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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题督查塑形象履职尽责提效能
——湖北省民宗系统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稳步推进

2017-11-16熊华启李圣德

民族大家庭 2017年5期
关键词:工作部门民族宗教点题

文 /熊华启 刘 来 李圣德

点题督查塑形象履职尽责提效能
——湖北省民宗系统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稳步推进

文 /熊华启 刘 来 李圣德

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被确定为2017年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对象,点题督查的主要内容为“对落实宗教政策,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进行专项督查”。省民宗委高度重视,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实重行,稳步推进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

提高站位、统一思想,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把履职尽责点题督查作为对工作的一次大检阅,作为改进工作提升形象的重要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自觉增强点题督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统一思想,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手抓执纪反腐,一手抓履职尽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适应新常态新要求,一方面,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要求政府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自2015年起,湖北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每年对省直8个部门开展全面督查(对每个被督查部门的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省直4个部门开展点题督查(对每个被点题督查部门选取1~2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或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督促其开展集中整治,并就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强化追责问责,促进政府部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提升工作效能,为湖北深化各项改革、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全省民族宗教系统高度重视,把点题督查工作作为2017年工作重中之重,充分认识督促检查带来的正能量,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行动上做到主动适应、狠抓落实、稳步推进。

明确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2016年2月,湖北省政府出台《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彰显了湖北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为官不为、懒政、庸政和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的态度和决心。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一项具体措施。2017年是湖北开展此项工作的第三年,省民宗委被确定为履职尽责点题督查的对象,充分说明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与关注,说明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还存在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作为政府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依法做好宗教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2017年不仅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湖北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履职尽责是前提,是基础。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新形势下履行宗教工作职能,围绕大局狠抓工作落实,真正做到抓规范、保稳定、促和谐、塑形象。

把握契机,着力塑造良好形象。近年来,湖北省民族宗教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一系列决策部署,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在宗教工作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宗教教职人员培养等许多方面的工作得到国家层面的肯定或推广。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作风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少差距;全省佛道教领域的商业资本进入、乱建场所、借教敛财、教风松懈、场所管理混乱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就是以解决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手段,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为保障,坚持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查处问题、建章立制相结合,倒逼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全面依法履职、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突出问题导向、系统全面参与、实施立体督查、强化责任追究、注重结果运用”五个方面着力,做到深入查找、处理、纠正履职尽责中的突出问题到位,勇于揭短亮丑、纠错整改到位;省民宗委采取明察暗访、分片座谈、媒体监督、集中评议等方式,认真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履好职、尽好责;通过组织开展电视问政、“党风政风前哨”“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对典型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公开曝光、追责问责,进一步培育创先争优意识、塑造新形象。

2017年7月25日,湖北省民宗委召开全省民宗系统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推进会

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确保查摆问题到位

只有查清问题才能抓好整改,只有抓好整改才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此,湖北省民宗委在领导力量上强化、在工作指导上细化、在工作进展上公开,勇于揭短亮丑、曝光突出问题,力争将问题查摆深入、彻底。

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力量,确保系统上下联动的成效。湖北省政府召开2017年度全省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后,省民宗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成立了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抽调2名素质高、作风正、能力强的宗教工作干部到机关党办脱产办公,组建点题督查办公室,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2017年4月下旬,省民宗委召开的全省民族宗教系统2017年度加强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一直开到县级,动员和部署点题督查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并于同年7月组织市(州)民宗委(局)主任(局长)、办公室主任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办;在省民宗委门户网站和《民族大家庭》杂志上开设专版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并结合正在开展的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编印下发《宗教政策法规50问》宣传手册;通过发放征求意见稿、调查问卷和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均迅速行动,将点题督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强力推进。与此同时,省民宗委成立6个督导工作专班,赴各地开展督导工作,目前第一轮督导工作已对17个市(州)实现全覆盖,第二轮督导工作已对部分重点县(市、区)开展。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了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强指导,将点题内容细化,增强工作推进的可操作性。湖北省民宗委结合实际,紧扣“落实宗教政策,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的督查主题,具体细化为3个方面13项督查内容,指导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认真开展点题督查工作。一是督查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主要看“是否存在乱建活动场所,未经登记从事宗教活动;是否存在雇用假僧假道行为;是否健全了民主管理组织和教务规制;是否达到财务监管检查验收标准;是否倡导文明敬香、禁止烧高香、场所内部庄严整洁;是否存在违规设立功德箱和违规收取宗教性捐献,以及强行拉客、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烧高香等以教谋利行为”等6项内容。二是督查佛道教教职人员管理,主要看“是否经常组织僧众或道众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引导他们弘扬优良传统、注重修持,品德良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佛道教教职人员及时申报认定备案,并制定常住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常住人员档案;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僧众和道众不去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3项内容。三是督查宗教活动管理,主要看“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等活动;是否按照教理教义开展宗教活动;是否对开展宗教活动制定完整的实施方案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预案;是否按照要求对举办大型宗教活动进行报批;是否重视通过活动对信众加强引导,帮助信众正信正行,引导信众传递正能量”等4项内容。

