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
2017-09-21赵现春
农民致富之友 2017年17期
赵现春

集体经济组织以股份合作制为基本原则,将集体资产的股份量化,使得农民共有产权变成按份额共有,即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农民变为股民,将集体资产收益按份额的多少进行分配,但是,受到相关政策法规的影响,在改革的进行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还需要我们对其进行深入的探索,将认识进一步的统一,从而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图1为农村集体资产的具体内容以及改革目标。
一、 量化集体资产的范围问题
量化农村集体资产,是以一定的标准将集体资产产权进行明确,然后,按股份制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过程。所以产权制度的改革必须要以原有集体组织的范围为依据,这也是制定政策和推进改革的前提条件,当前情况下,在量化集体资产的范围方面还存在着其他的认识,部分人认为资产的量化应从便捷的操作入手,量化集体经营的净资产,可以将难以评估作价的土地资源方面的问题避免,降低改革的困难程度。还有部分人认为,既然要改革,就应该改革的彻底,无论是否属于经营性资产都应该纳入量化范围内,如此,才能使农村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得到保证。
就量化集体资產范围而言,国家并没有相应的标准,所以,各地区可以将量化中心放在经营性资产上,而非经营性资产的量化工作可以暂时不进行,如果不对资源性资产进行量化,应该在总收益中及时的追加集体资产置换和土地资源占用等集体经济所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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