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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巢老人尤需精神赡养

2017-09-25王纯

人民周刊 2017年16期
关键词:空巢养老院义务

王纯

目前我国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其中,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总数逾4成。空巢,比喻小鸟离巢后的情景,现在被引申为子女离开后家庭的空虚、寂寞状态。空巢老人即是指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自生活的老年人,生活不便、精神寂寞、病痛折磨……空巢老人冷暖往往只有自己知道。据预测,在未来的 10年里,我国空巢家庭将成为老年人甚至中年人的家庭主要形式,“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将成为很多老年人寂寥生活的真实写照。

与疾病等肉体上的折磨相比,缺乏精神慰藉对许多“空巢老人”来说是一种更大的伤痛。经常独处、很少与人交流的老人往往容易产生悲观情绪,有的甚至会产生厌世念头。

近年来,有两类现象频频见诸报端:一是老年人因为孤独而通过拨打110找民警“陪聊”,二是老年人将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其诉请不是因为赡养费,而是让子女“常回家看看”。

北京市回民医院曾对北京某社区的空巢老人生存状况作过调查,结果显示这个人群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状况上,都不容乐观。此次的有效调查对象共855人,在所调查的855位老人中,慢性病患病率高达88.1%,同时患有两种慢性疾病的占31%,同时患有3种以上慢性疾病的占15%。

养老院未必尽如人意

很多无人照料的空巢老人只能求助于养老院,可是目前我国养老产业并不发达。记者在调查时发现,许多老人在养老院的生活并不尽如人意。

76岁的张淑君老人患有高血压、肺栓塞。她的丈夫在十几年前去世,两个女儿都嫁到了国外,只有自己独居在北京。张淑君曾经通过家政公司找过几个保姆,但因为种种原因那些保姆都没干多长时间。吃饭的时候就是自己煮些简单的饭菜或是叫外卖。张淑君说,她现在虽然已经开始着手找养老院了,但还是不想离开家,一个原因是在这个“家”里生活了几十年,有感情,舍不得离开,另一个原因是,去养老院得支付一笔不菲的开销,并且还需要适应周围陌生的人、陌生的环境。

今年83岁的杨有臣患有高血压、脑栓塞等疾病,目前生活不能自理。他有3个子女,岁数都在60岁上下,而且都有重病,根本无法照顾他。现在,杨有臣刚请了一位保姆。他也曾考虑去养老院,但是由于自己身患各种疾病,在饮食方面有许多禁忌,咨询过许多养老院,均表示无法满足他的饮食要求。也有个别高档养老院表示可以接收他,但费用过高,他每个月退休金才2000多元,看病用药有的费用医保不报销,需要自费,所以根本支付不起“巨额”养老费,而且子女也都退休了,生活都不富裕,他不想拖累儿女。

李瑶翠老人今年75岁,每个月的退休费有4000多元,她在养老院包了一个房间,一个月3000多元,经济上还能够承受。养老院同龄人多,吃完饭后还可以一起打麻将,她原本觉得养老院的日子挺好的,但是后来的一次发病,让她体会到了养老院的不足。发病时她晕过去了,等到苏醒时,已经躺在了急救车上,因为养老院在郊区,救护人员打算就近将她送往医院。曾是医生的李瑶翠要求一定要去三甲医院,可救护医生说不行,如果去必须要有家属签字。就这样,病好后她就搬出了养老院。李瑶翠说,她不愿住养老院,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吃饭问题,为了适应岁数大的老人,餐厅把菜炖得非常烂,身为医生的她知道这样做出的菜就没什么营养了。“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养老院位于郊区,离孩子们比较远,儿女来看望一次挺辛苦的。”

“精神赡养”呼唤立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会会长熊必俊认为,决定人口老龄化最主要的因素是生育率下降,各国之间生育率的下降既有相同的原因,也有不同的原因。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也不例外,它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生育率下降的情况下出现的,中国人口老龄化与其他国家相比既有共性,也有特性。中国是“未富先老”的国家,长期以来的计划生育政策使每个家庭基本上都是一个子女,这给家庭赡养老人带来问题,“二小养四老”的局面让年轻人压力增大。如何解决世界上规模最庞大的老年群体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这是任何发达国家没有遇到的,也是发展中国家前所未有的严峻课题。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空巢老人在心理上存在不同程度的焦虑、不安、孤独、失落、抑郁等情绪。有社会学专家提出,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来临,空巢老人的精神赡养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社会和政府应当用各种方式去满足老年人的合理正当的精神需求,使老年人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

华鲁律师事务所徐振才律师称,虽然我国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各地也有《老年人保护条例》,但这些法律规定都是原则性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精神赡养义务的履行标准和内容、履行方式并不明确。比如说,“常回家看看”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属于义务,更多的来自道德约束,因此建议在现行法律、法规之外,增加精神赡养的义务主体。关于老人的精神赡养应该有专门的立法,立法形式上,宜采用一般性条款与列举性条款相结合,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必须履行精神赡养义务,不履行精神赡养义务时,被赡养人有权要求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其次,应设立列举性条款规定老年人的精神赡养。此前,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曾产生过极大的争议,争议的焦点就在于有些人认为“常回家看看”属于道德义务不应入法,进而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提出了质疑,但也有些人则认为,重视情感和心理支持关乎老年人健康和生活质量,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样的规定具有促进子女定期探望老人、实现对老年人精神慰藉的作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博士生导师温建民认为,老年人尤其需要精神抚慰,这比物质上的赡养更为重要,在我们周围,不时会听闻某位老人因精神空虚而自杀的消息,临床也会不时遇到空巢或独居老人出现意外的情况,曾经,75岁的中科院院士、被国际医学界誉为“世界断肢再植之父”的陈中伟教授,就是在上海独居的家中意外坠楼不幸去世的。

温建民在今年两会递交的“家庭的养老模式”提案中称,政府部门应出台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建立适合社会需求的家庭式养老模式,或多元化、人性化的养老机构。这些养老机构应当同时满足老年人医疗、康复、文体娱乐活动等需求。各级政府还应当出臺更加利好的补贴政策,为低收入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托养的机构提供支持。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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