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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汉族古村落

2017-11-15

金融博览 2017年11期
关键词:古村古村落村落

在2000年,中国自然村总数为363万个,到2010年锐减为271万个,10年内减少90万个,平均每天消失80至100个村落。中国传统村落在近三十多年里迅速消亡。在“大跃进”和“文革”时期主要是祠堂、庙宇、牌坊之类的公共建筑遭到严重破坏,民居建筑和村落风貌则毁于近三十年。由于“三农”政策限制,一度导致乡村人口积涨,原有住房空间无法满足需要,迫使农民拆老屋建新房。农民用现代建材扩充居住面积,致使拥有千年文化积淀的传统村落毁于一旦。让人最为痛心的是江南地区的传统村落,其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富庶鼎盛的农耕文明体现,代表中国传统建筑的最高水平,建筑技术和规模质量均堪称世界民居之最。现在,只剩下零星几个古村落,像皖南的西递、宏村,它们是在上个世纪末写生摄影旅游的带动下,因农民从中受益才得以主动保存下来。类似西递和宏村的古村落在改革开放之前的皖江南山区随处可见。作为古徽州牛耳的歙县、绩溪,如今却找不到一个完整成片的古村落。

完整古村凤毛麟角

今天,从传统村落的完整性和沿用性两个标准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只有西南山区与东南山区保存相对较多,而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总体数量上多过汉民族传统村落。汉民族传统村落特指在文化上传承中原文化的道统精神,如村落选址的风水观念、建筑布局的宗法秩序、家居审美的耕读趣味。历经魏晋、唐宋之“末代之乱”,加之元清野蛮武治,昔日辉煌的中原腹地成为“焦土之邦”。明、清两朝南方在经济和文化上取得主导地位,江南村落和徽派建筑内在理念却弘扬了中原农耕文明和儒家精神。历史上数次南下大迁徙,早期南下先民在文化成就上均高过后来移民,明、清两朝的江南科举文化、建筑艺术、轻工技术均属宋前移民的千年积淀。

遗憾的是,江南地区的传统村落基本毁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包括皖东南和浙西北地区,而这些地区的传统村落则是汉族民居的璀璨地带,最有代表性的是江南村落的门楼牌坊,将中原建筑的道统思想和精悍工艺融入百姓建筑。江南民居中的门楼牌坊源自北方贵族世家的台阙,最初被南迁士族用来象征显贵身世和家故慰藉,至今在皖南方言中大门念作“阙”。门楼牌坊滥觞于汉阙,经南下世代汉人的发扬光大,特别是程朱理学的发展昌盛,演变为一种旌表功德和标榜荣耀的南派建筑,明、清两朝一度登峰造极,遍布大江南北,置于宫殿、庙宇、郊坛、陵墓、祠堂、衙署、村头、水尾、叉口、桥梁的景观建筑。

代表汉民族的传统村落,如今只能在浙东南的丽水地区和闽东北的宁德地区才能找到。这些地方甚至保存一些古中原文化的活态现象。如屏南县境内众多古村落,不仅明、清以来的村落格局和建筑风貌、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都保存完整,而且村头水尾、古树廊桥、祠堂庙宇、宗教习俗,还体现着南下中原人崇尚儒家道统、程朱理学、科举文化、耕读风尚。他们还信奉闽地盛行的妈祖陈仙,地方性神祀不计其数,几乎绝迹的明教竟是屏南降龙村人的宗教信仰。再如传统戏曲、药膳、巫祝,仍根植于屏南人的日常生活中。

一个必须承认的事实是,浙西南、闽东北能够保存较多完整的传统村落,并不是当地人对传统文化的热爱,而是由于过去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人口外流,使得这些古中原汉族历史村落得以幸存下来。现如今普遍陷入霉烂倒塌、凋零败落的状态,三五年内若不加紧抢修保护,意味着最后一批代表中原汉人文化的传统村落将消亡殆尽。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出现的乡建热、民宿热、古村热,对保护传统村落并不全是积极的风潮,相反存在不当的过度开放、滥用国家资金、保护性破坏的现象。

