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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历”文书的会计账实质

2017-09-11宋小明陈立齐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账簿文书敦煌

宋小明,陈立齐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 201620; 2.美国芝加哥伊利诺大学;3.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部,北京 100142)

敦煌“历”文书的会计账实质

宋小明1,陈立齐2,3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 201620; 2.美国芝加哥伊利诺大学;3.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部,北京 100142)

通过分析保留原始标题的“历”文书,进一步了解“历”文书的格式特点,对“历”之含义及会计史意义提出见解。敦煌文献中的“历”文书是一种用列示方式做成的业务记录,承继了汉代简牍“历书”的序时特点,并充分利用纸张的幅面优势,在发展账簿记录格式方面获得了长足进步。 这是古代中国会计账簿名称由“簿”、“籍”向“账”及“账簿”转换的居间阶段,属于唐宋时期会计系统中典型的账簿记录,同时也是其他一系列会计报告、审查及管理行为的资料基础。关于“历”为唐宋时期具体会计账簿标准名称的观点属于中古时期中国会计史研究的一项重要发现。

敦煌文献;“历”文书;账簿格式;唐宋时期;会计史

敦煌文书是研究中古时期中国社会经济状况的稀世瑰宝,具有多方面的史料价值。其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历”文书,较为系统地反映了唐宋时期我国会计记录方式及观念的历史演进。然而,自20世纪初发现以来,因为文献流散等多方面原因,相关研究一直未能得到充分重视,对有关“历”文书的各种重要问题如文书性质、意义、分类、定名等缺少较为深刻的探究。

“历”作为一种文书类型,在敦煌社会经济文献中占据重要位置。仅纳入《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以下简称《释录》)的“历”文书即达260件,占《释录》中34类1391件文书的18.69%。那么,“历”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文书,与籍、账、牒、簿、稿、状、契、凭等其他各类文书有何区别及联系?在敦煌社会经济文献中,“历”文书处于何种地位?其实质是什么?有何重要的历史意义?

相对于其他会计文书,学界对“历”文书的研究着力稍多,但依然存在诸多不足及缺憾。唐耕耦先生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就注意到“历”文书的会计史价值,除编辑《释录》时在“历”文书的分类、整理及定名等方面下大功夫外,并在《敦煌寺院会计文书研究》一书中对“历”文书的性质、特点及分类等进行了研究,具有重要的开创性意义。然而,唐先生的研究仅能依据微缩胶卷展开,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文书细节的观察;而缺少会计学背景,使其研究在文书定名、分类及部分文书会计价值的把握方面存在一些缺憾。后来的研究者虽然有从多个方面对“历”文书进行考察,①但在关于“历”文书的性质判断、定名及类别划分等方面,基本都沿用了唐先生的既有成果。

本文以《释录》所收文书为基础,参阅其他新刊布资料,依照国际敦煌项目(IDP)提供的高清图片深入研判原始文书,析解典型“历”文书的格式特点及会计学意义,辨别一些概念性词汇的异同,以期从本源上还原唐宋时期会计的一些基础事实。

一、“历”文书基本分析

(一)带有原始标题的“历”文书

纳入《释录》的“历”文书凡260件,分别归入“纳赠历”“便物历”“什物历”“诸色入历”“诸色破用历”以及“敦煌会计历等财政文书”“施入疏”“诸色入破历计会”等多个类别。藏经洞所出敦煌文书,因为残破或剪切粘贴等原因,大部分是没有原始标题的。②如此必然导致一些文书分类定名及含义考察上的困难。本文先就《释录》所载,析出原文书中带有原始标题的“历”文书,考察其名称、类别及格式特点,然后择其典型进行剖析。

经过分析整理,我们发现《释录》五卷中,共含带原始标题的“历”文书 32件(号),列表分析如下(见表1):

表1 带有原始标题的“历”文书统计分析

续表1 带有原始标题的“历”文书统计分析

表1经反复核对,仅包含原文书中标题明显且直接标示为“历”的文书。另需说明的是,伯3231号(11),《释录》目录中写为“癸酉年至丙子年(公元974~976年)平康乡官斋籍七件”,共包含7件文书,第1件前缺,第2、3件写为“官斋籍”,第4、6、7件写“官斋历”,第5件只写“官斋”。因此,准确地说,带有原始名称的“历”文书共有32号34件。

