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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2017-10-09杨悦

山东青年 2017年5期
关键词:均衡

杨悦

摘要:自亚当斯密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时代开始,有关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讨论已有悠久的历史。在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必须正确理解有关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这是平衡政府和市场职能的关键。市场和政府是调节资源配置的两种不同机制,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补充,最终均衡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关键词:市场和政府;均衡;社会公共利益

长期以来,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中争论不休的核心议题,各种理论观点相互碰撞,常谈常新。经济自由主义时期,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主张经济的完全自由,政府只要做好"守夜人"的角色;到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大萧条,凯恩斯主义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这一时期的主流思想是政府干预主义;到了20世纪70 年代,西方世界普遍出现了滞涨现象,对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提出了严峻挑战,新经济自由主义迅速崛起,重申要以经济自由为主,但是承认经济自由不是无限度的自由,认为政府在一定限度内可以对经济进行一些干预。

一、明确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将上述历史演变过程综合起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各学术流派的争论可以归纳为自由主义和政府干预主义之争。国家干预主义与经济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中对政府和市场关系所采取的两种不同政策取向。而如何正确看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成为制定一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指针,这需要从各自国情出发,依据市场在资源配置领域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定位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际上,“国家干预与自由放任这两派都没有绝对地否定或拒斥市场和政府的各自作用,而是争执于政府与市场谁更有效的问题。因此,政府与市场孰大孰小不是问题的关键,有效的政府与有效的市场以及如何促成政府、市场的双有效才是应有之义。”①但一般讲来,各学派的理论均包含了自由主义和政府干预的思想,他们的分歧主要在于自由多一点还是干预多一点,并在各自的基础上,提出不同的政策主张。

(一)市场是现代化过程中的第一选择

市场经济体制是人类发明的社会制度中最接近大自然的运作机理的制度。因为符合趋利避害、计算得失的人类本性和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而具有无可比拟的长期效率、整体效率。世界范围内各国现代化经验也表明,对市场价值的尊重、对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往往是一国取得长远发展的基础。因此,新时期,我国政府首先必须尊重市场价值,让市场机制在更广更深的领域发挥积极作用,用市场选择来保障我国现代化的基本的、长远的效率。

(二)政府干预保障现代化的秩序和速度

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分析。原则上讲,市场能够解决的事应全部交由市场去办,但问题是能够体现高效率资源配置的完全竞争市场只是一种纯理论化的抽象,现实的市场机制无法提供完全符合其假的样本,也就是说,市场理应在价格的引导下提供各种劳务,但由于不完全竞争的存在,市场不一定做得到。此外,市场还存在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外部性问题、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社会分配不公平等固有的缺陷。这就决定了在某一时期当市场的诸多缺陷暴露无遗并联合作用导致市场失灵,秩序混乱,经济衰退的时候,应辅之以适度的政府干预。

政府干预的可能性分析。我认为,政府干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市场确实不能有效的配置资源;二是政府的干预确实矫正了市场失灵而不是加剧了配置失效的程度。第一点谈的是该不该干预,第二点谈的是如何做才能有效的干预。只有当两个条件都满足的时候,合理有效的干预才成为可能。适度的政府干预能解决市场功能的扭曲,调节市场失灵,使全社会的经济福利最大化;能通过税收、社保和公共部门服务实现收入分配的均等化,能通过管理确保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在宏观层面上,通过财政、货币和其他经济政策来实现控制通货膨胀和失业等目标。

如果政府对市场经济行为干预过多,则违反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一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因为微观经济领域中政府的介入,使政府在“市场参与者”和“市场监督者”两者角色之间很难有一个准确定位。由于政府掌握重要经济资源配置权并控制重要生产要素的价格,从而会削弱政府对市场活动规范性监督的职能,并使企业缺乏自主发展的动力。

