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参与地方立法的意义
2017-11-16彭晶
法制博览 2017年32期
彭 晶
暨南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0
论公民参与地方立法的意义
彭 晶
暨南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0
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离不开广大公民对立法过程的积极参加。他们参加到这个过程能够很好地推动法治的发展速度。当前,国家正在急速推进法制建设的步伐,其进程也在逐渐地加快,在各个地方立法中公民参与的实践经验也越来越丰富,促进了民主化进程。但是,纵观我们国家的立法实践,在各个地方立法的过程中,公民在参与这个过程的时候,目前实行的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的保护措施。在人民群众参与的途径等方面仍然没有详细可行的制度,需要我们继续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
地方立法;公民参与;民主立法
一、公民参与地方立法概述
(一)地方立法的概念
立法的本质属性也就是立法的精髓所在,同时它是立法和其他事物想区别的关键所在。①立法分为中央和地方立法,目前实施的《宪法》和《立法法》及其他一系列法律对此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②学界对后者的概念内涵也存在独特的理解:周旺生教授在其《立法学》一书中认为:“它是指各地区的政府机关,按照相应法律确立和修改本地区的活动的总称。”③许俊伦教授在其《地方立法论》一书中指出:“它是指各个地区的权力和行政机关按照宪法等法律制度,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按照一定的章程与程序设计、修改以及废止在本地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④通过前面不同学者对于立法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对于立法的实际概念没有统一的说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