(二)关于“历”文书的初步认知

其一,从表1分析可知,《释录》所载260件③“历”文书,带原始标题者34件,占13.08%。其名称包括:纳赠历、贷粟历、便面历、褐历、借贷油面物历、便粟历、授百姓部田春苗历、突田历、地子历、破用斛斗布等历、出酥油面米麻毛等历、破油面历、使白面历、使用油历、常住破历、沿寺破历、官斋历、付麵历、诸色入历、纳设历、付酒历、次第历。广泛地涉及纳赠、贷便、授田、纳税、破用、付出、收入、设斋、纳供以及受戒时登坛的次第排列等公(官府)私(寺院、民间会社)业务。由此可见,在当时,“历”是一种适用范围极为广泛的文书类型。

其二,从表中所列各种“历”文书的名称可以看出,敦煌“历”文书已有明确的定名,采用根据业务特性分别命名的方式,在名称上尽量反映所记业务的基本要件,包括时间、所涉人员、事由、业务性质、项目、文书性质等。如:

乙酉年正月廿九日 孔来儿 身故 纳赠 历

(时间) (所涉人员) (事由) (业务性质) (文书性质)

辛亥年十二月七日后 某寺直岁法胜 所破 油面 历

(时间) (所涉人员) (业务性质) (项目) (文书性质)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定名方式一直沿用至后世,直至20世纪上半期,民间中式账簿依然普遍采用此种定名方式。

其三,“历”文书的定名,因为各种业务各自的特点,以及可能因为记账人本身的原因,在一些特殊业务的处理中,尚会发生犹疑不定的情况,表明对于文书的命名,尚处探索之中。这一点,伯3232号(11)中7件官斋籍(历)文书的名称变化可以作为明显的例证。对于“历”与“籍”的区分,该文书的记录人并不具有十分确定的把握,因此才有第2、3件写为“官斋籍”,后面第4、6、7件写“官斋历”,而第5件只写“官斋”的情况出现。一字之差,恰能反映其间的犹疑。

二、“历”的文字意义及会计解释

理解“历”文书的真实意义,首先需要了解“历”之含义。对于“历”,姜伯勤称之为“帐目”④;王永兴认为:“历是一种重要的文书形式,历不仅存在于财物文书之中,如唐代勾官印署、行朱讫,必书于历,这种历与财物无关,但从出土文书看,财物历更为普遍。”⑤陈敏则认为:“‘历’与数目、簿册均有关系,所以敦煌文书中也常用‘历’作为凭证账簿的名称。从文书中‘历’、‘历状’的内容来看,‘历’多指凭证,也包括一部分账簿”,并引S. 6452号(7)《壬午年(公元892年)三月六日净土寺库内便粟历》和P.3234号背(5)《壬寅年(公元942年)正月一日以后净土寺直岁沙弥愿通手上诸色入历》说明其分别“类似于现在的出库单”及“相当于现在的收入汇总凭证”的类别确定。而另外一件S.5937号《?庚子年(940)十二月廿二日都师愿通沿常住破历》则被认为“相当于现在的支出明细账,也可以视作汇总记账凭证。”⑥

关于“历”字,《辞源》列明其四种意义:

(1)推算日月星辰之运行以定岁时节气的方法。《大戴礼·曾子天圆》:“圣人慎守日月之数,以察星辰之行,以序四时之顺逆,谓之历。”(2)年代,寿命。(3)数。《管子·海王》:“终月大男食盐五升少半,大女食盐三升少半,吾子食盐二升少半,此其大历也。”(4)日记本。宋苏轼《东坡志林三·修身历》:“子宜置一卷历,昼日之所为,莫夜必记之。”

《说文》则曰:历(歴),过也。

“历”之初始意义,与古人以日月之数、星辰之行来序四时相关联。凡天体之运行,时间之更替,皆有其固有之次序,谓之“历”。以自然之序一一列示,乃为“历”。故有“历历在目”之说,意思是条陈屡列,清晰分明。由此观之,“历”之蕴意,颇类似于英文词汇“list”(列示、列举、列表)。至唐宋时期,如《东坡志林》所见,又衍生出“日记”之意——即将所发生事务,依照时间顺序逐日记录。对会计记录而言,也就有了相当于后世日记账(也叫“序时账”“流水账”)的“历”式记录。

