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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立法意义

2017-09-23胡会信

科学与财富 2017年26期

胡会信

摘 要: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自分税制改革初见端倪,并逐步建立起以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为支撑,符合社会主义基本要求的基本制度。由于各项制度相互独立,尚未形成健全完善的转移支付体系,因而转移支付立法显得尤为重要,尤其在宏观调控、维护社会稳定、规范财政分配等方面意义非凡。

关键词:分税制改革;转移支付制度;立法

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逐步实现国家财政收归中央,集中力量发展国家急需解决的基础设施建设、国防事业建设等需要中央统筹的工作,并且效果显著。但是在增强中央财政统筹与保持地方的积极性方面,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因此我国逐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构成要素

自1994年,我国开始进行分税制改革,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主要划分为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该制度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为主的特征,有别于此前的转移支付制度。

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进行补助支出,从而形成了财力性转移支付。该支付方式作为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构成了最主要的财政转移支付组成部分,并以一般性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作为调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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