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租赁住宅,营造多样居住形态
2017-10-19周景德程建钧
上海房地 2017年10期
文/周景德 程建钧
发展租赁住宅,营造多样居住形态
文/周景德 程建钧
随着购租并举的住房政策的推行,租赁市场将逐渐发展成城镇居民住宅的重要来源之一,尤其在当下一、二线城市房价高企的情势下,发展住宅租赁市场成为必然趋势,并日益显示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住宅租赁市场在兴起、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需要在市场实践中不断纠正偏差、解决问题、规范运作,结合城镇化深入推进,逐渐提升城镇住宅租赁率,使住宅租赁市场可持续性健康发展。住宅消费市场中购租并举将成为常态,成为城镇住宅市场两种主流业态,适应城镇居民住宅消费多层次需求,营造城镇居民丰富多样、繁荣宜居的居住生活形态。
一、城镇住宅租赁市场沿革与深化
(一)城镇住宅租赁市场形成
我国城镇住宅消费大体经历三个阶段:一是1949-1956年,城镇中,由房管部门和系统自管的公有租赁住宅占较小比例,而私有租赁住宅占主导地位。以上海市区为例,1956年房管部门和系统自管公有租赁房占全市住房14.38%,其余多为私有住宅租赁。二是1957-1998年,城镇中,由房管部门(后来转制为物业公司)和系统单位自管的公有租赁住宅占主导地位,1956年国家对私营企业实行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直至1966年转为国有。这个阶段,房管、物业和系统对租赁住房实行统管。上海市区1998年公有租赁住宅占全市住宅的85.06%。三是1999年迄今,城镇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取消福利配房,鼓励成套独用公房租赁户以优惠价格买下自住房屋产权,推行住房商品化、市场化开发、销售、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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