作为会计记录的“历”,是一种可能按时间顺序一一列示的记录形式。不过,从上文所析出的34件敦煌“历”文书所记内容来观察,其时人们所称之“历”,既包含有明确序时特征的记录,如伯3578号《癸酉年(公元913年)正月沙州樑户史氾三沿寺诸处使用油历》,也有不含时间因素,而仅仅是分项列示的“历”文书,如伯3423号《丙戌年五月七日乾元寺新登戒僧次第历》、ДX 2149号 a 《戌午年(公元958年)四月廿五日寒食座设付酒历》。

进而,从时间的角度来观察,敦煌“历”文书既有反映一段时期(数个月乃至一年)业务的(如:6452号(2)《辛巳年(公元981年)十二月十三日周僧正于常住库借贷油面物历》,自辛巳年十二月十三日至壬午年十二月十一日),也有反映某一具体时日业务的(如:伯4635号《某年某月七日社家女人便面历》,伯2842号背《乙酉年正月廿九日孔来儿身故纳赠历》,斯4884号背壬申年(公元972年)正月廿七日褐历等)。⑦

由此可知,敦煌文书中的“历”文书,既有相当于序时流水账的业务记录,也有对一些事物(事务)并不包含时间因子的列示。就是说,从“历”作为名称的实际含义上看,正在经历“历”的字义由“一一列示”向“日记账”的转换。在下文分析中我们还将进一步看到这一时期记录形式转换的证据。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因为所登记的业务内容和发生的时间各不相同,所以,“历”并不一定具有序时特性,但其作为业务发生时第一时间所做成的业务记录这一特性,却是确定无疑的。在下文有关“历”与“帐”的区别的讨论中,对此将有进一步说明。

因何本指历法的“历”字,会被用到会计记录方面来,除了以上字义上的分析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历法与会计“历”文书在形式上的共通之处。以下提供两个实物例证:一是敦煌市博物馆藏汉简《历书》,该《历书》1990年出土于清水沟,27枚简,日各一条,从右到左列出从四日到卅日共27日的历法信息。

另一个实例是敦煌文书中的具注历日,王重民、荣孟源等先生曾对其进行整理研究。⑧观察原始文书可以看到,不论是汉代简牍历书,还是敦煌文书中纸质的具注历日,都具有按照日期逐行顺序记录的特点,与多数会计“历”文书的记录形式相同。这应该正是敦煌会计账簿文书之所以称为“历”之形式渊源。

三、“历”文书例释

为了解“历”文书的格式特点,进一步探究其实质性意义,以下引几份带原始标题的“历”文书进行讨论。

例1: 伯3234号背,《甲辰年(公元944年)二月后沙州净土寺东库惠安惠戒手下便物历》

寺院放贷文书。定名明确(甲辰年二月后东库惠安惠戒手下便物历)⑨、每项业务分记一行,格式规范,记录清晰。作为一件完整的便物历文书,共72行,记录净土寺东库惠安惠戒手下出便粮食情况。

录文及格式:

1. 甲辰年二月后东库惠安、惠戒手下便物历

2. 李幸端便豆壹硕,至秋壹硕伍斗。(押)

3. 同日张和子便豆壹硕,至秋壹硕伍斗。(押)梁户张咄子弟住在莲台寺门

4. 史都料贷豆叁硕。(押)

5. 何义信便豆壹硕,秋壹硕伍斗。(押)得麦八斗,是何奴子陪

6. 索延庆便黄麻贰斗,至秋叁斗。(押)住在僧愿真巷

7. 安员进便豆壹硕陆斗,至秋两石肆斗。(押)住在寺前大街西

8. 冯友祐便豆两石,至秋叁硕。(押)共宋游弈同巷

9. 陈黑子便黄麻捌斗,至秋壹硕贰斗。(押)

(中间略)

