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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深圳

2017-11-13陈宇

都市 2017年3期
关键词:大志

陈宇

去深圳

陈宇

1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有了跟踪的毛病。我真的记不清了。虽然人们都说我正处在一生当中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但很多事真的记不清了。就比如在红芳看过的那些电影,我现在能想起来的没有几部。名字想不起来,情节也想不起来。但红芳,我是永远也忘不了的。在我们那个弹丸大小的县城,红芳鼎鼎有名。凭感觉,这应该是一个街头三流休闲屋的名字,实际上,它是县城最神秘的录像厅。关于这个名字,有着许多传闻。第一种说法,是说老板是个女的,名字就叫红芳。我不太信。第二种说法,是说老板是个男的,他以前的初恋女友叫红芳。我更不信。也许世界上有一万种纪念女友的方式,但红芳这种明显不在其列。

我周围的人全都知道红芳,女同学也知道,男老师也知道。有个周末晚上,教物理的王老师苦口婆心地告诫大家快考试了,要安下心来复习,不知脑子哪根神经短路,还是他长达一周的性压抑终于要得到释放而过于兴奋(按照多年雷打不动的规矩,师母当天下午会坐班车从几十里外的一所中学赶回来团聚),他突然冒出来一句:“特别是有些男同学啊,别整天心猿意马想入非非地往红芳蹿。”我们在下面听后都不怀好意地笑了,边笑还边抬头互相丢眼色。女同学也有秒懂的,大都用课本捂住脸偷笑。

王老师个头很矮,大概就一米六。可能因为以前在镇上教书的缘故,他浑身散发着一股土气,穿的衣服土,讲话也土。但这反倒让我觉得他接地气,实在,没有了距离感,不像其他老师那样道貌岸然。所以平心而论,他是个挺好的老师,虽然我整个高中最头疼的一门功课就是物理。

每个人一生当中都会有很多第一次,有的如蜜糖,念念不忘,有的如伤疤,刻骨铭心。那个周末,我骑着自行车,穿越三十公里去县城。路上我把车子蹬得疾驰如飞,满头大汗地赶到城里,已接近中午。我做贼心虚般地先在县城的大小街道上转了两圈,然后才晃晃悠悠地来到解放路。红芳正在这条路上。我把车子停在对面,小心地锁好,然后横穿马路,两腿僵硬地向着录像厅门口走去。从马路牙子到门口,最多也就七八步的距离,却漫长得像恐龙都要灭绝了的史前时代。我迈步向前,高抬着头,竭力装出“无所谓,老子经常来”的从容模样,两眼绝不斜视或东张西望,以免撞上熟人。终于到了里面,一个穿着裤衩T恤的年轻人坐在脏兮兮的桌子前,抬头看了我一眼,懒懒地说:“一个人吗?三块,不清场。”我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零钱,他随手从厚厚的一沓票据上撕下一张,递给我。我接过来,转身就往楼上走。踏上楼梯隐入黑暗的那一刻,我悬着的心怦然落下,像是获得了某种安全感,并随之生出一种按捺不住的狂喜。上来楼梯,正对着录像厅的入口,没有门,只有一道珠帘。我抑制着剧烈的心跳,伸手拉开帘子,那个混杂着狂野与肉欲、黑暗又明亮的成人世界就无比真实地呈现在了我的眼前。

红芳的放映厅,四周窗户都拉有厚厚的帘幕,遮蔽得里面光线很暗,如果是刚刚进去,眼睛会极不适应,座位又是一排排隐蔽性很强的沙发包厢,瞅过去,一团漆黑,里面有没有人都难以分辨。抽烟的人们通常会摸出一只打火机,借火苗的照耀,摸索着找到一个空位坐下。而像我这样不抽烟不带火的,就只能傻傻地站在帘子边,忐忑不安地等待着各个包厢鬼魅般从黑暗中浮现。

红芳并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放生猛的成人片。像如今的重量级歌星登台前都要暖场一样,红芳也经常在中间穿插流行的港台电影,目的是给观众消乏解闷。毕竟,除了变态狂,没有谁能饶有兴趣斗志不减地连续看几个小时而不困。每一个混过录像厅的男人,其实都有看片看到索然寡味感觉生无所恋然后昏昏睡去的时候。这种境界,我几经修炼才终于达到。而在那个下午,我只沉浸在好奇与刺激当中,完全没有疲累的感觉。我一直看到六点,感觉太阳要落山了,才恋恋不舍地走出红芳。我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回家。路上,我把车子蹬得比来时还要快,身上似乎有无穷的精力。当然,脑子也没歇着,想的都是乱七八糟的事儿。后来不知为何想起来以前的某次宿舍夜谈,大家聊到了红芳。有人说:“就听你们聊得这么起劲,到底有谁去过啊?”大家都笑着起哄,没人愿意当场承认。倒是睡在我上铺的那个戴眼镜的兄弟爽快,他探出头说:“我去过!这有啥啊,看你们那怂样!不过说真的,我就去过一回。刚来县城那会儿,我有个上技校的老乡可鸡巴能混,他有回带了我去,说让我开开眼界。结果一进去,我操!立马被吓晕了!好大一个银幕,就跟电影院的那样大,男的女的都光着身子一丝不挂地在那儿搞……真的就跟动物一样,我勉强坐那儿看了会,感觉胃里特别恶心,受不了,就出来了。后来,我两天没吃下去饭。”

我蹬着车子,想起来这件事,不自觉地笑出了声。有一瞬间,我对他的精神洁癖充满了鄙视。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条路,才能成为一个男人?看个录像都恶心,还能干成啥大事?我就怀着这种暗自得意的满足感狂奔到了家。

那时,我家里人都忙于农活,很少管我。加上我比较内向,不爱说话,也从不闹事,在他们看来,我是个很乖的孩子。他们这辈子恐怕都无法想象我会逃课跑去看录像。而事实上,这只是我后来混录像厅的开始。当我第二天睡到八九点醒来,回忆起那些刺激的画面,竟然有了再去红芳的想法。而且,不是明天,也不是下午,是立刻从床上爬起来蹬上车子就去。我为我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继而有种强烈的不祥的预感,就如同潘多拉的盒子已被打开,我觉得自己将很快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2

我回到了学校,隔三差五地去一趟红芳。那时我在校外租房住,班主任大概已把我拉进了黑名单,只要不影响其他人,乐得我自生自灭。很多烈日当头的中午,外面酷热难耐,市声鼎沸,我躲在录像厅的黑暗和凉爽中,怀着复杂的心情打量着周遭的一切,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很容易就让我产生了幻灭感。至于晚上看通宵,更是刻骨铭心的体验。前半夜刺激、亢奋,人像脱缰的野马,在各种感官欲望疯长的草原上尽情撒欢,后半夜疲惫、腻烦,如坐过山车一样,迅速坠入痛苦的深渊。后来,去的次数多了,我也慢慢能像坐前排的那些人那样看着看着就东倒西歪呼呼大睡了。

我就这么在录像厅里混了一段时间。无聊又不困的时候,我的好奇心逐渐从银幕转移到了来看录像的人身上。我不清楚我的同伴们是不是有类似心理,每当珠帘掀动,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抬头向门口张望,看看进来的人是男是女,并根据他的穿着打扮,猜测他的职业。这时的打量观望,绝对是不公平的,因为我的眼睛早已适应了厅里的黑暗,看他如同在白天,而对方,则像一头突然蹿到聚光灯下的小动物,惊慌失措。

曾经,我就这么看到过一对小情侣,毫无防备地进来了。那是个中午,也许他们以为录像厅放映的都是正儿八经的片,我甚至可以听到他们踏上楼梯时的那点小兴奋。门帘“哗”的一下被拉开,他们一前一后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里。巨大银幕上淫秽的画面和夸张的喘息呻吟声,显然把这对纯洁的小情侣给镇住了。前面的男生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身体僵硬得像兵马俑,不知道是确实没反应过来,还是抵御不了内心的诱惑,实在不情愿把目光移开。后面的女生就显得羞涩许多,一发现画风不对,就赶忙低下了头。一手拿着饮料,一手在下面悄悄地去拉扯男生的衣服。男生如梦初醒,马上转过身,和她一起出去了。我竖耳细听,他们的脚步声已没有了刚来时的兴奋,而是透着一种慌乱。他们下楼梯的时候,想必也是蹑手蹑脚,小心翼翼,生怕惊扰了别人。到了出口,他们肯定会像兔子一样慌不择路地逃离,而不会到正打瞌睡的那个年轻人面前让他退钱。