日渐式微的传统家园

隨着主导乡村秩序的乡绅集团退出历史舞台,传统文化及其价值观念日渐式微,却又没有建立有效的现代秩序,导致乡村社会在生产生活上盲目追求现代化,同时缺乏与现代工具相应的文明秩序,急功近利的消费文化和历史糟粕的愚昧陋习混杂,使得老宅古村毁之殆尽,取而代之是水泥钢筋高楼,村头水尾尽是豪华坟墓和仿古庙宇。传统农人勤俭持家、温良恭谦、本分务实的基本美德,在当代中国农民身上也所存无几。

从农药化肥到水泥钢筋的泛滥成灾,说明了当下乡村传统价值和家园意识的双双失守,加之城乡两极化的制度不公和转型期的快速发展,直接冲垮乡村社会的价值体系。当前中国乡村缺乏具有道德号召力的精英人才。在全世界范围,继续生活在乡村的人大多不会像中国农村只剩老幼病残的程度。由于农产品价格低廉和公共福利的缺失,这种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不公平倾向,导致农村人口大举逃离,瓦解了乡村社会的家园根基。在城市化扩张的房地产浪潮下,城市周边土地大量流失,亡羊补牢的复垦运动波及最后一批传统村落。这种破坏传统文化的行为简直可以称为犯罪,但却成为一些经济落后的偏僻市县向发达地区出卖复垦指标的财政收益。对祖先遗产的肆意践踏是一个民族走向文化衰亡的标志。

传统村落的消亡,是今日中国乡村秩序失控的缩影表现,同时释放一种前所未有的破坏力。尽管经历“文革”“破四旧”,老一代农人心目中还保持一种自然崇拜的敬畏感,古村、古庙、古树才得以幸存。随着新一代农民家园意识的丧失,世世代代的栖居地变成一个被抛弃的荒野坟场。古村被一座座硕大夸张的水泥石板建造的坟墓所包围。放在传统时代,村头水尾是风水命脉,岂能不分阳基阴宅。传统家园意识的淡漠使人们变得肆无忌惮,为了一己之私不惜损毁共同家园,歪风陋习在乡村社会大行其道。

保护传统村落,首先要恢复农民的家园意识和文化自信。它不是一种口号教育,需要制度的公正平衡。如撤点并校的乡村教育改革,导致全国小学百分之八十以上关闭,城镇中心学校变得一席难求,迫使农民为了子女教育不得不进城。大部分农民无力在城里买房置产,只好在城市边缘乱盖乱搭。有的地方公开把城里购房与孩子上学捆绑在一起,这显然是一种促销房地产的刺激行为。如此情势下,乡村社会和传统村落走向凋零衰败是必然现象,如果说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还不如说是人为的制度所致。

保护古村的制度困境

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困境在一般人看来是资金与技术问题,实际上制度政策和思维观念尤为重要,否则再多资金、再好技术也只会加剧不可逆的破坏。近年来,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从上至下似乎都非常重视,成立专门机构和专项资金,但实际效果却不理想。尽管国家给予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古村落三百万元左右的扶持拨款,但这对传统村落是杯水车薪,因为保存较多较好的传统村落的地方,通常是贫困落后地区,在财政、人才、资源上都欠缺优势,民众思想观念也相对滞后。传统村落保护是一项艰巨工作。endprint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现行的财审制度和行政程序,保护传统村落对于财政吃紧的地方是进退两难的选择。一个古村落大大小小事项依照规划、设计、审批、招标、发包等一系列程序走下来,不仅有限资金被无形消耗,而且给基层干部和主管单位带来很大的工作压力。此外,有关部门对传统村落专项资金的使用均有硬性规定,限于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意图可能是防范基层干部巧立名目和挪用资金,结果造成保护工作的本末倒置,民居老房不维修,反而大做道路、磅岸、护栏、凉亭、立面、广场等表面文章。这样做无非是因为操作容易,政绩效果明显,却忽视了老房子是传统村落的重中之重和急中之急。危在旦夕的老屋已等不起,关键保护资金要用在刀刃上。