(三)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相互替。

这种替代机制的作用机理是:市场失灵对政府干预产生了需求,当政府干预的预期收益大于干预成本时, 政府干预便替代市场机制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当干预的预期收益小于干预成本时, 政府干预将让位于市场机制, 也就是说政府将放弃干预。当政府干预所带来的边际预期收益等于干预的边际成本, 政府干预就达到了最优水平。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 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的相互替代是一个动态过程。市场失灵和干预失灵界定了政府与市场的行为边界, 在动态经济中, 这种行为边界是比较模糊和发展变化的。当出现市场失灵,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规范运行需要政府干预; 同时, 随着市场条件的变化、市场结构的动态调整和干预绩效的变化, 政府干预行为也应该相应发生变化。但须遵循一个原则,即市场的经济自由优先于政府的干预并决定政府干预的限度。

二、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是政府干预和市场自由的均衡点

在诸多流派里面,主张政府和市场折中的逐渐占主流。经济学家都认识到如果没有政府的积极推动,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在经济上取得进展; 政府干预过多也会导致政府低效率,政府做的过多或过少都有可能导致政府失败。那么,面临的问题不是政府是否应当干预的问题,而是应当如何干预的问题;市场与政府究竟应当如何去“分工”,政府应当如何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才能有益于社会福利增进的问题。几乎所有的现代国家都从事收入再分配、宏观经济管理和市场规制的活动,但是这些功能的相对重要性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很大的差异。人类进入社会之前的生活状态已无法再现, 也许是洛克形容的“完备的自由状态” 人们享有完全的自由权利, 也许是一片“霍布斯丛林”人与人之间就像狼与狼一样,充满仇恨、恐惧、互不信任的气氛,完全是一种战争状态。然而,人类最终抛弃或者超越了这种状态,不约而同选择了社会生活。当然人们进入社会生活的过程可能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图景:一种是自然规律支配下必然的进化过程,另一种是指人们有意识的选择的过程。但无论人类怎样进入社会生活,都证明了社会生活能够满足我们共同的价值追求——生存、基因延续、自由、安全、便利、秩序、和平等等,而凝结着这些共同的价值追求的社会公共利益正是社会生活的主要特征,更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总之,社会公共利益是一种历史沉积下来的“大善”,因此,无论是提倡市场上的经济自由还是借助政府的干预,都必须遵循保护好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二者在此消彼长中动态的均衡于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endprint

(一)公共利益是市场主体行使经济自由的边界。

一直流行到20世纪70年代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支持政府干预的共识是存在问题的,因为它解释了市场失灵( 因公共物品、外部性、不完全竞争、有限信息、短视等等),忽视了政府失灵。在战后的共识中,人们通常假定政府只关注最大化社会福利,而且认为政府拥有它们意欲实现这个目标的全面信息。作为对政府干预的理论和实践的反应,很多经济学领域放弃了这种认识。随着资本主义黄金期的不断展开,欧洲和北美的长期战后繁荣结束了,造成这种结束的现实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耗尽导致的利润压缩,资本主义黄金期的过度积累,德国和日本等新工业化国家兴起导致的国际竞争加剧,以及资本全球化使得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变得不再那么有效。

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失灵的概念出现了,公共选择理论家分析了各种各样类型的公共部门失败。国有化政策为积极型国家的失败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在一个又一个国家,国有企业被认为无法完成它们的社会和经济目标,它们缺乏问责性,而且它们具有被政治家和工会俘获的趋势随着大规模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速度的下降,分配冲突加剧②,有关建立在统合主义讨价还价和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管理基础之上的福利国家的共识开始破碎,随之而产生的是对政府职能的理论共识的破灭。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新自由主义成为西方国家制定经济政策的依据,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新经济自由主义学派虽然坚持以经济自由为主,但接受政府在一定范围内对经济的干预,承认经济自由不是无限度的自由,这一限度就是公共利益,即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不能损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否则便会出现"公共地悲剧"、"搭便车"、和外部性等问题,造成社会总福利的减少和不均衡,最终会阻碍社会发展,削弱社会的民主性。

