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让司法资源配置更合理
2017-09-13张程
检察风云 2017年14期
关键词:制度
张程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质效是司法改革的题中之义。自2016年底上海检察院被确定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地区以来,半年时间里,上海检察院对内优化组织结构,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办案流程;对外加强同公安、看守所、司法局、法院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在实现“案件简繁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体系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简化办案流程,提质增效
6月2日,青浦区检察院依法对程某、马某提起公诉,被告人程某、马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文书,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整个庭审过程不到5分钟。
“5分钟庭审”是上海市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对于提升办案效率的有力体现。根据去年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下称:《试点办法》),对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庭审环节可不进行或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当庭宣判。这无疑大大提高了办案的效率。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检察官刘泉告诉记者,“对于速裁类案件,除了询问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且知悉相关法律后果,是否对犯罪事实和证据、量刑建议存有异议,以及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必要环节外,其他环节都可以省去”。
除了办案流程简化外,青浦区检察院还探索出了“集约化”的办案机制,如集中安排告知、换押,集中讯问、提供法律帮助,集中起诉、出庭公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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