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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文学与中国故事

2017-11-13

边疆文学(文艺评论) 2017年10期

黄 玲

理论前沿

报告文学与中国故事

黄 玲

一、报告文学文体辨析

写作者在写作一部作品之前,对文体应该有比较明确的认识,这是写作的基本前提和要求。这样才可以避免后面一些问题的产生。尤其报告文学这种边缘化、有争议的文体,更需要认真对待。

比如下面这两部作品,在2014年参加鲁奖的评选过程中,就存在很大争议。它们没能评选上“鲁奖”有很多原因,但我认为其中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文体的不确定性或称模糊性所致。阿来的《瞻对》被分在报告文学组评选,梁鸿的《走出梁庄》则被分在散文组评选。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这两个概念原本就互相纠缠,现在“非虚构”的出现使问题更加复杂化。

《瞻对》全文二十余万字,最早发表在《人民文学》杂志“非虚构”栏目。(2013年度人民文学奖《瞻对:两百年康巴传奇》获得了本届非虚构作品大奖。)《瞻对》落选“鲁奖”后,阿来表示:“非虚构这一概念在中国文学界的提倡,与越来越多的写作者加入这一体裁的写作,正是对日益狭窄与边缘的‘报告文学’的一种拯救。”他认为, 从近年中国文学“非虚构”写作的实践来看,它们更接近纪实类文体所应达成的目标。对于阿来所提出的“非虚构”作品是否为报告文学的质疑,文学界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刘茵坚持认为鲁奖报告文学奖应改为涵盖面更广的纪实文学奖,其中包括报告文学、非虚构、文学传记、日记体、回忆录和口述实录,评奖才会更合理。但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李炳银对此并不赞同,他直言,有些人总说报告文学已经死亡,要以非虚构来改变,但事实上,报告文学并没有排斥非虚构作品,两者其实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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