这么想的时候,我头脑里冒出了一个古怪的念头,想去跟踪他们,看看接下来,他们会去哪里,聊些什么。甚至,如果有可能,我还想放长线钓大鱼,来一个长期观察,看看这次尴尬的经历会对他们未来的交往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是巨大的刺激,加速他们第一次偷尝禁果的进程,还是无所谓,很快就在他们纯洁又美好的爱恋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或者,往最阴暗里想,那个已经被撩拨起生理欲望的男生会不会哪天自己偷偷溜到录像厅来……

那天下午,我窝在沙发里,设想了好几种结局。不知为什么,那时候我对别人命运的关注,远远超过自己。最后,我发现,银幕上的一切已不能吸引我,而那些从录像厅里走出去的人,身上似乎都有着闪闪发光的秘密等待着我去咬破。

从这个误闯进来的女生开始,我留意起录像厅里的女人。结果令我万分沮丧,能来这里的,基本上都是大老爷们。不过,那个总是在中午来卖热玉米的老婆婆除外。她不知何时悄悄地进来,拎着一个小筐,里面是刚煮好的玉米,上面还搭着一条毛巾。在银幕前转一圈,叫着“热玉米,热玉米,谁要热玉米?五毛钱一根”。转完后,她会试探性地沿着中间那条通道走两步,但绝不走远,像是生怕看到不该看的,打扰到别人,直到后排有人叫,要买玉米了,她才放心地继续走过去。大多数时候,她是孤独的,因为主顾不多。在那种地方吃热玉米,需要较强的心理素质。况且,玉米也不是啥稀罕之物,谁家都有,勾不起大家的食欲。我经常看着她孤零零地进来,叫卖一圈,无人问津,又孤零零地出去。但第二天,她依旧会来。另外特别让人佩服的是,无论银幕上正在演什么,她从来都不会抬头瞧上一眼。

偶尔,也会有一个打扮时髦的女人进来。通常,是在深夜,街上行人稀少的时候,跟在一个男人身后,悄悄地进来。那时候,所有人都紧紧地盯着她,然后目送着她走进最后面座位的黑暗里。我第一次见到丽芬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3

丽芬一直没有告诉我她到底有多大,猜着有二十五六吧。遇见的那晚,她穿着一件黑色超短裙,两条白生生的大腿在录像厅里分外显眼。她不算瘦,甚至可以说颇为丰腴。脸上化了妆,具体模样已记不太清。那晚我唯一记得的,就是她的大腿和带她进来的那个糟老头子。他们坐在我后面,弄得我再也无心看电影,一直侧耳倾听着背后的动静。看了大约个把小时,他们就起身出去了。鬼使神差地,在犹豫了几十秒后,我也站起来,跟着出了录像厅。其时已是凌晨一点多,街上几乎没什么人,几盏路灯发着微弱的光,像睡眼惺忪的病人。我撒眼一瞧,他们并没有走远,那女人挽着老头的胳膊,有说有笑,我远远地跟着,在街的尽头,一家休闲屋前,女人一闪身,进了屋。我又跟着那老头走了一截,看清了那家休闲屋的名字,才折回来,放任那老头独自西去。

我慢慢走回了自己的屋子里,倒在床上想睡,脑海里却全是那女人的身影。在录像厅遇见这种女人的机率大概是百分之一,也就是说你去看一百次,可能会遇上一次。所以,没来由地,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不要错过这个天赐良机。

第二天晚上,我又逃课了。在食堂吃过晚饭,其他人都拖着疲惫的身体机械地走向教室,我独自溜了出来。最初在街上瞎逛,看看天色擦黑,才慢慢地向“忆梦”走去。“忆梦”不大,两扇玻璃推拉门,一开一合,里面透出暧昧的红色灯光。几个打扮妖艳的女子衣着暴露地坐在屋内沙发上。我看不清她们的模样,只凭感觉其中有一个是丽芬。但又不敢靠近,更不敢进去,只在休闲屋对面的栏杆上远远观望。天完全黑下来后,休闲屋的灯光显得更加诱人,所有路过的男人,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向屋里张望。偶尔也会有人鬼鬼祟祟地进去,往往他们刚一进去,就迅速把那扇半开着的推拉门合上。于是,那间屋子变得更加神秘。我离开栏杆,去了更远的台阶上坐着,那扇关上又拉开的玻璃门,让我一会兴奋,一会又觉得索然寡味。十一点多的时候,我实在熬不住了,便起来去了红芳。我希望能在那里遇见丽芬,但最后我在沙发上睡了一宿,即使在梦里也没有见到她。

接下来的一星期,我时而在教室里发呆,睡觉,时而在“忆梦”前盯梢,发呆。我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在等什么,直到那个男人从我背后拍了我一下。那是个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的男人,光着的臂膀上还有刺青,他带着挑衅的口气问我:“小兄弟,在看啥呢?”

“没,没看啥。”我身体紧紧地靠着栏杆,不自觉地开始发抖。

“没看啥?你当我是傻子吗?我注意你好几天了!咋回事,给哥讲讲?”见我不说话,他朝休闲屋的方向抬了一下下巴,“想进去玩玩吗?跟哥说说,有钱没,有钱哥就带你去长长见识……要没钱,就给老子滚蛋!别让老子再撞见你!”我低着头,不敢拿眼瞧他,转过身,匆匆忙忙地逃开了。

由于这次惊吓,“忆梦”休闲屋有一段时间没再光顾。偷偷摸摸跟踪别人的毛病,却恶魔般在我身上生了根发了芽。我无端地喜欢上了窥探别人的世界。我买了很多关于间谍、侦探的地摊书,一有时间就趴在课桌上捧着读,沉迷在里面。我那时的同桌杨鹏,对此感到很迷惑。“我说你小子咋回事,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以前也没发现你这么爱看书啊?”

“有空你也看看,很刺激,一看就上瘾。”

“能有多上瘾?比去红芳还刺激?”

“那肯定啦!红芳有啥好看的,也就图个新鲜,看两回就烦了,哪像小说,每本都不一样着呢!”

杨鹏被说得一愣一愣的。他爸妈是县城有头有脸的人物,早计划好了,一等毕业,就送他出国深造。所以,他根本没什么压力,每天跟我一样混日子。他随手拿过一本我买来的小说,也装模作样地看起来,但半节课没结束,就趴着梦周公去了。

我这么看了一段,自以为学到了不少跟踪方面的技巧,就特别想用于实践。我首先把目标确定在了张倩身上。没有什么特殊原因,就是觉得她在学校很神秘,通常独来独往,没有人知道她在做些什么。

可是没想到,第一次跟她,就失败了。周末下午,学校放半天假,上午的课一上完,大家都忙着收拾东西回家。我什么也不用收拾,兜里揣了二百块钱和一副墨镜,从走出教室门口就在人群里紧紧地跟着张倩,一直跟到学校大门外,两个穿着非常洋气的中年男女正等着张倩。张倩上去挽着那女人的胳膊,男的并排走在另一侧,活像个保镖。走了没几步,他们就一屁股坐进了路边一辆黑得发亮的小轿车里,车门啪地一关,一溜烟地跑了。我站在学校大门下,呆若木鸡。后来我的手碰到了兜里花二十块买来的墨镜,心里非常懊恼:他妈的我连墨镜都没来得及戴上呢!

我不服输。每天看着浪张倩在班里进进出出,不停地变换着性感的衣服,今天烫个头,明天描个眉,我的热情就难以消减。我改变了策略,只在晚上自习课的时间跟踪,因为这段时间,她最有可能出去疯。我先后跟着她去过KTV、大排档、步行街、美容院……当然,很多时候只是目送她进入各种装修豪华的大门。门内的世界,我不可能再知晓。她有一个固定的男朋友王大志,其他班的,听说是县城有名的混混。他们每周差不多见两次面,不是去吃饭,玩电玩,就是去KTV唱歌。不像其他陷入热恋的小情侣,整天粘在一块儿,连一日三餐都形影不离,他们之间似乎有一段距离。或许,像他们这种“富二代”,谈情说爱已没新鲜感,他们只是彼此需要。相比所谓的爱情,他们更渴望自由。家庭、学校已把他们那躁动不羁的心束缚太紧,如果再加上一个恋爱对象,他们估计多半会疯掉。

我买了一个带锁的笔记本,开始记录每一次的跟踪。当我凭着回忆把张倩这一章记录完毕时,突然想起了丽芬。我有好久都没有去“忆梦”了。就像是有所愧疚,我决定这段时期要抽空去一下。没想到,机会来得这么快。那晚,我跟着张倩刚走出大门,忽然,她一个掉头就直直地朝我走来。两旁是开阔的马路,无处可躲,我只有硬着头皮继续向前走,假装是自己要出校。临到跟前,张倩停住了脚步,她扬着头,冷冷地问道:“你老跟着我干嘛?有什么目的?”

