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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政区划改革试验

2017-09-13田黄灵吴彦彩

检察风云 2017年14期
关键词:监督基层改革

田黄灵+吴彦彩

2014年12月28日,作为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的试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院。该院检察长陆建强认为,三分院成立后,通过对跨地区行政诉讼案件和跨地区重大民商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以及知识产权案件、海事案件等特殊案件的专业化监督,助力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科创中心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在改革探索中,发挥铁检系统原本就有的“去行政化”的体制基因和“跨行政区划”的优势,把分布在长三角“三省一市”的五个铁检基层院纳入改革视野,创制性地提出了“铁检基层院”与“上海三分院”在改革试点中的关系是工作联系体、改革结合体、命运共同体,三位一体的思路。

按照“局部争取、加强实践、提高能力、留好端口、准备对接”的工作思路,加强与所在地省院的沟通,提出跨行政区划民行检察监督的具体设想。现杭州、南京、徐州铁检院均已开始办理具有跨省辖市行政区或省级行政区情形的民事、行政案件。

截至2017年5月25日,上海检察三分院共受理新增管辖案件484件853人,中央政法委改革试点方案中确定各类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特殊案件管辖已全部覆盖。其中,涉及海关案件324件484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案件23件87人,知识产权监督案件36件55人。该院成立以来,已办理了“11·25”日本神户牛肉案、生产销售假婴儿乳粉案、以工业氯化钠冒充药用氯化钠的生产假药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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