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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负的影响

2017-09-21郭姿辰刘俊

经济研究导刊 2017年26期
关键词:企业

郭姿辰,刘俊

浅析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负的影响

郭姿辰,刘俊

(湘南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南郴州423000)

目前“营改增”全面实施,政府致力于“减税”和“清费”,切实保障企业收获减负实效。房地产行业是我国经济支柱之一,“营改增”是否能给企业减负,是我们关注的焦点。通过分析2016年“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负影响,得出“营改增”实施切实给部分企业带来了减负收益。

“营改增”;房地产企业;税负

增值税起源于法国,是各国政府普遍使用的税种之一。增值税对每一交易环节的增值额征收,如果链条机制完整,抵扣后的税额由消费者承担(Christian,2004)。我国过去的税制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由于中间交易负担营业税,容易出现逃税和避税行为,不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

2016年5月1日,我国营业税正式告别历史舞台,“营改增”开始全面实施,征收范围由原来的3+7个试点(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扩大到所有行业。增值税链条形成闭环,结束了增值税与营业税两税并存征收的流转税格局。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的扩大,理论上将给企业带来税负的下降;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计税方法不同于营业税计税方法,理论上也会降低企业税负。本研究以对比“营改增”前后计税方法的变化,研究案例企业2016年的流转税税负变化。

一、研究背景

自1994年税制改革至2016年4月30日,我国一直是增值税与营业税两税并存征收的流转税格局。此格局重复征税,降低生产效率,影响税收征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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