“我没……没跟你。晚上我和朋友约好了去打桌球,只是凑巧吧。”

“每次都那么凑巧?我不管你有啥目的,反正你以后别再跟着我。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不然……”

她停下不说话,我也不说。就那么沉默了几秒钟,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扭头走了。我在原地站了会儿,等她走得有点远了,也迈腿向前。没跟几步,我就右转,向着一条岔路去了。我得证明,我确实没有跟她。

我直接去了“忆梦”。我选择了一个更加隐藏的地方,观看眼前熟悉的一切。在别人看来,这是个顶级无聊的活儿,我却乐此不疲,能一连蹲守两三个小时。看来来去去的行人,看偶尔闯入的人,看炫目的霓虹灯,脑海里同时上演着奇奇怪怪的剧情……然而,也许是为了犒劳我的不忘初心,那晚丽芬竟然破天荒地很早就出来了。十点多的时候,她拉开门,沿街径直向西走。我立马抖擞精神,远远地跟上,跟过几个街道,见她进入一个破旧的家属院,停在最前面的一幢楼房前。我自然不敢再跟,就在外面转了一圈,见那门口立着一个木牌,“自来水厂家属院”,又见顶楼的一间屋忽然亮了灯,那应该就是她住的房间。

我兴尽而返,夜里做梦,还梦见自己进了那个房间。房间虽小,但看上来比较整洁,一张靠墙的大床,上面铺着粉红色的床单,墙壁上贴满了中外明星的海报。一只落地风扇,一个简易的铁制衣架,两排各种款式和颜色的高跟鞋。略为不妙的是,在梦的最后,丽芬和一个男人并排坐在床上,朦朦胧胧的大脑意识告诉我,那个男人并不是我……

4

重新联系上了丽芬,我也没放下张倩。不过跟踪的次数明显减少,也不再那么明目张胆。一方面是有所顾忌,另一方面是我的目标突然多了起来,难免有些顾此失彼。我跟过班主任,学校小卖部老板的女儿,半老徐娘风韵犹存的女校医……大浪淘沙之后,这批人最后只剩下了我暗恋的一个女生。她叫王甜甜,相貌不算突出,但是属于耐看型的。为人挺低调,平时在班里不显山不露水的,后来我想,我之所以喜欢她,可能就是因为她的单纯与随意。尤其是夏天里,她总爱穿一条白裙子,让我印象深刻。那时的我,对一切纯洁的东西都毫无抵抗力。

王甜甜的家在城区北关镇。因为离学校较近,她每天都回家吃饭,于是很多次,我都假装去北关玩儿,一路跟着她。偶尔,我也会迂回杀到相反的方向,然后磨磨蹭蹭地前进,只为跟她打个照面。见到我,她会猛然抬起头,笑着说:“哎呀,你怎么到这来了?”她的笑带着略显夸张的惊讶,也带着一成不变的热情和亲切,仿佛我们不是在学校周围,而是在异国他乡的街头相遇。在那段青春敏感的日子里,为着这样一次转瞬即逝的相遇,我能一连兴奋好几天。

有一段时间,班里调座位,王甜甜调到我的前排。自然而然地,我们的交往密切起来。我会一整节课一整天什么事也不干,就支起耳朵听着后面的动静。我极力想从后面此起彼伏的轻微呼吸中,辨认出她的气息。如果这种气息能够收集起来,我肯定会买来许许多多精致的小瓶,将它们保存在瓶子里,并贴上标签,注明时间。如果我们以后还能相逢,我会郑重地送她一瓶,告诉她,这是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三点十七分你的呼吸。那时她会不会把我当成神经病?

我沉浸在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中,在班上存在感很弱。也没有什么特点,每天浑浑噩噩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王老师就这么提醒过我,直接导致了我对他长达一周的跟踪报复。我曾经蹲在他挨着操场的宿舍墙根下一直到半夜,最后他老婆杀猪般的叫床声将我紧紧地摁在墙角一动也不敢动。我感觉那声响大得足以穿过空旷的操场,到达校园的各个角落。但没有任何人被惊醒,世界仿佛整个都睡死过去,只有我趿拉着拖鞋撅着屁股在黑暗中惊恐得像一只小鸡,也像一只怪兽。也是在那一刻,我才明白以前在录像厅听到的叫床声有多么虚假,假到令人作呕。

我虽然喜欢王甜甜,却从来没表白过,甚至连礼物也没有送过。我觉得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我和她的距离,比和浪张倩的距离还要远。如果我有一天飞黄腾达了,或许可以把浪张倩搞到手,但在王甜甜面前,我甚至羞愧于显摆自己的钱财。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表达我的喜欢,反而,隐藏得越深,我就觉得越有安全感。在那些夏天的傍晚,我徒劳地跟着她来来去去,把北关街走过了千百遍,我熟悉那条街上的每一家店铺,就像熟悉自己身上的每一处关节每一根骨头。我也不得不承认,在所有我跟过的女孩中,她是最让我着迷的,虽然也是最单调的。往往,我跟着她回家,一边在街上瞎逛,一边盘算着她该吃完饭出来了,匆匆地赶到她家前面的那条小巷,等在十字路口的远处,默默地护送她进入学校。然后,我直奔红芳,在那里度过一个无比失落的夜晚。

“忆梦”旁边有四五家饭店,到了傍晚,如果生意不忙,丽芬就会从屋里出来找地吃饭。她最常去的是一家东北菜馆,面积不大,看上去像是夫妻店。摸着这个规律后,我也有意无意地光顾一下这家菜馆,没准什么时候就会碰上她。几次三番后,只要我一走进店里,老板娘就笑呵呵地迎上来,让座,递菜单。我照例很认真地看半天,最后点一份盖浇饭。我差不多把那里的盖浇饭吃了个遍,然后开始点面食。可惜老板不太会做面。估计丽芬也这么认为,我从来没见她点过面,要么像我一样来份盖浇饭,要么点炒菜。她点炒菜的时候,让人觉得特别孤单。一人一座,一盘西红柿炒鸡蛋或青椒肉丝,一小碗米。碰到她的次数多了,她对我有了印象,看我的眼神没有以前那么冷漠,但也说不上有多热情。我和老板娘菜馆里那只窜来窜去脏兮兮的猫,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

唯独有一次,我看到她出了休闲屋,没有去那个东北菜馆,而是走了一段路,拐进了一家饺子馆。我在后面犹豫了一下,也厚着脸皮走了进去。她抬头看我一眼,显出有点诧异的神色,但什么也没说。这一回,我们面前摆着的是同样的一盘饺子,一个小醋碟。老板躲在柜台里看电视,前面三四张桌子上只有我们两个人,气氛突然变得尴尬起来。我故意吃得很慢很慢,想等她走了,再专心享用我的晚餐。

终于,她吃完了,叫道:“老板结账,多少钱?”

老板走了过去,她伸手在裤兜里掏了一阵,发现出来忘了带钱。但她并不慌乱,她很镇定地笑着跟老板商量:“哎呀,今天出来得急,忘带钱包了!你看咋办,要不先记账上,我明天来一块付……我就在这旁边上班。”

“本店从来不赊账。你让人送钱过来吧!”

“这……太麻烦了吧。就几块钱的事,我又不是故意赖账,确实是忘带钱啦!明天我一定还,行不,大老板?”

“不行,小本生意,吃了饺子,就得给钱。如果都像你这样,我这生意还咋做?”

“咋能都像我?就几块钱,又不是吃不起!”

“我当然知道你吃得起,嘿嘿”,老板突然很猥琐地笑了,“干那个的,能吃不起吗?比我们开饭馆可来钱快多了!”

“你怎么说话的?你什么意思!当老板就很了不起啊!”丽芬被惹恼了,高声叫道。

“我没什么意思!咋了,吃饭不给钱还有理不成?凶什么凶,看你那贱样……”

老板越说越难听,丽芬气得想扑上去跟他拼个你死我活。我见状不妙,赶忙上前,劝道:“有事好好商量,别动手。那个……她的钱,我帮她出好了。”

我声音低得简直像是在哀求老板,但还是把他们两个都惊住了。我趁机掏出早准备好的零钱,递给老板,“我们俩的钱……”

“谁让你多管闲事?你认识我吗,凭啥帮我出钱?”丽芬恼怒地叫道。

这会儿,老板反倒平静下来,他很爽快地接过钞票,说:“这学生娃是好心帮你,你还不领情!走吧,走吧!不跟你计较了。”

老板拿到了钱,鸣金收兵。我没走,站在原地,目光不停地在老板和丽芬脸上穿梭,曾经有那么一个瞬间,我想上前把她推出去,让她不要再吵,但她那裸露着的两条白花花的细胳膊让我临时打了退堂鼓。出了门,我立刻埋头向东,不料刚走了没几步,就听她在背后叫我:“喂,你往哪?给我回来!”

