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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视阈中的党务公开"阳光效应"探究

2017-10-14彭健

科学与财富 2017年28期
关键词:从严治党

摘 要:党务公开是我们党顺应时代发展的一种我完善和变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前提。用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从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是一种有别于过去的道德反腐、法制反腐和限权反腐等思路的全新探索,是当前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治本之策,也是党务公开的"阳光效应"的集中体现。

关键词:从严治党;党务公开;阳光效应

党务公开是指各级党委进行党的领导活动和党务活动,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以外,都要尽量公开,以增强党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中央明确要求:“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在推进党务公开的实践中,人们常把党务公开称为“阳光党务”,把推行 “阳光党务”后带来的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民主监督规范有序、社会氛围风清气正的现象称为“阳光效应”。这些都很形象地揭示了党务公开的价值和意义,根据党务公开的提出背景和各地推进党务公开的实际效果来看,党务公开的“阳光效应”集中体现在预防和惩治腐败方面。

一、党务公开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专门阐述了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并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定位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明确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民主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国内外的历史经验表明,民主和监督是防治腐败的最有力武器。没有公开,就谈不上民主,更谈不上监督。党务公开是发展党内民主和推动人民民主中的最好形式,其最核心的作用就是民主监督。因此,党务公开既是实施监督的起点,更是一个有力的武器。党务公开用权利制约和监督权力,以公开透明代替“暗箱操作”,是一剂最好的防腐处方。这些年来推行的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为用人公开开了个好头,但公开的范围和程度还远远不够,因为这种公开方式只是对最后一个环节的公开,是对已成既定事实的公开,这样的公开方式,其监督作用是有限的。要防治腐败,就必须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实行全面公开,并认真对待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党务公开的价值旨归是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而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是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根本前提。这就向我们展示出这样一种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思路:用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来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这是一种有别于过去的道德反腐、法制反腐和限权反腐的全新探索。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来看,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可以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防止党内权力过分集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

二、党务公开对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效用分析

这些年来的各类贪腐案件反复警示人们:权力的封闭运行是腐败产生的土壤,只要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始终做到“公开操作”,腐败发生的机率就会大大降低。因此,推行党务公开,必然成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关键环节。

1.党务公开是进行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党务公开的实质是把党内权力行使者和权力运行过程置于党员、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长期以来,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党内监督仍是薄弱环节,致使权力在运行时出现了缺乏制约的“绝对权力”。这无疑与党内事务透明度低有很大关系,也是造成权力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内腐败查处的力度不断加大,查处的级别越来越高,但还是不能根治这一顽症,而党务公开正是化解这一困局的治本之策,对于规范权力体系的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2.党务公开是强化过程监督的重要保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党务公开体现的是一种公开透明,一种全程接受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必将产生巨大的威慑力,必然成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同时,党务公开畅通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只有在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党员、群众才能介入权力运作过程,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

3.党务公开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必要条件。没有党务公开,就没有党内民主,公开的程度直接反映民主发展的程度,而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从制度上、程序上保障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党内民主决策创造了条件。“决策民主化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前提。”决策民主化就是让广大党员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来,把自己的意见反映到决策中心,以弥补决策者的信息不足,进而提升决策的质量,减少决策的失误,达到党员思想整合的目的。科学决策反映的是事物客观规律,是决策过程中的优化选择,而科学决策正是建立在民主决策基础上的一种优化选择。因此,没有民主决策,就谈不上科学决策;没有党务公开,就没有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三、发挥党务公开“阳光效应”的路径选择

建立健全惩防腐败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必须在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易发、多发勢头的同时,创新党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加大党务公开的力度,使党内权力的运行由封闭转向公开,由不透明、半透明转为公开透明,让党务公开的“阳光效应”充分发挥,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慎思、慎微、慎独、慎行,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1.创新内容形式,力求全面透明。要促使民主监督由发布信息的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过渡,从以信息知晓为主的静态监督,向党员群众全程参与的动态监督转变。公开的内容应根据不同层次的党组织和各自的职能要求,区别对待,不能照搬,搞“一刀切”,也不能避实就虚、避重就轻。对于民主测评结果和廉洁自律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和结果、干部升迁去留的每个操作环节、党组织的重大事项决策等,凡是涉及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或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不满的事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应该公开。要让党员和群众最想知道的事情,在不涉密的条件下完全公开,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公开透明,产生阳光效应。

2.加强制度建设,深化贯彻落实。要加紧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狠抓制度落实。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点是“党内上情下达的制度”,要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创新,作出具体规定,使之成为严格、规范的制度,并能确实得到贯彻执行。二是要建立和健全党内情况和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目前,党内情况和社情民意反映的渠道和形式,除了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简报和内参、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之外,其它传播渠道和形式很少。必须大力创新,拓宽渠道,贴近群众,切实建立和健全党内情况和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三是要建立和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客观地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工作得到了不断改进和加强。但是,也不可否认,当前党内重大决策的公开、透明度仍然比较低。今后还需要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这是推进党务公开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四是要建立和实施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通过“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的双向互动,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和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党务向社会公开和政务公开的一种重要途径。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提升层次,并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深入贯彻执行。五是要健全保护建议、监督人权益制度。党员有对党组织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揭发、检举的权利。要详细规定对检举人以及揭发、检举的内容严格保密的程序,对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应负的责任以及追究责任的方式方法,确保党员的建议权和监督权不被侵犯。

3.引导群众参与,接受人民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主旨。权力公开透明是民众了解党和政府信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必须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主动接近群众,与群众互动,鼓励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党务公开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就是要及时、经常地了解群众反馈意见,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都应以公开发布的形式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质询,并从实际出发进行修改、调整和完善,确保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作者简介:

彭健(1979—),男,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党校讲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党史的研究。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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