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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

2017-10-12文|路

读者·原创版 2017年10期
关键词:车棚小混混火苗

文|路 明

反派

文|路 明

▌用画笔填色,和插画师刘曦一起完成插图,拍照发送给“女友力”,就有机会获赠读者文创团队设计的“小鲜肉”笔记本一册。

每个人都有一段青春里的隐秘故事。我们在成长里获得的所有真知灼见,都是在各种貌似不可告人的禁忌和秘密里无师自通。

我一直不太喜欢文学、影视作品中的正面人物,倒是对一些反派情有独钟。

小时候看武打片,巴不得男主角早点儿死掉,不要每次都身负重伤跌下悬崖,然后被美少女救起。小怪兽一开始再怎样飞扬跋扈,等奥特曼发大招了,还是死路一条。青铜战士总是被黄金战士轻松击倒,然后黄金战士得意扬扬,不打了。我在一旁干着急:“动手啊!等什么哪!快用闪电光速拳轰死他!”因为我知道,一会儿黄金战士准要发表长篇获胜感言,直到成功激怒濒死的青铜战士,然后被一击毙命,死前还露出一脸的不可思议。

这些反派,个个毒辣又啰唆,有点儿像我妈—每次只把我打到濒临残疾而已,致命的一击,从不下手。

我喜欢一只耳,不喜欢黑猫警长;喜欢威震天,不喜欢擎天柱;喜欢蛇精和蝎子精,不喜欢金刚葫芦娃。我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心理,只是觉得,若是每一回战斗的结局都早早注定,这个世界将变得多么无趣。

其实,吸引小孩子的,正是大反派身上那种孤独的、我行我素的派头。

然后,小混混出现了。他稚嫩的脸上挂着桀骜不驯的表情,歪戴红领巾,衬衣袖子剪成锯齿形,牛仔裤上用圆珠笔画了一条龙。他一下课就冲去厕所,蘸着自来水,把头发梳成郭富城同款发型。他骑车时双手脱把,敞开校服,眼睛眯起来,像一只鸟。他竖起衣服的领子,有同学好奇地问:“这是什么穿法?”他轻蔑地说出一个外国人的名字。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个外国人叫埃里克·坎通纳,球踢得很好。

我们还在走廊里打天马流星拳的时候,小混混已经自学了李小龙的功夫。他的书包里藏着一副竹制的双节棍,那是他最心爱的兵器。班上除了他自己,也只允许我摸过。他说,他曾用这副双节棍,打哭过三个初中生。

在小学生的心目中,初中生是多么威猛,实力接近于成年人。小混混是唯一敢跟初中生短兵相接的小学生。在我们平淡压抑的童年里,他是光,他是电,他是唯一的神话。

那个时候,老师打学生是家常便饭。每次小混混挨打,我都攥紧小拳头,暗中替他加油。通常老师前脚刚打完,他后脚就朝大家偷偷做鬼脸。只有一次,班主任搜出了他的双节棍,好奇地打量了一番,然后用双节棍暴击他的头。大概是下手太狠,小混混居然哭了。虽然他只掉了两滴眼泪,但我还是惊得目瞪口呆,一尊偶像的塑像在心里倒掉。

下课时,小混混主动找我搭话。他摸着头上的包,不好意思地说:“实在太疼了。”

一个闷热的周日下午,我和小混混打完几盘《街头霸王》,在街上闲逛。小混混叼着一根烟,我的裤兜里揣着一只放大镜。一分钟前,我试着用放大镜点烟。实验很成功,我备受鼓舞,正积极寻找新的实验材料。围墙边,一棵快枯死的芭蕉吸引了我的注意。我将放大镜的焦点对准枯叶,听见“吱”的一声,一缕青烟升起,着了。

或许是热昏了头,我俩并没有及时扑灭火苗,反倒在一旁饶有兴致地欣赏。一阵风刮来,火苗腾一下蹿了上来。转眼间,半棵树都烧着了。小混混拉下裤子,转头朝我吼:“愣着干吗,尿呀!”我哆哆嗦嗦地扯下裤子,哪里尿得出来。小混混一把拽住我的手说:“快跑!”

跑了十几步,我回头看了一眼,吓得几乎魂飞魄散。20多年后,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景象:整棵树成了熊熊燃烧的火炬。围墙的另一边是派出所的自行车棚,车棚连着办公楼,火苗正顺着树蔓延至棚顶。

正是午休时间,四周一片安静。“不行,我得去叫人。”小混混推了我一把,“快进前面的巷子!别让人发现了!”我拼命跑进小巷,靠着墙,气喘如牛。然后,我听见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抓住那小子,就是他放的火!”

我两腿打站,心脏狂跳不止。竭力平息了片刻,我假装若无其事地走出巷子,远远看见小混混被几个人摁倒在地。不远处,火光熊熊,浓烟滚滚,人声鼎沸。

一把火烧毁了整个车棚,棚下的十几辆摩托车和自行车毁于一旦。幸亏扑救及时,办公楼安然无恙。小混混的爹赔了一大笔钱,又里里外外托关系,总算让小混混免于指控,不用被送进少年犯管教所。

之后小混混没来上学,听说他被他爹吊在屋梁上用皮带抽。

我每天照常上学、放学,但其实魂不守舍,时刻提心吊胆,生怕突然冲过来两个人,把我抓走。

我担心的事终究没有发生。一个礼拜过去了,学校的宣传栏里贴出告示:

关于给予毛建峰同学处分的决定

我校六年级三班毛建峰同学,于九月十四日下午,纵火焚烧渌溪镇派出所车棚。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依据《小学生守则》《渌溪镇中心小学违纪处分细则》,经研究决定:给予毛建峰同学开除处分。

渌溪镇中心小学

1994年9月24日

一个礼拜后,我又见到了小混混。他跟在他爹身后,来办离校手续。依然是那桀骜不驯的表情,只是脸上多了几条血痕。我鼓起勇气,走到他跟前说:“谢……谢谢你。”

他嬉皮笑脸:“谢什么谢。以后混好了,不要忘了兄弟。”

“谢……谢谢你没把我招出来。”

他一脸不屑:“招出来有啥用,我不一样还得挨打。”

他拍了拍我的肩,转身走了。

那一刻,我看清了自己—我当不了反派,我不具备那个素质,我顶多在别人的戏里跑个蹩脚的龙套。

小学毕业后,我离开了小镇,从此再没见过小混混。后来我参加中学生作文竞赛,虚构了一段小英雄救火的故事。故事里,那个勇敢的小英雄就是我。这篇作文拿了全省二等奖。

又过了几年,江湖上出现了一个叫“火云邪神”的人,他的事迹在中小学生中广为流传。据说他心狠手辣,打架勇猛无比,13岁火烧派出所,15岁跻身青龙帮“四大金刚”,17岁敢抢帮主的女人。

再后来,他被帮主打折了一条腿,逐出青龙帮,从此销声匿迹。

图|刘 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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