我装着没听到,她用了更大的声音叫道:“说你呢?还走!”

我怕引来路人围观,只好转过身,看着她。她向我招招手,我很不情愿地走了过去。

“还有钱吗?”

“有。”

“够吃两份炒冰吗?”

“够。”

她指着不远处一家冷饮店。我们进去的时候,店里没什么人,一个老式吊扇在天花板上忽悠悠转个不停。八月份燥热的天气,屋里几乎坐不住人。老板似乎认识她,很谄媚地冲着她笑。

我们各自点了一份,满头大汗地吃着。酷爽的冰块渐渐消去了体内的热度,我也变得平静下来。趁她埋头吃炒冰的机会,我第一次近距离细细地打量她。她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算得上是一个美人,可惜气质总归差了点。也许是因为化妆太浓,也许是她举手投足所展现出来的那股风尘味儿,让人一眼就能感觉出这不是个正经女孩。正盯着她边看边胡思乱想呢,她一个猛抬头,让我避闪不及,四目相对的瞬间,世界仿佛静止了。她佯装恼怒地问我:“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呀!说说吧,你老跟着我干啥?有啥目的?”

“没啥目的。我也没老跟你吧。”我抱定了决心耍无赖。

“得了吧,你那点小心思,谁还看不出来啊?上个月有段时间,你隔三差五地在我们店门前转悠,你以为我们都是傻蛋?在屋里看得清清的!我几个姐妹,还老逗我,说你肯定是个处男,有贼心没贼胆,还让我出去把你叫进来,验一验……”

我的脸“唰”的红了。不是害羞,是感觉自己就是个傻逼。

“说不说?到底啥目的?”

“真没啥目的。要是有啥想法,不早就……”

“早就怎么了?看你还像个学生,也没谈过恋爱吧。是不是想找点刺激,又没那个胆?”

我竟然不怀好意地笑了。在这么关键的时候。

“被我说中了?天下的男人,哎,都一个球样。不过说起来,我还真遇到过学生来找刺激的呢!”

“啊,有吗?……”

“当然有。啥人没有啊!学生,老师,当官的,有钱没钱的,连收破烂的老头都来过呢!”

“那他挺有钱的嘛!”

“有屁钱!妈的,干完事,给我们一堆毛票,全是五块,一块的……”

我忍不住想笑。

“还有钱吗?”她又问道。

“干什么?炒冰已经付过钱了。”

“说你笨,还真是笨。有钱来玩啊!”

“那个……我现在还不想……”

“那你想弄啥?”

差一点,我就把在红芳遇见她的事说出来了。

“想跟你交个朋友。”话一说完,我就后悔,想抽自己两嘴巴子。

“哎哟,交什么朋友?男朋友?你养得起我吗?等你毕业挣钱了吧!”她的口气里满是嘲讽。

炒冰终于吃完了。她说她该去上班了,我们就一起出了冷饮店。临走,她又丢下一句:“好好回学校泡个学生妹吧!别老在这一块转悠,听到没?”

我答应了一声,她就扭头走了。看着她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远处,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得意。我迈着兴奋的步子向红芳走去。我有段时间没光顾红芳了。那晚,我躲在包厢深处,浮想联翩,感觉一个比红芳更加神秘和诱人的世界,已经打开大门,郑重地伸出右手,向我发出了邀请。

5

可是乐极生悲,我的兴奋没能持续多长时间,人就挨揍了。那天下了晚自习回宿舍的路上,王大志突然从人群里过来,盯着我说:“兄弟,跟我去操场上聊会,找你有点事。”

“什么事?”我预感到事情不妙。

“到那再说。走吧!”

王大志身边还跟着两个强壮的男生。我很无奈地被他们夹在中间,挟持到了操场上。那里空无一人,我们立在跑道边的阴影里,如果不仔细瞅,根本发现不了。

“说说吧,你为啥老跟踪我女朋友?”王大志仰着头,问我。

“我没跟啊。”这句话几乎成了我遭到盘问时的第一反应。

“还他妈嘴硬!”他冲上来,对我胸口来了一拳。我“蹭蹭蹭”后退了几步,险些被他打倒在地。胸口像受了重击般疼,几乎透不过气来。但我仍然强作镇定,冷冷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说不说,谁派你跟踪她的?”

“没有人派我。”

“那是你自己要跟喽。有什么目的,老实交代!”

“没啥目的。就是……”

“是什么?快他妈说,别磨蹭,我还有正事要办呢!你他妈的!”他伸出手,又想开打。

“就是……那个,我有点喜欢她。”除了“喜欢”,我一时之间实在编不出其他的理由。可是,我又不敢直接说“喜欢”。

“喜欢?”王大志被这个答案逗笑了,“哈哈哈,好啊,这么说,我还多了一个情敌哦!”他扭头朝身边的两个马仔大笑。他们也傻傻地跟着笑,其中一个还不失时机地呛了我一句:“他妈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好好,你喜欢,有种你就去追!能追到,老子就让给你,哈哈哈……过来,过来,我跟你说个正事。”王大志又装着很热情地向我招手。

我走过去,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站住了。听他继续说道:“认识咱学校的政教主任吧?姓胡的那个,头发快没了,整天梳得像抿了油一样……”

“认识。”

“你不是喜欢跟踪别人吗?那我就给你一个机会!从明天起,有空你就给我跟着他,看看他都去过哪些地方。特别是跟他接触的女人。听说这家伙特别好色,如果你发现他有和不正经的女人来往,就给我记住是在什么地方,那女人长啥样,穿啥衣服,记得越清楚越好……听明白没?”

“明白了。”

“好,就这么说定了。你给我提供信息,过去的事,咱就一笔勾销。还有,你最好行动快点,限期两个星期!到时候,你完不成任务,可别怪我不客气!”

他带着两个马仔走了。我站在空荡荡的操场上,真想找块砖头,悄悄跟上去,一砖拍死他。

我并不清楚他为什么让我跟那个姓胡的。既然让跟,那就跟吧。反正我有的是时间,而且之前积累的经验,似乎也第一次要真正派上用场了。不爽的是,这个姓胡的有一辆黑色桑塔纳,日常出行都开车,我两条腿,是无论如何也跟不上的。至于在学校里,则没有多少跟踪的价值。他那油黑发亮的半秃头太显眼,招惹谁,都很容易被发现。我跟了他几天,一无所获,心下不由得焦急起来。

有一天,不知是谁起的话头,大家在课间聊起胡半秃来。王甜甜很神秘地说:“上周日,我去大昌街办事,你们知道遇到谁了?”等了一下,她又提示:“咱学校的领导……”

“胡半秃?”我随口接道,心里巴不得能说中。

“哇,你咋知道?一猜就准。你也看见了不成?”

“没有,我瞎猜的。”

“那蒙对了也是本事。我看见胡主任的车停在酒店前面,过了一会儿,他搂着一个美女进了酒店……胡主任以前啊,和我们家住一个小区,他老婆我认得,可没那么年轻。难道他离婚又娶了?”

“非得离婚吗?你太封建了!现在这社会,有钱什么样的年轻姑娘找不来?”王甜甜的同桌接道。

“对,就是。那个酒店叫啥名,还记得不?”我只问我关心的。

“记不住了,反正就在大昌街那块。咋了,你还想去瞅瞅?”

“不去不去,我瞅那做啥。这不好奇吗,呵呵。”

说不去,那是假的。晚上九点下了课,我就偷偷溜去了。大昌街不长,来回走一遭,也就十来分钟时间。但街上酒店林立,是县城有名的休闲娱乐一条街。我有点后悔没有打听清楚那个酒店具体的位置。没办法,只好在街上来回溜达,希望能撞大运。甚至夜里,睡在床上,我还一直想明天要不要再问问王甜甜。可是拿什么理由再去问呢?