69. 彭憨子便麦壹硕,至秋壹硕伍斗。(押)

70. 吴德信便麦两硕,至秋叁硕。(押) 范宋章曲住

71. 押衙宋略明便麦肆硕伍斗,至秋陆硕柒斗伍升。

72. 王幸丰便麻壹硕伍斗,至秋两石二斗五升。得一石八斗。

(后空)

本文书以“甲辰年二月后东库惠安惠戒手下便物历”为题,时间、地点、经办人、业务性质诸因素明晰可辨。业务发生的时间,标题中写“二月后”,究竟后至何日,无法判明。记录中两处写有“同日”,表明在登记便物账时也注意到了时间因素。但对于便物(粮)而言,时间因素并非至关重要,因为这种业务通常都是在每年二、三月份青黄不接时集中办理,其记账的重点在于保证借贷人认可(画押),记录真实准确的借出数量及秋天还贷数量。为了便于联系,使还贷有保障,部分项目后还用小字注明了其他相关信息,如住址、人物关系等。本文书有如下特点:

一是明确的标准化名称。

二是记录正文以借贷人姓名为主,顶头书写,人各一行。

三是采用格式化的记录形式,如:

姓名 业务性质 品名 借出数量 还贷时间 还贷数量 签押 附注(或有)

安员进 便 豆 壹硕陆斗 至秋 两石四斗 (押) 住在寺前大街西

四是每笔业务下皆有签押,确证借贷及归还数量(“押字为凭”⑩)。

五是绝大多数人名项旁画有表示账目结清的符号。

例2:斯5822号,《杨庆界寅年地子历》

官方记录。是吐蕃占领敦煌时期记录民众交纳田亩税(地子)的情况。由杨庆界收集曹兴国等应缴地子后,统一纳付入库,故名之曰“杨庆界寅年地子历”。文书存7行,后缺。

录文及格式:

1.杨庆界寅年地子历

2.青麦肆驮半玖斗,小麦肆拾驮贰斗,粟柒驮伍斗

3.糜两驮,豆肆驮半伍斗,计伍拾玖驮壹斗

4.曹兴国小贰斗 徐遊巌粟贰斗 田福子小半驮贰斗 杜邕

5.小陆斗,豆壹斗, 赵騷騒小陆斗 王光俊小半驮伍斗,青伍斗 粟五斗 粟半驮伍斗

6.董元忠青贰斗,小半驮贰斗 王孝义小伍斗,豆壹斗

7.吴琼小半驮,豆伍斗 曹进玉□□

(后缺)

文书内容可总体上分为标题、总纳数、分户缴纳数三部分,从记录格式上注意了三部分内容的区分:(1)标题用较大字体顶头书写;(2)总纳数部分分两行书写,起首字低于标题一字位置,先分写青麦、小麦、粟、糜、豆数,再结出合计数;(3)分户缴纳数部分,按人名、应缴各项细数逐一书写,人名字体较大,应纳谷物名称及数量字体略小。应纳项目较多时则分两行书写。

虽然文书依然采用满行书写方式,但通过位置和字体大小的调节,做到了记录清晰整齐。作为官府文书,其字迹较一般寺院或私人文书工整。

例3:斯2472号背,《辛巳年营指挥葬巷社纳赠历》

此件文书为民间社邑组织(巷社)于辛巳年办理指挥丧葬事宜时,成员纳赠助葬物品的账目。文书存39行,第2行为标题,第1和第3至34行记龙录事及李社官等33人纳赠数,第35行记见付主人丧葬剩余物资(油、饼、粟、柴)数目,第36至38行为重订社条。39行字迹不清。

录文及格式:

1.龙录事粟并油柴

2.辛未年十月廿八日荣指挥葬巷社纳赠历

3.李社官并

4.龙社长粟并油柴紫绵绫帛绵绫帛练一丈九尺

5.氾宅官

6.氾愿昌粟并油□绯绵绫丈五一接两故

7.氾团头粟并油柴生绢半疋

8.氾富通粟并油柴孔什德绢招

9.孔幸子粟并油柴故烂半幅碧绢生绢内三接计丈五

(中间略)

