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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曾经的国定贫困县到福建省“十佳县”武平林改十五年

2017-11-02赵鹏

绿色中国 2017年16期

人民日报记者 赵鹏

从曾经的国定贫困县到福建省“十佳县”武平林改十五年

人民日报记者 赵鹏

这是一场被称之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革命”的改革。

这是一场被期之以“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的改革。

这是一场让中国1亿多林农林权明晰到户,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改革。

这是一场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砍树也能致富”理念深入人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

这场改革的源头,就始自闽粤赣三省交界处的福建武平县。

“无主”的山林,禁不住的乱砍滥伐

与共和国同龄的李永兴,在武平县林业局采购站干了20多年。1999年,在龙岩市的林业经营体制改革中,李永兴被买断工龄、提前内退,回到老家万安镇捷文村当了村支书。村子不大,5个村民小组、164户、632人;山林不少,2万多亩,人均30多亩。与福建很多山村一样,捷文村祖祖辈辈靠山吃山,然而让李永兴一上任便头疼的是,这山吃得让全村差点成了“寡妇村”。

话还得从头说起。新中国成立后,集体林权制度经历了四次大的变动,先是土改时期的分山到户,然后是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山林入社,接下来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统一经营,后来就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林业“三定”——划定自留山、稳定山权林权、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资料显示,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全国集体林区蓄积量在300万立方米的林业重点县,由50年代的158个减少到不足100个,能提供商品材的县由297个减少到17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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