我又接连在大昌街蹲了几天,什么发现都没有。有一晚,我就那么漫无目的地溜达,忽然意识到,从这再过去两条街,就是丽芬上班的休闲屋。虽然丽芬的档次有点低,但跟她们总归是同行。说不定能从她哪儿打听到什么消息呢!说干就干,第二天下午,我就满怀期待地杀到了那家东北菜馆。自从上次饺子馆的事以后,丽芬又回到了老地方。但那天她来得特别晚,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她掂着一个小红包进来了。看到我,她径直走过来,坐在我对面。

“这段去哪了,好像很久没见你了哦?”她装着很亲热地说道。

“没去哪,这不快考试了嘛!忙着复习。”撒谎对我来说,已经成了一种病。

“你还用复习?别骗人了,八成是泡上软妹子了吧。”

“没有,真没有。你吃点什么,今天我请你。”

“算了吧,上次的钱我还没还你呢。我可不想沾小白脸的光。”

她句句都带着讽刺和挑逗,有点让我哭笑不得。

“说认真的,我今天有点事,想麻烦你。”

“什么事?”

我掏出一张报纸,上面刊登有一整版的关于胡半秃的报道,还配有人物照。我指着那个穿着风衣,坐在学校办公桌前的胡半秃,问她:“认识这个人吗?”

“不认识。”丽芬随便瞟了一眼,就答道。

“你认真点。这对我很重要……再看看。”

“不认识就不认识。你随便找个男人,我就认识啊。你把我当成啥了?”

“别,别生气。我也是没办法嘛。有人逼我的……”

“谁逼你?你肯定是泡妹子惹上人家男朋友了吧?”

“才没有。就算我求求你吧,好不?你看你的……”我不知道该说同事,还是姐妹,“你屋子里其他女的,认识不?”

“好吧。那你先得告诉我,你找他做什么?”

“这个……我喜欢上了班里一个女生,她男朋友不晓得怎么知道了,是咱县城的混混,势力很大,就逼我去查照片上的这个秃头,看他有没有在外面搞女人。你说,我哪有这个能力去查啊!”

“这男的呢,又是哪个?”

“我们学校的政教主任。”

“什么乱七八糟的事?还势力很大……咋感觉你们现在的学生,都十七八了,还像玩过家家一样?”

我低着头,沉默。我觉得她说得非常对。

“好吧,就帮你一回,看在你上次帮我的份上。不过,能不能打听出来,我可不管啊。”

看着她把报纸折起来,塞到兜里,我自然千恩万谢。我问她喝酒不,她说可以喝一点。我就叫了几瓶啤酒,两人一杯一杯地喝起来。走的时候,她有了几分醉意,说:“我看你也不像坏学生,就是有点奇怪。你最后会害了自己的。我以前谈的男朋友,就他妈跟你一样,脑子里整天不知道在想啥,最后,还不是自己给自己弄完蛋了。”我想再多打听些她以前的事,但舌头发直,头重脚轻,出了门就勉强迈开步子,回住的地方去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离王大志规定的期限越来越近了。那天在学校里碰见张倩,她竟然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对着我微笑,让我迷惑不解。难道她不知道我挨打的事?我气上心头,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摆出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架式,也冲着她笑。和她擦肩而过的时候,我闻到了她身上浓浓的香水味儿。那种味儿,和丽芬身上的,竟然出奇地相似。

我决定去找丽芬一趟,死马当作活马医。结果一见,她就急得不行的样子,“你怎么才来?我帮你打听到了……”

“太好了!快讲讲。”

“我一个姐妹,以前在大昌街那块的酒店干过。你晓得不,她们流动性很强,哪有活儿去哪。我姐妹的闺蜜好像对他有印象,接过他,据说他还有心想包养她呢!哈哈!”

“别记错了,他们那个……经常吗?要是只一次,怎么记得清?”

“放心吧!做我们这一行的,别的没本事,但要说接过的客人,哪怕只一回,一辈子也忘不了。下次见,绝对能认出来!”

“吹牛了吧!”

“随便你信不信。”

“信,信!可是你说的这些,没啥用啊。我怎么跟那个混混说?中间隔了好多人,也没个啥证据。”

“要啥证据,你当是破案啊。县城就这么大,我的姐妹遍天下,晓得不?他常去的酒店,叫蓝天大酒店。他找的那个相好,也就是我闺蜜,叫梦梦。这还不够?你想我把人家叫出来,当面对质?”

“那倒不用。”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该打听啥。总不能借个相机,去床上捉奸吧。这些已经足够对付王大志了。如果还不行,我他妈就跟他拼了!

“我帮你这么个大忙,你想怎么报答我啊?”丽芬一脸坏笑地望着我。

我看了她几秒钟,就想把她的脸给搂过来,狠狠地在上面亲几口。我觉得这就是最好的报答。

“你想要什么报答?我现在什么也没有,都还没毕业呢,也没钱……要不我以身相许吧!我还是处男呢!”

“去死吧你!谁他妈稀罕!告诉你,好多来我们那儿的学生,都说自己是处男!你信吗?”

“我不管别人……我是真的是。”说着说着,我竟感觉到了一丝悲哀。

“你嘛,我就当信了吧!咋了,是不是觉得可丢人?我找个姐妹帮你开苞吧!不过可是要收费的哦!”她大笑起来。每当谈到这种话题,她都能迅速兴奋起来。也许,她觉得我们只有在这方面才有共同语言。

“好,多少钱!你出个价!”

“来真的啊?”

“嗯。等我一毕业就去打工挣钱。一个月工资够不够?”

“够,够了!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告诉姐姐一下,姐姐先帮你物色个!”

“没啥类型。五官长得比较精巧,眼是好看的杏花眼,嘴唇细细的,一定得性感,皮肤白白的……”我看着她,异常认真地说。

“去死吧!要求还真高!你是照着我说的吧?别打我坏主意,我可是正经人!”她半嗔半怒地说,好看的杏花眼里滑过一丝羞涩。然后,就迅速把话题岔开了。

“说真的,你帮了我这个忙,我肯定会报答你。我把我好朋友的宿舍电话留给你吧。如果哪天你有难,就打电话找我。只要能帮上,我必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说得挺好听。好,就信你一回。你可得说话算数!别到时候翻脸不认人,跑得没影!”

其实,我哪也跑不了。连一个王大志的手心都逃不掉。听了我的汇报后,他将信将疑。

“你说的可是真的?”

“千真万确。”

“你从哪打听的?”

“这个……保密。一行有一行的规矩,我不能说。”

“哎哟,摆起架子来了!跟我说说,你是混哪行的?”

我不想搭理他。我突然觉得自己现在完全有资格跟他平起平坐,所以,我又甩出来一句:“你信不信?不信就算了。我只能打听这么多了。我又不是侦探,福尔摩斯……”

“好,好,我信!我信还不中嘛!你给我滚吧!但是你记着,要是敢忽悠我,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他带着两个马仔走了。我却突然忐忑起来,万一丽芬骗了我呢?

6

九月份,我抽周末回了趟老家。邻居家刚让人从广东捎回来一台DVD,很多人围在屋里看。我闲着没事,也去凑热闹。电视里放的是部香港片,黑帮,枪战,还带着色。主人似乎看过很多遍,每当播到有暴露镜头的时候,他就提前拿起遥控器快进。一屋子的人,原本有说有笑的,在那个关键时刻,却都变得静悄悄的。似乎谁要说句话,咳嗽一声,闹出点动静,就会打破那种彼此心照不宣所形成的沉默,将大家的尴尬一竿子给捅出来。

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只觉得好笑。我暗自嘲笑这帮土鳖,不就看个三级片嘛!至于避讳成这样。我很想告诉他们,比这大几十倍的屏幕比这情节暴露几十倍的录像,我都看过。但我又能告诉谁呢?那天晚上,我还听到一件新鲜事,二闪子过年回来的时候也买了台DVD,带了很多碟片,其中就有那种碟片。他叔有天专门把DVD搬到自己屋里,还让二闪子在外面把他家的门锁上,就他叔和他婶两人躲屋里看了半天。他叔四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平常大大咧咧,爱在女人们面前讲黄笑话。他婶,则是村里有名的骚货。我不禁想入非非,揣测他们看到录像时那种惊叹的表情。如果有条件,我甚至想带他们去县城红芳开开眼界。他叔想必会盘腿坐在沙发上,精神抖擞地看上半天,然后来句:“日他姐!原本城里人都这么会享受!”

