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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危不救”道德冷漠问题的对策探究

2017-09-13许启芳��

现代商贸工业 2017年22期

许启芳��

摘要:近年来“见危不救”道德冷漠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有序发展,成为社会不和谐的表现。结合法律和道德双重手段,提出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道德培养、引导媒体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以及开辟道德教育新途径等对策来提高公民道德素养,有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

关键词:道德冷漠;见危不救;见义勇为;公共精神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22.070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1.1增补对“见危不救”行为的惩罚性法律条文

“见危不救”是指个人在明知他人正身处危险之中,且自己有能力救助时,不予救助的一种情感冷漠行为。 “见危不救”现象的发生,从侧面也反映出社会道德对道德冷漠行为的调控功能的失效。人们的道德水准存在差异,要让每个人都自觉履行道德义务就不能只依靠道德,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性使社会公民对消极的、错误的道德和行为进行抵制,坚持正确的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道德。

第一,要制定法律條文明确规定,当人们“见危不救”,要被罚多少金额的罚金或要承担什么相应的法律后果,约束人们尽量逃避社会道德责任。第二,对于肇事者对受害人构成人身伤害,且“见危不救”的逃逸行为,应加大对肇事者逃逸的处罚。

1.2增补对公职人员“见危不救”行为入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面对社会上出现的“见危不救”道德冷漠现象,其中公职人员“见危不救”的不作为行为则更让人愤恨,其产生的社会影响也更加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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