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安排
2017-10-09杨志海
中国扶贫 2017年19期
关键词:金融
杨志海


一、我国金融扶贫的历程与政策演变
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金融扶贫政策。自1986年至2016年,我国先后实施贴息贷款、小额信贷、普惠金融、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资本市场服务脱贫攻坚等一系列金融扶贫政策。
(一)贴息贷款
80年代中期,我国金融政策由“输血式”转向“开发式”扶贫,贴息贷款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是为贫困地区提供有利息补贴的优惠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人群信贷可得性问题。
但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资金流向非贫困人口、扶贫贴息贷款偿还率低等问题。为此,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其他部门对扶贫贴息贷款管理系统进行了多次改革,在贷款对象、发放主体、项目选择等方面进行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逐步向着市场化运作方向发展。
(二)小额信贷
小额信贷主要对象是农户。90年代初开展小额信贷的实验示范,逐步探索小额信贷在中国农村扶贫的可能性。90年代中期,官方机构开始介入小额信贷扶贫项目。推出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两种新的贷款产品。
(三)普惠金融
2013年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過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强调要加大金融扶贫力度,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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