33.张佛奴粟并油柴碧绢一疋彭丑奴二人招

34.高员佑粟并油柴帛练紫绵绫内两接一丈六尺

35.见付主人油三十一合 饼五百四十枚又二十粟两石柴三十一束

36.辛巳年十一月一日,因为送指挥,众社商量,自后三官则破油一般,

37.虞侯破粟壹斗,其赠粟则分付凶家,饼更加十枚,斋麦两硕,黄麻八斗

38.每有纳赠之时,须得全纳,一般不得欠少,自后长定

39.□……

本文书是标准的纳赠历,除个别地方文字脱落外,基本完好。文书标题完整明晰,每项记录皆采用统一形式如下:

姓名(或职位) 所纳规定物品 所纳绢帛名称及数量

龙社长 粟并油柴 紫绵绫帛绵绫帛练一丈九尺

其中姓名字体较所记内容字体为大。这种差别是会计记录格式化并突出所要强调内容的常用方法。所有成员皆按统一标准交纳“粟并(饼)油柴”,故这四项物品不写数量,其余绢帛之类各人交纳品种及数量各不相同,一一详列细数。本文书交纳绢帛名数处皆有表示账目已经核对结清的符号。

文书第35行记“见付主人油三十一合 饼五百四十枚又二十粟两石柴三十一束”,表明所纳物品除用于丧葬开支外,剩余油、饼、粟、柴交付主人。本文书较特别的是第36至38行有关修订社条的记录,一方面表明社条由众社员一同制定和修订,另一方面,社条的修订记录在纳赠历上,表明纳赠历作为会社办理丧葬事宜的记录资料,是要由会社统一保留的。本件纳赠历立账日期为“辛未年十月廿八日”,会社成员商量修订社条在“辛巳年十一月一日”,表明一件纳赠历的记录期间,通常是从开丧到送葬结束数天之内。参考其他纳赠历文书的题名,可知纳赠历作为丧葬仪式上收纳会社成员纳赠助葬物品的账目,是按死者名讳(如:乙酉年正月廿九日孔来儿身故纳赠历、丙子年四月十七日祝定德阿婆身故纳赠历)或凶家姓氏(如:辛未年三月八日沈家纳赠历)设账。

此件纳赠历可视为纳赠历文书之典型,具有如下特点:(1) 有明确的定名,表明了时间(辛巳年)、事由(营指挥葬)、文书归属(巷社)、性质(纳赠历);(2) 人各一行,姓名、品名、数量记录清晰,且以字体大小变化来区分不同内容;(3) 标注有核对账目的符号;(4) 文书中记录“见付主人”物品数,兼具结账之功能;修订社条也在同一件文书上刊明,凸显了文书功能上的综合性。

例4:伯3578号,《癸酉年(公元913年)正月沙州樑户史氾三沿寺诸处使用油历》

这是一件私人文书,记录沙州樑户(油坊主)史氾三沿寺院各处使用(供)油的情况。文书采用满行序时记录方式,详列供油时间、用途、数量、经手人等信息。其最大特点在于虽然采用满行记录形式,但保持了严格的序时特点。以下是其所记时间摘录:

癸酉年正月十一日樑户史氾三沿寺诸处使用油历

十五日

廿二日早上

二月八日

十九日

三月廿四日

四月十三日

十五日

廿日

廿六日

五月四日

六月十二日

七月十二日

廿七日

八月五日

九月五日

十六日

十月一日

记录中写明了业务发生的月份和日期,当一月内有一笔以上业务发生时,第一笔以后的业务只写日期不写月份的形式,与近现代中式会计的日期标记方式完全一致。也说明此件文书属于比较严格的序时记录,具有流水(序时)账性质。此种特性在敦煌文书中较为多见。如伯2642号 《年代不明(公元十世纪)诸色斛斗破用历》,虽前面部分缺失,但从十月一日至十二月四日的日期标注非常详细。

例5:斯6829号背,《丙戌年(公元806年)正月十一日已后缘修造破用斛斗布等历》

这是一件寺院修造工程成本费用账,文书记录丙戌年正月十一日至八月十四日寺院修造工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文书共33行,采用分行记录形式,格式规整,记录清晰。

录文及格式:

1.丙戌年正月十一日已后缘修造破用斛斗布等历

2.十九日 买张奉进木,付麦肆硕

3.廿二日 买康家木价,付布肆疋,计壹佰柒拾陆尺,折麦壹拾硕,又付粟叁硕

4.二月十一日 付翟朝木价布壹疋肆拾伍尺。却入

5.三月十四日 出麦捌斗,雇索鸾子等解木手工城西

6.四月二日 出麦柒斗,付曹雲恩解木七日价

7.同日 出麦贰斗,付索家儿充解木两日价。又一日价,麦壹斗

8.九日 出麦柒斗,付索鸾子充解木五日价

9.廿一日 出粟柒斗,付彭庭贤雇车载城西木

(中间略)

26.八月二日 出布陆拾尺,与道恽修佛座赏物

27.同日 出布陆拾柒尺,付灵图、金光佛充杜邕木价

28.同日 出白面叁斗,付质英将窟(旁注小字:别历收)取赤土食

29.同日 出白面壹(旁注小字:别历收)硕柒斗,供赤白人,从六月廿三日至七月

30.十四日 并修佛座人等食,布肆尺,造泥巾

31.又出白面贰斗(旁注小字:别历收) ,入赤白处,油半胜,赤白处用

32.以前都计,出麦粟五十二石二斗一升,(小字:内一十七石八斗一升麦,卅四石四斗粟)油九升

33.布三百卅九尺。又布一丈一尺出卖,(小字:卅四石四斗粟,每尺五升)无念

其特点:(1)题名准确,全面地标示出了业务所涉及的时间、事由及项目内容;(2)严格序时、分行登记;(3)在逐日逐项登记的基础上,最终结出了合计(都计)数;(4)六项支出旁小字注“别历收”,表明已经注意到不同账历间的牵制关系。

四、“历”文书的性质及格式特点

上文选寺院、官府、社邑、私人、成本文书各1件做了初步考察,在此基础上下文进一步分析“历”文书的性质及格式特点。

(一)“历”文书的性质

综合以上各方面资料,本文认为:

第一,“历”是唐宋时期广泛应用于敦煌寺院、官府、民间会社及私人的一种文书形式,是以一定格式列示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涉及人、事及经济活动内容的记录方式。

第二,“历”文书所涉及内容,以经济活动为主,兼及个别非经济性活动(如伯3423号《丙戌年五月七日乾元寺新登戒僧次第历》,只是登坛受戒的排列次序)。因此,不能绝对地称“历”文书为会计文书,但大多数“历”文书属典型的会计文书无疑。

第三,“历”作为文书名称,广泛应用于纳赠、贷便、授田、纳税、破用、付出、收入、设斋、纳供等业务,属于当时公私账簿最广泛使用的名称,一定意义上,“历”即相当于后世的“账簿”。不过,正如下文将会讨论到的,在唐宋时期“帐”“簿”二字另有所指,而真正意义上的会计账册作为业务发生时的原始记录,仅称为“历”。

第四,部分“历”文书具有明显的“序时”特征,其功能相当于后世的流水账(也称日记账、序时账),可视为流水账的先驱。但并非所有“历”文书皆严格序时;是否具备序时特点,关键在于业务的性质及业务发生的时间特性。

(二)“历”文书的格式特点

敦煌“历”文书是目前所见,自纸张代替简牍记录之后最早的会计记录实物证据,处于简牍记录向订本式纸质记录演进的中间环节。因此,其中所包含的文书格式方面的许多发展变化及特点,具有重要的会计史意义。为了更好地把握“历”文书的实际意义,特概括“历”文书的格式特点如下:

1.明确的定名

2.根据业务性质及所记内容灵活确定记录形式及要素

前面分析中可见,敦煌寺院、官府、会社及私人业务,广泛地涉及纳赠、贷便、授田、纳税、破用、付出、收入、设斋、纳供诸多方面,为了反映清楚各类具体业务,人们依据各类业务的特点及信息需求,在账历的格式设计方面动了许多脑筋,形成了一定之规。表现在实务中,则是我们目前所见到的各类“历”文书各不相同的具体格式。以下概括列出几种主要文书的格式特点:

