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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诉求,索要非亲子监护权

2017-11-14邹家梅

莫愁 2017年16期

○邹家梅

“荒唐”诉求,索要非亲子监护权

○邹家梅

这是一桩在旁人眼里显得有些不可理喻,甚至荒唐的官司——

在获知疼爱了15年的儿子非亲生后,他一纸诉状将妻子告到法庭,离婚,并索赔数十万元精神抚慰金,法院予以支持。

离婚后,他再次将妻子起诉到法院,这一次,他要求法院判决他仍然拥有非亲生儿子的监护权。

他为何提出这一“荒唐的”诉求?法院还能再次支持他吗?

夫妻吵架一语泄“天机”

林宝华1969年出生,福建厦门人,大学毕业后经商,从事进出口贸易。虽然事业有成,但他感情一直不顺,父母为此很是着急,四处托人给林宝华介绍对象。

2000年3月,林宝华经人介绍,认识了在厦门一家保险公司做内勤的李莉。李莉比林宝华小六岁,高挑漂亮,性格开朗,非常讨人喜欢。

林宝华对李莉一见钟情,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交往不到两个月,李莉告诉林宝华,她怀孕了。林宝华全家都异常高兴,并于2000年8月,按闽南风俗,在厦门一家星级酒店,为林宝华和李莉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婚礼。当年12月初,他们的儿子出生了,取名林帆。

林宝华是家中唯一男丁,因而林帆出生后,被全家人当作宝贝一般疼爱。在培养孩子方面,林宝华也舍得投入,不但给孩子报了各种培优班,从幼儿园起,就四处托关系,将林帆送到最好的学校。

林宝华与李莉夫妻感情不错,但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两人却观念不同。望子成龙的林宝华,无论吃住行,都对孩子十分宠爱,几乎要什么给什么。可学习上的事情,林宝华也要求非常严格,不能有半点的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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