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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难点及对策

2017-10-10王晓芳

文教资料 2017年18期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策

王晓芳

摘 要: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烦琐、具体又意义重大的工作。目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还不够科学和完善。为了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国家应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规范认定标准和程序,完善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严格的管理监督机制和完善的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

关键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难点 对策

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但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并没有随之降低。2007年6月26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和认定程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1],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各高校在认定过程中存在诸多难点。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本文对认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找到比较实际可行的对策。

一、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概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2]。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3]。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以国家助学金为主。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而设立的奖项,奖励的是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但是比例相对较低,各高校均仅有少部分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于奖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学习优秀的学生,成绩一般或较差的学生无法获得此项奖励。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等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生活费则主要依靠国家助学金,辅以勤工助学、校内外兼职等。

目前国家助学金覆盖率约为在校生的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分为A类和B类两档,对应为特别困难学生和困难学生。能解决个人基本生活费用但无法解决学费问题的学生可认定为B类,生活费和学费均无法解决的学生可认定为A类。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计算,资助标准分两档:认定为A类的学生每年补助4000元,此类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为5%;认定为B类的学生每年补助2500元,占在校生的比例为15%。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每年的九月份开学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并填写认定申请表提出申请。调查表需由学生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方可生效,贫困证明材料可以是低保证、残疾人证等能够证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件。在认定过程中,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进行评议、分档排队;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困难学生的审核和认定,最后统一由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审核和认定工作。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难点。

1.认定以学校为主

国家资助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过程中仅起到宏观调控、政策引导的作用,生源地政府部门仅在学生办理贫困证明材料的过程中起到配合的作用,并不是把关部门。因此,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主要以学校为主,负责学生的申请、认定、审核、发放和监督工作。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中一些家庭实际情况的填写不够客观、真实,甚至出现虚假、夸大现象,如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受灾情况及家庭成员疾病等。调查表在盖章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一般未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另外,学生提供的各类辅助贫困证明材料也不一定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家庭实际情况。因此,高校在认定过程中无法通过这些材料做出客观的横向对比,需要额外花时间以不同的方式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

2.认定标准不规范

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无法定量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因此,认定主要以主观为主,即以“学生说,教师定,高校批”的模式认定。学生的自述、班级评议小组的倾向态度、教师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等因素都会影响认定工作的客观性。这些因素都会导致认定过程中调查不深入,无法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最终无法实施公平、公正的认定。

另外,由于高校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相差较大,同一地区经济水平也有较大差别,因此在认定过程中很难对不同地区学生做客观的横向对比。

3.贫困证明的真实性问题

家庭經济困难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是认定过程中的重要参考材料,是评议小组了解学生实际家庭经济情况的重要材料。但在现实中,学生提供的这些材料真假难辨,甚至有小部分学生弄虚作假,影响认定的公平公正。

4.缺乏合理的管理监督机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每年的10月份前完成认定。对已评定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目前高校普遍缺乏动态的管理监督机制,无法及时掌握学生的家庭变故、学籍异动、违纪违法等,往往在下个学年重新认定时才做出调整。这就导致有些学生需要得到更大力度的资助而没有及时得到调整,有些学生应该取消资助资格反而继续接受资助。

三、完善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对策endprint

(一)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的权利,财政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应该加快建立健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而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足量的资助资源;合理分配经费,平衡各项奖助学金的比例;明确各方责任,财政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应该牵头地方相关部门及学校相互配合,明确分工,將责任落实到位;多元混合资助,扩大资助渠道,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资助;借助网络信息化手段开发方便学生申请助学金的工具等,提高资助精准度。

(二)规范认定标准和程序,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组织机构。

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烦琐又非常重要的工作。为了确保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首先,要规范认定标准和程序。用规范化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代替传统的“学生说,教师定,高校批”的认定方式,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定,提高认定的精准度。其次,要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组织机构。高校应建立专门的资助管理机构负责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审核、发放等工作。同时,由二级院系学生管理领导小组、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层层落实各项工作,具体了解、处理认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三)建立严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监督机制。

目前高校在对学生进行认定、审核之后,往往忽视后期的管理监督工作。为了更加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高校应加强对已评定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管理。当学生家庭发生较大变故或学籍产生异动时,应及时对其相关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及时调整资助措施,及时升降困难档次,最大限度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除后顾之忧。高校在认定之后应该定期对所有认定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并且不定期地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生,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申请现象,或获得学校资助后出现违法或违纪、受到处分、铺张浪费、成绩大幅下滑等情况,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已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完善的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

部分学生并非来源于经济困难家庭,却申请贫困补助,此类现象的出现是学生诚信意识淡薄的表现。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物质帮助的同时,更要加强诚信教育,定期开展诚信、感恩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高校要努力在校园中营造诚信的氛围,让学生感受到诚信的重要性,做到实事求是、诚实守信、诚实做人。

参考文献:

[1]何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27(1):132-134.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Z].教财〔2007〕8号,2007-06-26.

[3]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Z].国发〔2007〕13号,2007-05-1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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