部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及其结果。简要言之,奥斯特哈默在其著作中所展现的还是要构建一个“国家”发展的必然途径,即由过去的强制性、非理性的“帝国”,向理性的现代民族国家转变。

在奥斯特哈默看来,19世纪历史演变主要趋势是从帝国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变,是一个国家构建的重要时期。他认为虽然19世纪还是一个帝国时代,民族主义运动还没有获得决定性的成功,没有真正打破帝国的控制,更没有建立真正的民族国家。民族国家黄金时期,必须要等到20世纪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后。但在一些帝国主义国家内部,已经产生了向近代国家转变的新的因素,奠定了20世纪以国家为单位的世界政治秩序。他提出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在于“居民自愿加入”,“国家”建立的本质是以居民行使权利为目的的。这就使奥斯特哈默关于国家构建的理论带有较强的民主政治的色彩。其论证过程是要突破西方中心论的,但归宿仍未能脱离以西方的标准来看待早期近代帝国的合法性、合理性。所以,奥斯特哈默对帝国属性的归纳,终究是以现代民族国家为参照标准的。

透过奥斯特哈默这些阐述,我们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到,对全球史的理解,“国家”的因素是必不可少的,国家构建的理论有助于形成一种整体史观,对于我们理解清代历史的发展会有诸多启发意义。对此,即使是满洲殖民主义的倡导者濮德培也表示,国家构建才是理解17~18世纪世界各大帝国早期近代性的“核心杰作”。

以“国家构建”为路径,推进清代政治史研究

(一)国家构建理论的必要性

近年来,很多学者意识到与极为兴盛的社会史、文化等相比,清代政治史研究遭到冷遇。刘凤云认为“忽视了国家和政府,特别是国家权力运作的研究,将政治史隐身于社会史之中,从而导致了政治史显学地位的丧失”。罗福惠先生在谈到辛亥革命研究时强调,学者们不但要科学、客观,而且“要在尽可能了解细节和过程的基础上再审慎地从宏观上总结”,呼吁回归宏观历史研究。

另外一些学者注意到,影响到清代政治史研究碎片化、无法构建宏观叙事的一个原因,是国内清史研究的前后脱节问题。正如茅海建先生所言:“中国近代政治史的研究,强调的一直是变化,日新月异;而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研究结果却经常地说明,中国近代社会没有太大的变化,有些变化只是一种表象,而不是实质。这两方面的研究结果放到一起去,就好像是在说两个国家。结果是各开各的会,各说各的话,学术上自成体系。”

实际上,清代政治史研究的裹足不前,还因为受到另外一种思维的影响,那就是“专制主义”。对此,笔者以军机处的研究为例稍加展开。作为清王朝的核心权力机构,“军机处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高度发展的产物”,“标志着中国的封建专制主义从此到了高度发展的阶段”。 这已在清代历史乃至整个中国历史的叙事中成为一种标志性话语。显然,这样的研究是以中国历代皇权与相权、内朝与外廷关系为视角,把军机处放在中国古代皇权专制逐渐发展、不断走强的过程中进行审视,我们不妨称之为“专制思维”。在这种思维中,皇权是主体,军机处是“附庸”或“附属者”,专为论证“专制集权强化”这条主要历史线索而服务的。这导致以往史学界对军机处的研究表现出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是重最初起源、轻后期发展;二是重视军机处与皇权的关系,缺少对其在国家层面作用的分析。

不仅对军机处的研究如此,对清代其他重要制度、机构、事件的研究也都存在类似问题。迄今为止,国内还没有对清代内阁、南巡、西师等重大问题进行精深研究的著作,即使有的问题得到初步研究,如奏折制度、理藩院等,但大多或失之简略,或者还拘泥于以证明清代的皇权专制达到何种程度为目的,缺乏贯通整个清朝国家建构的整体性视野。

“专制主义”是过去近百年中外学术界对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称谓,是一个习以为常、根本不用思考为什么会这样称呼的当然词汇。这种思维惯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治史中的各种专题研究,都不自觉地带有以论述“专制主义”为目的的色彩。而对清朝专制制度的论证,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一种以推翻旧王朝为目的、否定其合法性的革命史观或隐或现地在起作用,影响着我们对清朝国家整体性历史的认识。

