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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深化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7-09-29彭民安

中国机构编制 2017年9期
关键词:长沙市园区行政

● 彭民安

长沙深化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彭民安

长沙市在深化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主动探索、努力创新:坚持制度引领,努力形成既有改革突破又有法制保障的新机制;突出三个导向,提升赋权精度;聚焦优化服务,开创便捷审批模式。

近年来,长沙市立足“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战略定位,坚持“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业环境最优、体制机制最活园区”的总体目标,在“放管服”改革上深入拓展,在深化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主动探索、率先突破,切实推动了“园区事园内办”,有效激发了园区创新创业活力。2017年上半年,长沙市园区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4154.40亿元,同比增长9.9%,园区规模工业总产值占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的73.8%。

一、坚持制度引领,厚植“创新发展”优势

长沙市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深化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做好改革与法治的结合文章,努力形成既有改革突破又有法制保障的新机制,为实现园区转型创新发展凝聚制度优势。

一是围绕“堵点”,建章立制。审批办证在市、县两级来回跑的“老大难”问题,一直受园区企业诟病。2013年以来,长沙市聚焦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什么、怎么改、改出什么成效三个核心问题,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园区拓展。先后制定出台《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工业园区转型提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长沙市深化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从理顺管理体制、推进赋权强园、推行清单制度、改进审批措施、完善监管机制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具体改革举措,着力疏通园区发展“堵点”,不断优化园区发展环境。

二是紧扣“难点”,攻坚突破。针对“赋权强园”这一改革难点,坚持“谁审批、谁担责”的原则,明确园区负责审批的项目由园区管委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因园区实施行政审批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由园区管委会负责举证和出庭应诉等具体法律事务;发生行政赔偿的,由园区管委会承担。通过改革,切实解决了放权部门与承接园区之间权责关系不对等的难题。

三是聚焦“盲点”,强化监管。坚持放管结合、注重监管的原则,多措并举,完善配套监管机制,提升执行力。一方面,将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细化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以考核倒逼改革进度;另一方面,以规范性文件明确,权限向园区下放后,由放权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一月一抽查、一季度一回访(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周五)、半年一通报、一年一考评”的审批运行监管机制,并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审改办、市优化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同时,市审改办会同法制部门对园区行政审批案卷进行案卷评查,确保既放权落实到位又跟踪监管到位。

二、突出三个导向,提升“赋权强园”精度

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以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为突破口,坚持数量与质量并举,将直接面向企业、量大面广、由园区办理更为便捷的市、县两级经济管理权限,以市政府令的形式下放至工业园区。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放权。积极探索政府“端菜”、园区“点菜”、专家“评菜”相结合的创新实践,实现“上”与“下”的良性互动。一方面,由市审改办牵头,对《长沙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中涉及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清理,汇总形成一份拟下放的权限目录(“端菜”清单);另一方面,各园区管委会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全面摸底,汇总上报各自申请下放的权限目录(“点菜”清单);同时,委托高校研究机构对简政放权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全面排查简政放权中的症结和“短板”,找准放权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经多方评估论证,有效地实现了权限“放”与“接”的无缝对接。

二是坚持发展导向,精准放权。按照“市级权限尤其是涉及工业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要向所有园区下放”的理念,长沙市于2017年5月27日颁布了市政府第131号令,向全市13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同步下放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89项,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确认三类行政审批事项合计57项,占下放权限总数的64%,涉及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环保、人防、消防等项目建设的多个领域,提升了放权的精准性和“含金量”。同年6月3日,长沙市颁布了市政府第132号令,赋予湖南湘江新区44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进一步强化了国家级新区的经济功能。

三是坚持法治导向,依法放权。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在放权形式上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优化审批上创新方式、简化流程,以市政府令的形式赋予园区与其发展相适应的经济管理权限。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涉企行政职权,依法由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园区实施;对依法难以授予或委托园区行使的,明确专人对接园区涉企行政审批;对园区不具备承接能力的,在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辟“园区审批绿色通道”,破解了审批难的问题。

三、聚焦优化服务,开创“便捷审批”模式

长沙市积极探索“三集中”改革综合模式,着力为企业解难,让园区受益。

一是建立“集中式”管理体系,权责运行“一张网”。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录之外无审批”的原则,对园区职权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控,阳光运行。13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均编制公布园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审批流程,构建了权责体系一张网,为园区履职编写了“责任状”,为企业办事提供了“便利图”。建立并完善园区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园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做到“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

二是构建“集成式”服务链条,园区审批“一站式”。建立园区企业服务窗口、政务中心绿色通道、部门审批科室“三点一线”服务链条,实行“窗口综合受理、后台专人审批、园区统一出件”的“集成式”审批流程,积极推行“见章盖章”“全程代办”等审批模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长沙高新区试点探索“多规合一”,在园区实行企业“集群注册”;望城经开区推行“互联网+雷锋政务超市”,实现审批服务“24小时不打烊”。

三是创新“集群式”服务方式,企业帮扶“一条龙”。雨花经开区探索实行企业报批申报员、园区窗口

帮办员、政务中心分解员、区直部门审核员的“四员联动”机制,全面推行上门服务、代理服务、预约服务,实现审批窗口从“收发室”向“全程代办”转变。天心经开区打造了“私人订制”帮代办服务模式;浏阳经开区建立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创造了3天办好华纳大医药公司上市守法证明的“浏阳速度”,为企业赢得了宝贵时间和发展机遇。

(作者系长沙市编办[审改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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