2017年9月13日,湖北省民宗系统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现场推进会在黄冈市蕲春县召开。图为与会代表参观蕲春县普阳观道教活动场所

改进作风,将工作进展公开,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湖北省民族宗教系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聚焦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点题督查工作的主线,围绕上述“13个是否”,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找问题。各地查找问题做到了不遮丑、不护短、不怕痛、不留死角,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准、找实,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2017年湖北电视台“党风政风前哨”节目对“赤壁市陆水湖风湖景区观音阁‘僧人’宰客”和“新洲区商家假冒报祖寺之名获批宗教活动场所用地及违规建设售卖墓位,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监管缺失”等突出问题曝光后,省民宗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班,赶赴现场,指导核查处置工作,要求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吸取此类问题的经验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内开展自查自纠、堵塞漏洞。截至目前,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共发放征求意见表2312份、调查问卷3120份,梳理问题线索378个,制定整改措施355条;省民宗委下发督办单9期,编发督办简报9期;全省开展82轮督查,共整改问题231个,建立完善相关制度79条,查处48人,处分24人。其中,对赤壁市陆水湖风湖景区观音阁“僧人”宰客问题涉及的12名党政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3名涉事僧人进行教育处罚,规范景点观音阁用途。

务实重行、强力推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截至2017年11月,湖北省民族宗教系统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结束,前期各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在少数地方仍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查找问题不深,整改措施不力;问责力度不大,压力传导不够等问题,必须加大力度、迅速整改到位。

建立三项机制传导整改压力。一是践行整改责任制,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根据查摆出的问题,由单位党组书记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迅速制订下发整改方案,逐条细化分解到科室、责任到人,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二是强化整改督办制,建立领导联系基层制度,省民宗委成立的6个督导组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全系统整改情况,督促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对照整改方案,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实行整改通报制,将点题督查整改纳入2017年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紧扣整改进度和时间节点,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通报表扬,并在年底考评中给予加分奖励;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督促各地及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

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工作实效。一是强化宣传,建立畅通监督渠道。各地要进一步以门户网站、电视、电台、报纸、简报、微信等为载体,通过发放征求意见稿、调查问卷,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设置信息专栏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敢于曝光,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和监督批评相结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掌握政策,继续深入查摆问题。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深入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升鉴别力,按照点题督查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敞开胸襟,开门纳谏,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听取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找准、找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压实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督查,全面整改。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自上而下的督促检查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点题督查工作。

突出三大重点强化整改落实。整改是点题督查评议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要切实做到“上下、内外”两个联动、“督查与整改、整改与问责、整改与建章立制”三个结合,突出三大重点内容,坚持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边整边改,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省民宗系统新形象。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以本次点题督查为契机,制定出台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和培养、规范宗教活动的管理办法,对排查梳理出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等三方面存在的问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切实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务实重行,确保三大重点督查内容取得实效。一是确保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取得实效,实现本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和谐寺观教堂验收标准。二是确保宗教教职人员规范管理和培养取得实效,实现本辖区内的每位教职人员自觉做到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修持精进、但当作为、品德良好。三是确保宗教活动规范管理取得实效,实现本辖区内开展的每场宗教活动都做到依法依规、如法如仪、安全有序。

(作者单位:湖北省民宗委)

责任编辑: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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