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宅“扰民装修”最高可罚500元
2017-11-09
中国建筑防水·悦居 2017年9期
今后,诸如午休时间楼上的装修锤还在敲打等一系列的噪声污染,将被严格约束。记者从南京环保部门获悉,修正版《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鲜出炉,对部分噪声污染产生情形的违规处罚予以明确。
《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的,严禁在夜间和午间(指12时至14时)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具;在其他時间进行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违反该规定,且不听劝阻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于大家投诉较多的广场舞扰民、企业加工噪声等问题,此次修正版《条例》均进行了明确规定。据南京市环保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密度逐步增加,噪音污染也不断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而在去年,噪声更发展成南京最扰民环境问题。此次《条例》修正后,噪声类投诉会有所减少,也给予人们更多维权方面的帮助。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