在那个年代,看这种录像,渐渐成为不公开的秘密。如果说录像厅让一般的人有所顾忌望而却步的话,碟片机的流行,则把所有的人都一股脑地裹挟进去。城里有钱的人家,早早配置了DVD,班上的同学有时会交换碟片。交换时他们往往会问上一句:“不会是那种片吧?”这样问,不代表他们不想看,而只是怕一不小心在亲戚、家人面前放出来,那可就尴尬了。

那个周末,从老家回县城,经过红芳的时候,我故意骑得很慢,特别瞅了几眼。门口那张白色的大画板上,照例用红色字体写着充满惊悚和情色意味的片名;门里,照例坐着一个打瞌睡的年轻人。往上看,二楼的几扇小窗户被黑色的绒布遮挡得严严实实,让人难以想象里面竟然会是那样一个活色生香的所在。我觉得我对红芳无形中有了一股柔情,未曾离开,已经开始怀念。

到了学校,已是下午。我在住处睡了会,天擦黑的时候,王大志带着马仔过来了。他说,咱们出去聊聊?我没答理他,冷冷地瞅他一眼,扭头就往外走。他们把我带到了学校边上一幢民房的楼顶,我突然站住,问他:“有啥事?”我的声音镇定而充满愤怒,几乎把他们吓了一跳。

“啥事?你自个清楚!妈的,给我提供假消息,骗老子啊!”

两个马仔立刻冲上来,一人推了我一把,把我推到了栏杆边上。

“谁骗你了?你说话得有证据!”

“去你妈的证据。实话告诉你吧,那个姓胡的想开除我,所以我才让你去跟他,看能抓到他什么把柄不。上周,我悄悄写了一封信给他,威胁他要敢开除我,我就把丽丽和蓝天大酒店的事给抖出来……结果他妈的根本没用。我已经得到小道消息,明天全校早操后开大会,他当场宣布对我的开除决定。你说,你那消息能是真的吗?要是真的,他一点也不害怕?”

真他妈幼稚!我觉得丽芬讲得太对了,我们就是在玩过家家。

“这能怨我?是你们自己太蠢了!说个小姐的名字,他就能害怕?他玩过那么多女人,哪里记得住?一看就知道是你们蒙他的。你们借个相机,去酒店蹲着,或者专盯他的车,一天二十四小时盯他,看见他和别的女人在一块,就拍下来!然后把照片给全校领导都发一张,我就不信他不怕!”

“你说得容易,你怎么不去盯?你想这么周到,怎么不直接给我照片?修理他!妈的,少废话!”

王大志一声令下,两个马仔扑上来,我们迅速扭成了一团。我摆出拼命的架式,他们颇有些忌惮,不断后退,还挨了我两拳,险些被我逃脱。王大志见势不妙,冲上来趁乱对着我小腿狠狠踹了一脚,把我踹倒在地。我挣扎着想爬起来,却感到被踹的脚腕剧烈地疼痛。随后,就只有挨揍的份了。

他们走后,我扶着栏杆站起来,目光越过教学楼,落到黑黝黝的操场上。我似乎看到当初我们四个的身影,心里非常懊悔那会儿就该跟他们拼命。

我一瘸一瘸地走回了家。在镜子里,我看到自己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左眉头还裂了一道口子,淌着血。我盯着自己看了足足有五分钟,一股怒火在胸中燃烧。无数以前的风景以前的人和事在脑中快速掠过,似乎向我做着最后的道别。我用凉水拍了拍自己的脸,然后和衣躺下了。昏昏的月光透过高处窗户上的钢筋条,照在我的床上。我把头埋在黑暗里,第一次感觉这他妈就是一个牢笼。我很久都没有睡着,恍惚中还想起了红芳那些扭动的腰肢和淫荡的面容,我意识到这个看似平和宁静的世界原来是有着许多许多小格子的,每一个格子里的人生都完全不同。我像一头青春莽撞的野牛,正从一个格子闯到另一个格子。

我决定找王大志复仇。我一度想过再找丽芬帮忙,她应该认识不少社会上的人,但那样,似乎显得我太软蛋了。我打听到了王大志家原来根本不是什么“富二代”“官二代”,他家就是农村的,自小爹妈死得早,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两个老人管不住,他就一步步地变成了个混混。他在社会上也没多少势力,手下不过有四五个玩得比较好的马仔,而且只在县城的几所中学里有点知名度。了解到这些后,我的底气增加了不少。连着几天晚上,我都去健康路那一块逛。那里有很多非法的地摊,卖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我想先买把合适的刀。所谓合适,就是既能给自己壮胆,真打起来架来,又不至于一下子就要人命。最后,我转悠半天,弄了一把,整天揣在兜里。

我开始悄悄地注意王大志的行踪。这一次不同以往,我得万分谨慎。听说王大志去社会上拜了几个码头,但都没有人肯收留。所以,他主要还是在校园里活动。我必须趁这几天动手,等他完全离开学校,再想找他就不容易了。但到底想怎么干,我还没有头绪。逼着他跟我道歉,打他一顿?我肯定不是他们四五个人的对手。趁他猛不防,偷袭他?也许有用。可惜他很少单独一个人行动。再有,如果他竭力反抗,我要不要跟他拼个鱼死网破?我觉得我的命比他的要值钱。

晚上,我在屋里把刀子拿出来,有模有样地演练了几个刺、劈、扎的动作。然后,我瞅着镜子里的自个,瞅了一阵,自己竟先泄了气。我懊恼地躺在床上,又安慰自己,没准到时候就豁得出去了。胡思乱想中,我翻了一下身,脚腕猛然传来的疼痛,让我想到了王甜甜。

那天,当我在学校外遇到她的时候,她大吃一惊,问我怎么了。我说早上不小心,从住处的楼梯上摔下来了。她显出不太信的样子,但也没继续问下去,只问我看医生没。我说,不用看了吧,过两天自然就好了。她说,那怎么行?又说她父亲以前是医生,家里有祖传的治跌打损伤的膏药,下午给我拿几片贴贴,保准立马就见效。

我一向很反感那些江湖游医,但这一回,却非常期待着她的膏药。下午,她果真拿来了几片。递给我的时候,我非常傻气地问了句“多少钱”,被她取笑了一番。现在,我想着这些,闻着从脚头传来的浓烈的膏药味儿,又痛又甜蜜地睡着了。

7

几天后,我的复仇计划仍一筹莫展的时候,张倩意外地把我约了出去。看着我一瘸一瘸地走过来,她问我:“你脚扭住了?”

“嗯。脸也擦着了。”我回答。

“王大志死了,你知道不?”

在教学楼后边那片小公园的长亭子里,我们面对面坐着,她那么问我,吓得我要不是腰里别着一把刀,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

“不,不知道!真的假的,你可别吓唬我!”

“谁有那个闲心吓你。我也是昨天才知道。这几天,他都没有去学校,我联系不上他。”

“到底怎么回事?”

“他不是被学校开除了吗?你知道原因吗?”

“知道,违反学校纪律,经常旷课,打架斗殴什么的……”

“打过你没?”

“唔,你问这个干嘛!”

“我就问问打过你没有,说实话!”

“打过。”

她忽然笑了一下。那种笑像是她非常了解男朋友的所作所为,如今得到了验证后对自己正确判断的一种自嘲。但我觉得这笑还有其他的意味,如果我要写一部犯罪小说,一定会把她的角色设置成躲藏在迷雾背后的真正的杀人凶手。

“你笑什么?”我问她。

“没什么。学校决定开除他,是因为我爸妈向校长告了状,说他一直纠缠着我,让我没有精力学习。我爸爸是县组织部的,比校长大半个级别。”

“然后,他就写了那封信?”

“什么信?”

“噢,没什么。”我意识到张倩并不知道信的事。

“到底什么信?”

“就是,我听王大志说,他写了一封信给胡半秃,威胁说要开除他的话,就怎么样怎么样……”

“他个傻逼!什么年代了,还写威胁信?他以为是小孩子玩过家家啊!这里面的事情,他压根不懂。”

“快说王大志是怎么死的?没报案吗?警察找过你没有?”

“你比我还着急吗?……前天死的。警察昨天找我了,但就是随便问问。他跟社会上的人打架,被一刀扎死了,当时送医院抢救,没救过来……扎他的人很害怕,自首了。他爷爷从老家过来,农村的,没文化,什么都不懂,尸体昨天都被火化了。后期的赔偿问题,听说还在谈……警察问我要不要去看一眼,我说不用了。”

我像是在梦里,怎么也不能相信。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摸摸腰里的刀子,依旧硬邦邦的顶得我肚皮疼。

“他为什么和人打架?”

“听说他是想报复那个姓胡的来着。他手下的人都不中用,对付个学生可以,真去搞学校领导,都怂了。他就请了社会上混的一个老大吃饭,还送了好烟好酒什么的,结果人家收了东西,不办事。他恼不过,便和人家动手……”

“就前天的事?”

“嗯。”

“那警察会不会也来找我?”

“找你做什么?事早都解决了。”

“班里的同学都还不知道吧!”

“嗯,学校当然要保密。不过,也瞒不了多久。”

“可是……你为什么要先和我说?”

