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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的西方经验与中国现实

2017-10-27李彬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17年10期

李彬

【摘 要】如今,我国刑法学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在西方国家的刑法理论发展上有一些经验值得我们学习。论文简要介绍了刑法学的西方经验,并对我国刑法学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最后对我国刑法学的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促进我国刑法学的健康发展。

【Abstract】Nowadays, China's Criminal Jurisprudence is developing continuously, and many problems have been encountered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There are some experienc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riminal law theory in western countries which are worth learning. This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western experience of Criminal Jurisprudence, and analyzes the shortcomings of Criminal Jurisprudence in our country. At last, it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development of Criminal Jurisprudence in China, hoping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relevant personnel and promote the health development of Criminal Jurisprudence.

【关键词】刑法学;西方经验;中国现实

【Keywords】 Criminal Jurisprudence; western experience; Chinese reality

【中图分类号】DF6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10-0100-02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个人利益和公共安全受到的威胁也随之加大,我国的刑法问题不断增多。西方国家的刑法理论是通过近百年的系统研究形成的,因此我国要对西方国家的刑法理论发展经验进行总结,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刑法学理论进行改革和创新,促进我国刑法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2 刑法学的西方经验

第一,对刑法的解释是由法官进行,而不是最高法院。在通过刑法对案件进行处理时,对于不明白其含义的规定或者有不同理解的规定要通过法官来进行解释,这样可以使法官对每种方案的可行性都进行充分的考虑,最后选择出最好的方案。

第二,体系思考和问题思考并重。在研究刑法学时,只有对问题进行思考,将思考问题当作最基础的条件,对体系构建问题进行充分研究,这样才可以在刑法学上达到一定的高度,有所建树。要促进刑法学的发展,需要体系思考和问题思考共同发展。在西方刑法学的研究中,其研究时间较长,关于体系研究和问题研究的工作任务早已正式开展。首先,他们对出现在现实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认真探讨;然后对刑法学基础理论进行“反哺”,通过对问题思考结论的充分了解和仔细分析,对刑法体系进行构建;最后,在对刑法体系进行构建的过程中,进一步对问题进行思考。例如,在西方刑法学上,先分析研究具体犯罪问题,然后建立犯罪论体系,最后将问题进行充分展示,从而明确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三,刑法学上的学派之争促进了刑法学理论的发展。因为在进行刑法学学派竞争时,如果刑法学者要想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证,需要费尽心思,而在双方论证的过程中,刑法学理论越来越完善。西方刑法学不断对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进行论证,其结果是客观主义占尽先机。对刑法理论体系进行构建时,以客观主义作为基础是较为稳妥的,客观主义为西方刑法学提供重要的知识资源。在刑法学基础理论中,如果某人被认定为犯罪,判断犯罪过程要遵循一定的规律。要先客观、后主观,首先对其是否存在刑法分则罪状中规定的行为和后果进行分析判断;然后对其是否符合责任年龄、是否具有责任能力进行分析;最后对其主观上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进行判断。

3 我国刑法学存在的不足

3.1 实践反对理论

我国刑法学存在实践反对理论情况,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在进行立法时,对刑法的修改较为频繁。罪刑法定不仅约束了司法权,还约束了立法权,因此对于立法的修改不能太过频繁,不然会使公民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预测。对刑法进行频繁地修改,会让人们对立法的能力和预见性产生怀疑,不利于刑法学理论的发展。

第二,我国对刑法的解释是由法院进行,而不是法官。一般情况下,我国通过最高法院对问题进行司法解释,而不是由法官个人对案件进行刑法解释,这样会影响刑法学理论的发展,使相关学者发现问题的机会减少,而且司法解释会使一线法官产生判决不需要说明理由的错误观念。

3.2 刑法具有严重的主观主义

现如今,我国的刑法学理论中,刑法主观主义会对以下三方面造成严重的影响:首先是对社会危害性的认定的影响。犯罪的本质是追究刑事责任程度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性,我国的刑法学理论重视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性,而轻视行为人的行为对合法权益的侵犯性。其次是对构建犯罪构成体系的影响。犯罪的构成主要包括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我国将犯罪主体放在首要位置,这样会增加人权被侵害的危险,还会与客观主义理论发生冲突,可能会使犯罪的构成要件流于形式化。最后是对客观和主观要素的处理的影响。客观主义会对客观要素非常重视,主观主义则会对主观要素非常重视,我国的刑法学理论虽然认识到了客观因素的重要性,并且對其表示肯定,但是实际上却对主观因素更为重视。endprint

3.3 对待问题折中解决

当前,我国刑法学中较为严重的问题便是对待问题采用折中的方式解决,而折中解决便是要主观客观相统一。在对犯罪进行判断时,要分别对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进行判断,其判断过程非常复杂,并不能实现主观客观统一。处理问题采用折中的方法会使思维过于简单化,使其中很多相对复杂的问题产生混淆,导致人们产生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同样重要的想法,会让人们对刑法客观主义造成误解[1]。

4 我国刑法学的发展建议

4.1 确立客观主义立场

在刑法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进行论证时,涉及到了犯罪论和刑罚论的很多个方面,其中较为重要的三个方面分别为:第一,罪犯形象。对于客观主义来说,罪犯是具有理性以及自由意志的抽象的人;对于主观主义来说,罪犯是通过素质和环境来决定并且具体存在的人。第二,犯罪行为。对于客观主义来说,犯罪行为是现实存在的行为;对于主观主义来说,犯罪行为代表了罪犯自身的危险性,不具有独立意义。第三,惩罚思路。对于客观主义来说,对罪犯的惩罚应该符合其犯罪程度,认为要利用刑罚对社会犯罪行为进行预防;对于主观主义来说,对刑罚要适当应用,刑罚的应用主要是为了改善罪犯。虽然客观主义可能会使刑法出现僵化和呆板的情况,但是现如今的法治建设要求要保证处理案件的公平性,不能出现太多的变通,因此我国要坚持确立刑法客观主义立场,强化对法益概念的功能重视程度。

4.2 强化犯罪论体系层次性

在进行犯罪推理时,如果推理没有层次性,这并不符合法律推理的原则。判断某事是否涉及犯罪,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所以在对案件进行分析时,要从不同的层次进行反复推理,首先要对前提进行确定,从一般到特殊,从原则到例外,对其进行评价。对犯罪成立理论进行分层次判断较为复杂,对于犯罪评价机制来说,要对其进行多方面考虑,如价值论方面和规范论方面,这样才能保证对犯罪论体系进行分层次判断的合理性。

4.3 加强对问题的思考

我国在对刑法问题思考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创新性不够,视野不够开阔,思路不够清晰等,因此在对问题进行思考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对刑法思维的独特性进行充分了解,加强对刑法思维独特性的关注,刑法思维的特点主要包括:在客观判断和主观判断中,客观判断要优先考虑;在抽象判断和具体判断中,抽象判断优先考虑;在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中,事实判断优先考虑;在一般判断和例外判断中,一般判断优先考虑。

第二,要对刑法学和其它部门法学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协调。

第三,要对传统犯罪进行深刻探讨。第四,要对西方的刑法学理論存在一定的质疑,还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创新[2]。

5 结语

总而言之,为了我国刑法学的发展,要对西方刑法学发展的经验进行总结,再结合我国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对我国的刑法学进行改革和创新。在刑法学发展过程中,我国要确立客观主义立场,加强犯罪论体系层次性,加强对问题的思考,从而保证我国刑法学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光权.刑法学的西方经验与中国现实[J].政法论坛,2006(02):20-36.

【2】陈妍茹.我国刑法学的新发展[J].河北法学,2017,35(03):152-16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