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聚合软件的版权侵权责任分析
2017-10-21周巍
大东方 2017年12期
周巍
摘要:视频聚合软件是一种将分散在不同视频网站的内容集中呈现的应用程序,其具有定向搜索、设置深层链接、搜索结果处理上的能动性等法律特征。视频聚合软件的深层链接行为是否构成直接侵权争议很大,且应当以何种标准来认定视频聚合软件的侵权行为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亦存在争论。笔者认为,视频聚合软件的深层链接行为并非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权行为,在特殊法《著作权法》无法规制的情况下,应由一般法《侵权责任法》来对该行为进行规制。笔者将按照有侵权行为,无免责事由,著作权法无法规制,适用一般侵权责任法的侵权判定顺序来分析视频聚合软件的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责任。侵权行为将从深层链接的法律性质和侵权认定标准两方面分析,免责事由则主要指是否符合避风港原则和合理使用的规定。
关键词:视频聚合软件 深度链接 版权侵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问题的提出
人类进人信息时代以来,移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智能手机和手机客户端视频APP也随之大量出现。视频聚合App首先对其他视频网站的内容进行筛选和进一步的加工整合,然后利用链接技术将视频链接到自己的平台。手机用户只需要在该平台上搜索自己所需要的视频即可在平台内观看或下载,而无须下载多个视频APP。作为视频内容的“搬运工”,视频聚合APP在为用户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版权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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