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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宋明理学的哲学内涵

2017-09-21刘娟

北方文学·上旬 2017年26期

刘娟

摘要:宋明理学是中国古代哲学发展的高峰时期,其中三个流派对宋明理学的哲学内涵“理事关系”从“理、心、气”三个方面充分的谈出了新的高度、新的内涵,让人们更加认识到人生在世要如何去将理论指导实践再从实践中总结、提炼出更高的精神依据。最终在哲学诉求中谈到内在的超越,这也是中国精神之所在。

关键词:宋明理学;理事关系;三个流派;内在超越

宋明时期是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较高时期,宋明理学也是中国哲学发展的最高、最后一个阶段,高峰期的一个理论形态。它的问题意识又再一次发生变化,它围绕着理事关系而展开。理事关系是由隋唐时期的中国化佛学的哲学内涵中的华严宗这个派别里面衍生出来的,理就是本体,事就是人事;理事圆融无碍,佛教的这种讲法对于儒家来说是一个启发,所以宋明理学它把这个话语不再把理事关系限制在佛教的论域里,变成了一个儒家的命题。所以宋明理学代表着儒学,在精神领域中的一个胜利的进军,找到了用儒家的方式打造人们的精神世界的办法。

一、宋明理学提出的哲学问题---理事关系

这个问题关系是魏晋玄学所反映的哲学关系的远期回应,是“体用关系”的再一次变形。宋明理学它是儒释道三教综合的创新,它的问题意识聚焦在理事关系,这个关系也就是天人关系这个中国哲学基本问题的变形,“理”跟“天”挂钩,叫做天理,它是一个本体论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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