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标签8大新规需了解
2017-09-30
今日农药 2017年9期
农药是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可以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若选购或使用不当则会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生危害。在选购和使用农药时,农药标签是最直观的参考依据,因此,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规范管理,对保障农药安全使用意义重大。
2008年1月8日起施行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对规范我国农药标签管理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近期,农业部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发布,已于8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新《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和农业生产实际需求,修改和新增了很多内容。农药的经营者和使用者需要对农药标签上的新规定有所了解。
新增可追溯电子信息码
新《办法》对农药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最为重要的是增加了可追溯电子信息码。
新《办法》规定:“可追溯电子信息码应当以二维码等形式标注,能够扫描识别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等信息。”对于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格式及生成要求等具体规定,农业部近期将另行出台《农药标签二维码管理规定》进行规范,值得关注。
农药标签可追溯电子码的应用推广意义重大。今后每个独立农药产品将实现“一瓶一码”,使得每个农药产品都有唯一性。一方面,实现农药产品的可追溯管理,为农药市场监管过程查处的问题产品提供有利证据,防止农药生产企业拒不承认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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