(二)公共利益是政府干预的正当理由

政府对市场和个人经济自由进行干预,原则上是违背了资本主义所提倡的自由民主原则的,但若是出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进行,则增加了它的正当性,也会获得人们的许可。因此,西方国家一个常用的原则是,国家或公共部门在发展公益事业的过程中有对私人财产的最终征用权。理论上,这个权力可以维护公共利益。在使用过程中, 如果得法, 这个权利也可以相对公正地保障个人利益和权力, 有助于实行良好的城市规划,一方面解决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尽可能减低公民损失,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长治久安。综上所述,政府干预思想和经济自由思想本身都没有什么错误,都曾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做出过巨大的贡献,或是极大的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或是力挽狂澜征服毁灭性的大危机。关键在于在不同时期我们需要对二者进行不同比例的配合使用,是自由多一点还是干预多一点,要根据特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形势而定,但不管在哪一时期,不管二者采取何种配合比例,最终都要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结合点。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讨论已经从学术层面上升到政策层面。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说,在理论上慎重理解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积极发挥国家职能在发展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改革开放前三十年,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虽然建立了完整的工业体系,但是政府对经济管得过死、过严,经济发展缺乏活力,各类生产要素资源未能得到优化配置;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逐步调整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逐渐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激发了各种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释放了巨大的活力,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成果已经证明这一切。但是,同样不能忽视的是伴随改革发展成果的取得、社会财富的涌流,出现了财富分配的明显不均,收入、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产能严重过剩,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严重,市场体系仍不健全,政府职能的缺位、错位与越位等等的问题。这就不得不以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重新思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和市场关系,只有厘清两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关系,并加以准确定位,才能进一步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

根据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理论和历史梳理,我们可以得到下述重要认识:第一,良好的经济体制不是在市场和政府之间做出惟一的选择,实际的经济体制必然是市场和政府的某种结合;第二,就静态和动态效率标准而言,市场通常比政府做得好;第三,存在各种各样政府能够改善市场运行的途径;第四,市场力量能够在改善政府的运行上发挥有效作用并减少非市场失灵③。

三、结论

中国与西方国家有着不同的国情,人口庞大、民族众多、基础薄弱、地域广阔但差距较大,等等。历史告诉我们,没有一个相对强势的政府,不要说经济发展,国家统一都很难保证。确实,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表现得相对强势,但是,中国近20年来一直保持10%以上的经济增长速度、经济总量从世界的第10位左右跨越到第2位,经济话语权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特别是成功抵御東南亚金融风暴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等事实表明,中国政府的作用是成功的、是好的。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这个最大的实际”,这既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也是调整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总依据。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没有完结,世界各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进也没有完结,对政府与市场关系规律的经济学探索也没有完结。每个国家的经济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历史、经济制度演变、民族文化习俗等等不尽相同,市场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在不同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也必然表现出各自的特殊性。合适的就是最好的,检验一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否合适的标准应当是,综合国力是否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是否不断改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是否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 魏风劲 . 政府与市场的共生和互动———金融海啸对中国宏观调控变革的启示[J]. 吉首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9( 7) : 111 - 115.

②GIANDOMENICO MAJONE. Regulating Europe[M]. Psychology Press, 1996:11-23.

③张旭.政府和市场关系中的管制主义.[F].经济学家.2016.3

[参考文献]

[1]魏风劲.政府与市场的共生和互动———金融海啸对中国宏观调控变革的启示[J]. 吉首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9( 7)

[2]GIANDOMENICO MAJONE. Regulating Europe[M]. Psychology Press, 1996:11-23.

[3]张旭.政府和市场关系中的管制主义.[F].经济学家.2016.3

[4]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 年版.

[5] [美]查尔斯·沃尔夫《市场或政府---权衡两种不完善的选择/兰德公司的一项研究》,[M]中国发展出版社,1994 年版.

[6] [美]查尔斯·林德布洛姆《政治与市场:世界的政治-经济制度》.[M].王逸舟译,上海三联书店, 1992 年版.

[7] 周明生.《政府与市场关系--指标为什么下降》.[J].中国改革,2003(2)20.

[8] 朱立言,孙健.《政府组织适度规模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081)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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