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发达地区贫困治理机制创新与实践启示
——基于江苏省泗阳县的调查
2017-11-04谢玉梅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5期
谢玉梅
东部发达地区贫困治理机制创新与实践启示
——基于江苏省泗阳县的调查
谢玉梅
十三五期间,江苏围绕减少相对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在促进集体增收与农民增收良性互动、实行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相衔接等方面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重要做法和成功经验。本文通过对宿迁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的调查,以泗阳县为例,分析扶贫改革路径、家门口就业脱贫模式及其成效。研究认为,泗阳县村集体经济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同步发展及村级 “三资”中心管理方式对其他地区具有借鉴意义;针对目前精准扶贫识别、农村空心化突出等问题,建议在经济发达地区,尝试用动态和相对概念来测度贫困、以共治理念扶贫脱贫、以美丽乡村建设构建扶贫长效机制。
贫困治理; 联村共建; 家门口就业; 泗阳模式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411万农村低收入人口整体实现人均收入4 000元脱贫目标,1 533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成为东部地区率先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省份之一。在新一轮扶贫攻坚行动中,江苏提出到2020年全部实现低收入人口年人均收入超过6 000元、整体提升经济薄弱村和重点帮扶片区经济发展与居民生活水平。但江苏区域经济发展特征明显,苏南、苏中、苏北经济发展不平衡。截止2015年底,全省农村人均收入6 0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有277 万人,苏北地区比重达到94.1%;在村集体收入低于18万的省定821个经济薄弱村中,苏北地区占据了771 个、6 个重点帮扶片区全部在苏北*数据来源于江苏省“十三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苏政办发〔2016〕143号。……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