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醫療券未盡其用

2017-10-14

澳门月刊 2017年10期

居民不分年齡一律領600元補貼,是否應該適當提高長者及幼兒醫療券的金額,以便更好發揮醫療券計劃作用?同時,醫療券的使用範圍僅限於看病,是否應該擴大醫療券使用範圍,允許居民購置醫療用品?計劃期內未用完的醫療券金額不能累積,且醫療券只能在配偶父母子女間轉讓,不能轉讓與其他直系親屬,造成了一定浪費,是否應該延長醫療券使用期限並擴大醫療券轉讓範圍?

澳門理工學院賴偉良副教授直言,現時醫療券有四個不足之處:第一,不正當使用。出現一些跟醫療需要沒關係的情況,甚至出現濫用的情況,譬如有些人會利用醫療券去買參茸海味,甚至有人使用已去世家人的醫療券。

第二,不適當使用,一些市民可能未必有即時的治療需要,假若在沒有醫療券情況下,他不會去使用某些醫療項目。但如果醫療券快要過期,有些人可能會使用醫療劵取得那些醫療服務,如找一個中醫師把脈喝保健中藥等。這些都跟醫療券制度相關,因為醫療券的使用有一定的期限,儘管有一部分可以轉讓給直系親屬,如配偶、父母子女。但一些人未必需要,只是因為快過期才使用醫療券,未必有很多的醫療用途。

第三,推高私營醫療服務的價格。大部分使用醫療券的澳門居民都會經歷這種情況。醫療券面額為50元一張,本來治療費用是130元,私家診所可能會收齊頭數150元,這變相推高了醫療服務的價格。每年派發的醫療券數額多達幾億,公營醫療機構及鏡湖不收醫療券,大部分人都有醫療需要,這筆錢全部都到了私營醫療機構,間接推高私人醫療服務價格,這個是必然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