“没什么。听王大志说,你喜欢过我?”

我低下头,算是默认。但我还是不理解:“那和这有关系吗?”

“有关系。上高中以来,只有你敢说喜欢我。”

“你不是有男朋友吗?还想多少人喜欢你?”

“那不一样。王大志,那都不能叫男朋友,他的喜欢,也不能叫喜欢。”

“那叫啥?”

“没啥。有些事,你不懂。我跟他在一块,只是想少惹点麻烦而已。”

“好吧。”我似乎是懂了。“他死的时候,留下什么话没有?”

“没有。他肚子上被捅了一刀,马上就昏过去了,哪还有机会留遗言?你希望他说什么?”

“没……就是随便问问。”

“我要回宿舍了。就跟你说这么多吧!……祝你好运!再见!”

那晚,很出奇,张倩也穿了一条白裙子。她穿过长长的亭子,冷清的月光一路洒在她身上,美丽而诡异,让我看呆了。

没过几天,王大志的事就在班里传得沸沸扬扬。据说,胡半秃还跟人讲,幸好已经把他开除了,不然出这事,学校可够受的了。张倩一如既往地神秘,匆匆来上课,匆匆离开。关于王大志的各种传闻,她从来不参与,完全置之度外。我走在校园喧闹的中心,悄悄地打量着她,努力变得跟她一样。我也不再跟踪任何人,那个曾让我着迷的世界,似乎随着王大志的死而变得无比透明,透明得可以看到里面每个人的骨头和血肉。这无疑又让人觉得恐惧,便愈发不想去了解了。

然而,丽芬主动找我来了。她把电话打到我以前的宿舍,留下一个号码,让我马上回电。那是个阳光灿烂的早上,我刚吃完早饭,坐在教室里补觉。拿到室友给我的字条,我就蒙了。我去学校小卖部买了张电话卡,然后故意走了很远,找了一个偏僻的公用电话亭。拨号码的时候,我还想,她找我能有什么事,不是恶作剧,故意耍我的吧。

电话响了,很久没人接。我坚持着没有挂断,果然,在铃声将要结束的最后一刻,电话通了。一个男人很不耐烦地说:“大昌派出所。你找哪位?”

我的手一激灵,差点把话筒扔掉。“我,我找李丽华。”

“你等下,先别挂!”然后,我又听到他粗暴的叫声:“李丽华!有人找!”

“嗡嗡嗡”响的电流声中,传来了脚步声。

“哪位?”她颤抖的声音,我几乎没听出来。

“你是李丽华吗?是我……”

“噢,没想到你真的会打电话过来。”那边的声音有些惊喜,又有些迟疑,隔了会才又说:“你能帮我个忙吗?我被抓了,需要二千块钱才能出去……你能先借我点吗?”

二千对我来说,不是个小数目。但我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下来。“好,可以。不过我现在手头没那么多,得找同学借。你最迟什么时间要?”

“最迟下午吧。如果派出所下班还不交钱,可能就会被拘留。实在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该找谁借,你就当帮我一回吧!等我想法出来了,马上就还你!”

说真的,那时候我压根没考虑过她还不还的问题。就像是之前的那个承诺自动到期,虽然她可能无意,也没抱什么希望,但我必须要帮她一回。

放下电话,我开始找同学借钱。凑了一圈,还差七百。要不要找王甜甜?我想了一会儿,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我不希望我留给她的最后印象是借钱这种搁不上台面的破事。万般无奈之下,我敲开了王老师宿舍的门。

他正在午睡。进了屋,我才发现他好像是刚从床上起来一样,自来卷的头发蓬松着,上身随便套了件T恤,下身是条黑西裤,脚上却又趿拉着双拖鞋。

“对不起,打扰你午睡了。”我站在他的书桌旁,低头惴惴不安地说。

“没事,没事,睡不睡都行,眯会就行了。”他坐在椅子里,很不在意地摆摆手。

正在这时,我垂下的眼睛的余光越过走廊,看到他老婆从小卧室出来,悄悄地拐进了洗手间。她穿戴也很随意,两条胳膊白嫩肥胖,胸脯高高隆起。我突然想起那个蹲在他们家屋后的夜晚,那穿越整座校园简直可以称得上凄厉的叫声……。

“你是遇上啥事了吧?说说,看我能帮你解决不?”

“王老师……我想跟你借点钱。”

“行,没问题。需要多少?”

“八百,可以吗?”

“可以。不过为什么借钱,能说说原因吗?没生活费了?还是要买什么东西?”

“没生活费了。家里出了点事,经济紧张。我跟同学已经借了些,不好意思再借……我毕业前一定可以还你。”

“别提还不还的事。师生一场,也算缘分。不乱花就好!咱都是农村出来的,农村人挣钱不容易……”

有那么一种冲动,我想把丽芬的事说出来。虽然跟王老师打交道也不多,但我觉得他是唯一可以交流的人。秘密在心里揣得太久,总想让它出来透透气。

从王老师家里出来,我直奔派出所。在那里,一个民警用怀疑的目光盯着我看,问我和她是什么关系,我说她是我表姐。交了钱,他让我去院子外面等。过了没一会儿,丽芬就从楼里走出来了。她头发很乱,衣服倒还整齐,只是面容憔悴得不像样子,两只杏花眼里全是血丝,很明显一夜没睡。她看到我,眼神里有了一点亮光。

我们走出院子。“去哪?”我问她。

“你还有钱吗?”

“有。”

“打个车吧。去我住的地方。”

我在街上招了一辆出租车,帮她打开车门,她一弯腰,迅速钻了进去。我本想关上车门,坐到前面,但她有意往里面挪了一下屁股,我就顺势也挨着她坐了进去。

“去哪?”

“兴华路自来水厂家属院。”

车子在大街上飞驰。正午毒辣的阳光,把整个世界都晒得明晃晃的。我们坐在绿色的出租车里,飞蛾扑火般奔向前方。司机师傅不舍得开空调,把后面两个车窗开得大大的,一股凉爽的风呼呼地吹进来。我看了一眼丽芬,她正呆呆地看着窗外,不知在想什么。我把背轻轻地向后仰,盯着前方两侧一闪而过的风景,跟她一样进入冥想的状态。耳边吹来的风里,飘过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那味道像是在屋子里憋得太久,却又碍于车厢里的气氛,不便放肆撒欢,只是隐忍着一丝丝地缓缓释放。

车子过一道深坎,猛地颠簸了一下。我不由自主地身子向前倾,一只手扶在了腿边的沙发上。几秒钟后,一只陌生的柔软的手悄悄地伸过来搭在了我的手上。我身子挺得直直的,不敢扭头去看,还马上抑止呼吸,生怕被她发觉我当时的心慌。又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想起来把我的那只手稍稍调整一下姿势,以便让她握得更舒服些。然后,我保持着死板的身体,在漫长的沉默中仔细感受自她深不可测的心底传递到我手上的那种微微的恐惧和颤抖。

家属院到了。丽芬很及时地抽出了她的手,自然得几乎让我察觉不到。司机师傅停住车,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他暧昧地冲我一笑,我反而感到很自豪,爽快地付过钱,拉开车门,等丽芬出来。

“下午还上课不?”在院门口那棵火红的石榴树下,她问我。

“上不上都一样。”

“那进屋坐会吧。”她笑了。像是回到了熟悉的家,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兴致好了许多。她的眼神里说不清是渴望、诱惑,还是哀求,竟让我在一时间纠结了。

“咋了,怕我吃了你不成?”她又笑起来。这回,是爽朗、单纯、热情的笑。我的目光穿过院子,穿过街道,穿过一片被酷热烤得无精打采的菜市场,穿过大片的房屋和楼房,穿过那里面的争吵、哭泣、酣睡和焦虑,穿过学校空无一人的操场,在北关镇的小街上,似乎看到穿了一身白色连衣裙的王甜甜也带着同样的笑问我:“咋了,你不敢去么?”

我走了,跟着丽芬上楼。她住顶楼,连续地上楼梯,让她有点吃不消,有点喘气。进了屋,她招呼我坐,然后一转身把客厅的窗帘给拉上了。随着空调吹出的凉风,我开始打量她的住处。简单的一室一厅,说是客厅,其实也局促得很。虽然狭小,但厨房、洗手间都有。厨房没有门,和客厅是连着的,一览无余。卧室门开着,挂着一道蓝色的细珠帘,在空调风的吹拂下,轻轻晃动。透过珠帘,能隐约看到卧室中央摆着的一张大床,铺着粉红色的床单。然后是梳妆台,几个收纳用的小箱子,床头上还贴着一张明星海报。

“饿不饿?”她不知从哪找出一个苹果,递到我跟前,“洗好的……”

“不饿。”我说了谎。然后,我意识到了什么,马上又说:“都忘了,你肯定还没吃饭吧!……楼下有什么好吃的,走,我请你吃饭!”