已有国内学者开始把国家建构理论应用于探寻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问题上,认为国家建构是介于近现代史研究中的现代化范式与革命史范式之间的一种研究方向。这种研究也表现出对两种典型的国家能力的重视:一是国家能否直接控制赋税体制的汲取能力,二是国家能否直接掌握对基层的管理。这种考察多以清朝作为背景,研究时段主要集中在清末民初,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晚清至民国时期中国“国家”管理基层能力的提高,即警察制度建设以及赋税直接征收能力的强化。但显然,这些研究仍是在一种近代化视野下展开的,对清朝的国家性质相对忽视,至少并没有把清朝作为一个国家整体来看待和研究。所以,我们要用国家建构理论来解释清朝历史,就必须把清朝视为一个国家,整体解读其近三百年的历史。

(二)回到国家构建

“把国家找回”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达·斯考切波等学者开始提倡的一种有关“国家”的研究路径,以纠正过去过于注重以社会为核心的政治学研究。她通过比较研究法国、俄国和中国的革命后,认为“国家”应当被看成一套行政和强制组织、在阶级控制和阶级利益面前具有潜在的自主性,因此,在解释社会革命时必须把国家置于核心地位。她认为,清代中国君主专制的国家能力并不是太强,而且在19世纪晚期时被大大削弱,导致革命爆发。

查尔斯·蒂利也极大地推动了回到国家建构的这种研究趋势。他认为国家是对暴力的控制,影响国家形成的两个主要因素分别是战争和资本,强化对基层社会的管理和顺畅的赋税汲取能力对国家来说至关重要。

弗朗西斯·福山意识到国家的能力才是保证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繁荣的重要力量,因此他修正了历史已经终结的观点,认为国家建构,即强化一个国家的统治能力,加强政府的权威对其发展至关重要。福山提出的国家构建理论关注的是如何集中权威和资源建构一个强大的国家,以实现政治安定、国家增能、行政有效。虽然福山并不是主张要加强诸如中国等国家古代的专制权力,他甚至提出中国古代国家的权威不是过弱而是过强,但其理论还是为我们如何更深刻理解清朝政权在其疆域拓展过程中集权制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比较恰当的角度和路径。

综合这些政治学家所阐释的国家建构理论,有两个重要观点有助于我们考察清代历史:一是国家的整体性,这个特点提醒我们要走出社会史研究的碎片化,看到国家作为权力整体性运行机制的作用,社会的发展状况终究是要受到国家政治的影响。二是国家发展的历时性。国家建构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为了适应国内外社会发展新形势,有可能不断调整国家的制度、战略和运行机制,如果国家政权丧失了自我调节、自我强化的能力,往往会面临衰落的命运。

清朝是一个由满族领导的、多民族统一的国家政权,其政权的建立、国家建构的发展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动态过程,至少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满人入关后,联合汉人,借鉴明代的制度,承袭了中国传统大一统的政治格局,统一中原、江南等明朝所辖各省,设督抚藩臬,分管一省之庶政。同时,在顺康之际,蒙、藏藩部地区先后归附清朝,蒙藏各部之爵制、划界、司法等庶政,完全由入关前已经设立的理藩院统辖。这是在入关之前政体的基础上,建构新的国家制度。第二阶段是经过康雍乾三代皇帝的努力,完成对西北、西南等边疆民族地区的统一,将蒙、藏、维等各族比较稳定地纳入政权体制之中,并调整国家机构,完成对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建构。第三阶段是从晚清19世纪80年代开始,以新疆、台湾建省为标志,进一步强化对边疆地区的管辖和治理,推动国家内部的“同质化”过程。

因此,清朝政权的建构和发展,并不是为了推行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摒弃殖民主义的思维,会使我们更加客观地将国家建构理论运用到对清代历史的解释上。清朝的国家建构经历了一个不断将新的力量组织到国家之中的过程,每个阶段都是在原有体制之下的扩展,这是一种历史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认为政治在根本上是历史性的;政治发展的每一阶段,都是在此前存在的体制结构中运行,新的政治体制是建立在旧体制之上的。从这个角度出发,国家建构,包括国家的形成、发展和变革,就成为历史制度主义考察的关键问题。因此,对清代历史的研究,也有必要回到国家的视角,探讨其国家建构的历程。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副教授;摘自《史学理论研究》2017年第2期:原题为《回到国家建构——对清代历史研究中帝国主义路径的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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