传统村落本来是民间性的地方项目,无须做太多规划设计,所谓的施工图纸和规划方案通常是用来满足行政程序,在实际施工中无大必要。政府只要制定总体性规划和操作规范标准,无须在具体细节设立太多条框限制。何况传统民居的基础结构和主体格局都是现成完整,一般民间工匠完全能够胜任修复工作。动辄几千万元资金的学院派规划方案,以及硬搬照套的设计图纸,甚至会置古村落于死地,或者沦为承包商和出卖资质单位的有肉猪头。

前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有句台词“以前老百姓不相信政府会干坏事,现在老百姓不相信政府会干好事”,它反映出民众对政府和干部的扭曲态度,表明乡村干部在民众当中缺乏领导公信力,而且各级干部之间也存在不信任的政治危机。如果村干部出现经济问题,必定累及乡镇一级领导干部,他们是管控项目资金的最后一道政府关卡,因此村干部对待工作持“宁可不做事也不能出事”的态度,何况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没有纳入绩效考核。另外,民选村干部本身存在派系利害关系,这无形中增加了上一级领导的责任风险。古村落保护涉及家家户户,一旦上级不信任,村民不配合,往往使村干部处于夹缝当中,工作便難以展开。

传统村落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资金和技术之外,还需要制度创新,应该做到机制灵活、程序精简、扶持到位,发挥乡村民众和专业人士的主导地位。此外,古村落保护不能限于建筑和非遗,还必须结合当地农业、生态、旅游、文创等产业发展,否则古村修得再好也等于零,无人居住的建筑最终还是霉烂坍塌。

传统村落的最终出路

传统村落的保护难题,说穿了是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不合理触发的社会危机。近些年来,伴随着民宿热、乡建风、返乡潮的兴起,保护传统村落的议题变得炙手可热。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没有农民能够彻底抽离农村,也没有农民可以完全留在农村;没有稳定的产权保障,也就没有民间力量长期投资乡村。解决传统村落或农村问题,首先要确立土地和宅基地彻底私有化的法定地位。一幢年久失修的百年老宅,修缮成本极大,涉及产权更是复杂,最终造成无人经管的局面。不论政府还是民间注入资金都会陷入产权模糊的司法困境,造成屋主、政府、民间都无从下手的尴尬局面。对此应当发挥村民对土地的主体地位、民间对投资的法律保障,国家只需对传统村落进行专门立法保护。

学术界对传统村落保护问题的批评声,主要集中在古村保护过程中出现过度商业化、工建化、标本化、景观化、同质化、西方化等现象。这些批评不乏正确观点。但是,古村保护要做到绝对修旧如旧,在资金和工艺上均不现实,适度的改良有助于保护建筑和充分利用,合理的商业有利于激活乡村发展。大部分传统民居毕竟不是文物级建筑,光靠输血式保护是不可持续的。不论是古建筑还是古村落,都离不开人的核心主体,古村落作为历史文化遗产,同样无法绝对地排斥当代人的生活方式和材料手段。

事实表明,传统村落保护的阻力首先来自制度之困,其次才是资金与技术。确切地说,古村落保护是一种尊重传统的美学把握,事关民族传统文化和历史遗产的存亡,更需要制度创新的政策配合。对于拥有众多传统村落的偏远地区,它既是一笔珍贵的历史遗产,又是发展的一大重要资源。国家应该加大资金投入,精简行政审批程序,旨在节约有限经费和缓解基层工作压力;出台保护传统村落的切实有效的法律法规,确保历史遗产的归属产权和责任机制,并形成一套公正合理的奖罚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人士参与保护和开发;对传统村落保护区范围实行特殊土地和宅基地机制,如自由买卖、股份合并、领养转让、统一打包、联合开发等,对于无人经管的破败建筑和闲置老宅地采取村集体回收和统一管理的方式处理。

值得指出的是,从政府主管部门人员到规划设计人才应具有古典文化修养,确保古村格局面貌、历史痕迹、生活记忆的保存完整性。通常说,历史村落的主体格局、建筑结构、审美风格相对完整有型,保护修缮只要尊重原有基础和传统美学,施工起来并不是太难。总之,传统村落这笔珍贵遗产已是时间不等人,特别是汉民族完整古村落,少得比大熊猫还要珍贵。传承、发扬前人的创造智慧和血汗成果,保护、修复传统古村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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