“如果你能想起来,你都不会连一个女朋友都找不来了!”她又不失时机地嘲笑我。

“是啊!人笨没办法,你得多教教我!”随着她的笑,我也开始热血沸腾。

“怎么教?我的学费可是很贵的哦!”她说了半截,忽然想到还欠着我的钱,想到这两天那可怕的经历,脸色又阴沉下来。

“你想吃点什么?我去外面给你买!”

“没胃口,没啥想吃的。”

“吃点吧!不吃没精神。炒饭?米线?饺子?”

“米线吧。出了院门口,朝西走一截,有个米线馆。不要放辣椒。”

“好。还要什么?”

“给我买几个大行李袋吧,就塑料装东西的那种……算了算了,不要了……”

半小时后,我飞速地吃完一碗米线,又拎着一碗打包的,走上了楼。她坐在沙发上不紧不慢地吃着,忽然又指着桌子上的电视,“你把电视开开,看电视呗。”

“没啥好看的,一向也不喜欢看。”

“那你坐着不着急吗?”

“不着急。”我说的是实话。看着她吃饭,挺有意思。“起码比上课有意思。”

“你就那么讨厌上学?”

“嗯。难道你喜欢?”

“说不上啥喜欢不喜欢。很早就不上了!”

“为什么不上了?”

“咋了,想听我的故事啊。”

“随便问问嘛。这不坐着没事……”

“我吃完了。”她放下筷子,“你要是不忙,一会儿帮我收拾收拾东西,再送我去车站。”

“啊,你要去哪?”

“深圳。”

“怎么这么突然?完全没听你说!”

“说得好像咱俩很熟一样……”她坐在那里,笑着看我。吃饭前,她把脸和头发收拾了下,这会儿看着舒服多了。又因为吃饱了饭,精神也上来了。

“去那里做什么?有人接你吗?住那里?”

“你问得真多!我有个朋友在那儿,买好票了再给她打电话。反正是不想待这了!一天也不想待!”

故事刚刚开始,就要结束。我犹如遭了当头一棒。我像溺水的人挣扎着举着双手大喊“救命”,然后回应我的是暴雨如注,一道闪电在空中撕裂。

我们把东西收拾到一个红色皮箱里,外加一个双肩包。大量的衣服、被子,包括些零碎的玩意都被留下了。

“这些都不要了?”

“嗯。出门不想带太多东西,不方便。你看需要啥,尽管拿去。”

“不需要啥。”我其实很想挑一样东西留作纪念。但在那堆被扔得乱糟糟的东西中间,想找出一件有意思的也不大容易。

收拾完后,我们来客厅坐着喝水,让空调风把身上的热汗吹干。她问我累不累,我说不累。她又说到深圳挣钱后,就还我,还说没想到我真的会来,还四处借钱……她大约是跟几个熟人都打过电话求助。我笑了笑,说没什么,因为说过要帮你一回,说到做到嘛。她就忽然地在沙发上向我招手,叫我过去。我又期待又紧张地走过去,挨着她坐下,屁股刚一落到沙发上,她就过来了,轻轻地抓着我的手,还挑逗似的抚摸。她认真地着看我,“跟我说说,你肯借我钱,到底有什么目的?”

“没有。”

“还说没有?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可别后悔哦!”

我突然有了冲动,她眼神里荡漾的媚态和暗含的默许,让我不顾一切地搂住了她。她迎着我的拥抱,很自然地也将双手搭在了我的腰上。我伸头想去吻她的嘴,她却很机灵地躲过,只留给我半个面颊。我就雨点似的去亲她的脸,她闭着眼,欲拒还迎,不断地用脸蹭我,然后躲过我的亲吻,开始在我耳边呼气,挑逗我剧烈的心跳。她的手也没闲着,不断地向下游走,很快就伸到了我的裤子里。我疯狂地抱着她,在红芳看过的那些刺激镜头莫名其妙地从脑海里蹦出来,整个世界都被我内心欲望的滔天洪水吞没。从画面到实践所获得的完全迥异的巨大快感,让我很快就爆炸了。

她放开了我,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说:“这么快?还没开始呢?”

“是啊,谁让你那么厉害!看你弄的……”我提着裤子去了洗手间。刚才的快感被马上袭来的懊悔所代替,简直让我以为那不过是短暂的幻觉。我强烈地渴望着想伸手抓着它,哪怕多停留几秒钟,却无济于事。冷静下来,我又有点恨她,感觉这不过是她的阴谋。一切都在她掌控之中。

“窗台上有香皂,你先洗一下。我下楼找房东退房。”

我听到她“蹬蹬蹬”下楼的声音,走出洗手间,客厅东西依旧,但世界仿佛在经历一场突如其来的战役后陷入了虚空。直到帮她提着红皮箱走到院门口那棵火红的石榴树前,我才有点缓过神。我认真地抬头看了一下那棵石榴树,只有花没有果,连一颗再小再青涩的也没有。

我们打车直接到车站。一路上闲聊,颇为轻松随意,有点让我想起我们刚认识后在冷饮店的光景。买完票,上了车,我问了一句最不该问的话,“我们以后还有机会见面吗?”

“有吧。世界很小的……等我挣钱了,买个大哥大,你啥时候想联系都可以!”

我笑了。我发现她的口头禅就是“等我挣钱了”。车子开动了,我们挥手告别,像任何一场普普通通的告别。

下午三点的街面,空旷而炙热。我没有回学校,去了红芳。我坐在黑暗的包厢里,认认真真地观摩那些伟大的科教片,像幼儿园专心听课的孩子。看累了,我就靠在沙发上闭上眼胡思乱想,大脑昏昏快要睡过去的时候,被卖热玉米的老婆婆叫醒了。

“来一根!”我在后面叫道。

老婆婆循着叫声,提着搭有毛巾的玉米筐,从那光明的通道尽头慢慢走进来。幸好我不是基督徒,否则我肯定很像一个天真的孩童在虔诚地等待着领取圣餐。大约过了一个世纪的光景,老婆婆终于走到了跟前,我随便挑了根,一边继续观摩影片,一边吃起来。吃完后,我把那根光秃秃的玉米棒扔在沙发角里,走了。迈出红芳大门,走出一段距离后,我想我再也不会来这里了。红芳,将永远地成为一段回忆。

也是在那年秋天,我退学了。我用尽千方百计,还完了借来的钱。王老师听说我要退学,去南方打工,就执意不要,说是算给我当路费。我把钱扔在他桌子上就跑了。

临走前,我还把王甜甜约了出来。说是约,不过是在某个她必定会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等她而已。没有太多的寒暄,我就告诉她了要退学的事。她表示出很惊讶的样子。在她看来,考大学是很必然的事,何况她成绩也不错。她说过,不论考上什么样的大学,都无所谓。重要的是去体验一下大学生活,不然人生会留遗憾。以前我非常认同她这种说法,但现在,我改变了主意。世界那么大,你所能体验的,终究只是很小一部分而已。只要还活着,感官没有退化,心灵没有枯竭,五光十色的世界就会不由分说地涌进来,紧紧地包围你,直到快把你弄窒息。

当然,我没有跟她说这些。即使说了,她也未必听得懂。她很仔细地问了问我接下来的打算,然后祝福我好运。我们又一次挥手告别,就像刚才那场普通的告别。看着她的背影远去,我终究没能把喜欢说出口。

也许这就很完美了吧。那些年,我不分白天黑夜地在学校周围溜达,似乎离世界的中心离所有人都很远。然而,当人生翻开它新的篇章,我还是得迈开脚步,朝着未知的方向跋涉。

只是记得那天,我跟父亲说我想退学,不再去学校了。父亲像早有预感,很爽快地就答应了,然后问我有什么打算。我说去打工吧,早些进入社会,挣点钱。晚上,父亲从外面回来,说给我找了两个厂。一个在东莞,是个电子厂,工资还可以,管吃住,也不经常加班。另一个在深圳,造船厂,工资没那个高,活来的时候很累,不分白天黑夜,但可以学点技术。最后,他问我想去哪个,确定了就去和介绍人说,到时候会有一辆大巴车开到村里接你走。卧铺,直达,上面还可以睡觉。

我根本没有心思听父亲 啰嗦完。我头也不抬,非常利索地告诉他:“去深圳。”

实习编辑 闫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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