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大院一支笔
2017-09-26陆石
啄木鸟 2017年10期
东长安街14号与天安门城楼斜对脸,在历史博物馆的后面。我是公安部大院子弟,从呱呱坠地到有了模糊的选择性记忆的四岁,就居住在这里。斗转星移,乌飞兔走。1978年的秋天,我又回到了公安部大院居住,命里注定地认识了陆石。

陆石家与我家不远,从我家门口不用费力地甩一枚石子,就可能砸坏陆石家的玻璃。这块地方挨着公安部的澡堂和食堂,泡澡或买饭只需走几步路。有时,我的肚子叫了,就优哉游哉地推开陆石家后门,到厨房里找馒头吃。“谁呀?”这是陆石从客厅里传出来的声音,厨房里只有窸窣声。“又是小孟,不走前门走后门,没礼貌!”后门吱的一声响了,我扬长而去。
新中国成立之初,陆石的寓所由老八局局长刘伟居住,还居住过一局局长凌云、二局局长李钊。房前有一个不大的用红砖围砌的院子,院子里花木扶疏。记得,陆石家养了一只鼻头上有一块黑、外号“小希特勒”的猫,在公安部礼堂旁被汽车轧死了,就埋在院子里的树下。陆石家还养过一只名叫“小鹿”的狗,后来送给我了。
寓所的房子有四间,我经常去的是陆石家的客厅。客厅的墙壁上贴满了字画。有他用魏碑字体写的自己的作品《采蘑》:“采蘑松林里,怡然听涛声。饮绿不知醉,食翠无余馨。仰观日色丽,俯望百谷登。风物放眼量,唯见德有邻。”还有李可染赠他的一幅大气磅礴的山水画,等等。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西墙上挂的一幅黄永玉赠他的画,这幅画包含着一段精彩的文坛掌故:有一次,上级机关召开一个座谈会,参加的人都是文艺界的头头脑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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