纳赠历——人各一行,人名顶头书写;人名字体大于所记业务内容;所纳项目列示中,定额缴纳项(饼粟、粟饼柴油、面柴饼粟麻等)列前,自主缴纳项(布帛)列后。

便物历——顶头书写,人各一行;内容以“便某某若干, 至秋若干”方式记录;借方画押。

入历——序时特点。收入物品品名数量列前,来源居后。

破历——因人因事,择适而设。根据具体业务特点采用序时、签押等多种不同技术形式。

3.通过字体大小的变化和位置安排收明晰、醒目之效

4.根据业务内容及节省纸张的需求灵活地选择满行或分行记录形式

分行记录的使用是会计记录格式化、标准化的重要标志。有些文书依然采用满行记录方式,但也有一些文书采用了分行记录方式。尤其斯6829号背 《丙戌年(公元806年)正月十一日已后缘修造破用斛斗布等历》,不但格式规整、记录整齐,而且采用严格的序时方式。

五、“历”与“籍”“账”之区别及联系

了解中国会计账簿名称之演变,是清楚地理解“历”之含义及“历”文书会计史意义的重要基础。当今会计中所谓“账簿”,历史上曾有过多种不同的名称,其间转换颇为复杂。商周时期称之为“册”“籍”,春秋至秦代则称为“籍”或“籍书”,汉代则名之曰“籍”“簿”及“簿书”等。

极为重要的是,本文研究发现,在敦煌文书中,“帐”字只用来指称一般性账目,而未用于具体账簿的定名。《释录》中收录的定名为“帐”的文书,仅见“西魏大统十三年瓜州效谷郡计帐”(卷一)、“力皓等户帐”(卷二)、“堂舍房基帐”(卷三)等区区数件,皆属分类整理或研究者定名,而非原始名称。敦煌文书中所见会计账册,原始标题中皆用“历”定名,而未见有用“帐”者。

六、结 语

鉴于自魏晋以降,因为纸张取代简牍成为主要的记录载体,导致自此以后直至明末之前有关会计历史的第一手原始资料极少留存,敦煌文书对于中古时期中国会计史的研究,实则具有重要的填补空白的根本性意义。“历”文书则是打开这个宝库的锁钥。它下以凭、契、疏、抄录等各种原始凭据为支撑,上与祘会牒(稿)等综合性报告相勾连,在秦汉简牍会计向后世以订本式账簿为核心的纸质会计记录系统的演进中,充当了至为重要的中间环节,内涵地揭示了中式会计思想及方法演进的许多重要史实。“历”文书作为唐宋时期会计账簿记录的代表性形式,在会计记录格式化及记录形式的发展进步方面,具有重要的承上启下作用。

本文研究发现唐宋时期的敦煌会计中以“历”作为具体会计账簿的标准称谓,并通过进一步查考相关史籍,确证了这一判断,并初步得出这一现象并非局限于敦煌一地,而是全国皆然。这是以前有关唐宋会计史的研究中从来未曾有人注意到的重要发现。与敦煌“历”文书的研究相关,有两个重要问题,本文未暇展开:一是“历”文书与凭证、报告及其他文书的关系,其间的区别、联系及配合;另一个则是敦煌会计文书所代表的会计事实与唐宋时期一般内地会计的关联性及代表性问题。对此需在后续研究中进一步展开。

注 释:

①湖南大学陈敏在其博士论文《唐五代宋初敦煌寺院会计制度研究》中对“历”的含义、性质等进行了解释。南开大学于正安的博士论文《敦煌历文词汇研究》(2012年)认为“历”是古代一种主要记录日常财务方面的文书,并用“历文”一词来概括表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中所有记录财务方面的文书.

②陈敏教授研究认为:“本来就有标题的文书所占的比例是很小的,有些是残缺了不见,而有些则是本来就没有题目,因而大部分(约占85%以上)的文书名称都是后来者加的。”见陈敏《唐五代宋初敦煌寺院会计制度研究》,湖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5月.

③虽然在上表统计中剔除了《释录》中归入历文书的“抄录”、“名目”,但作为比较基数的数据,依然采用本文开头确定的数据(260件),而未剔除其中“抄录”、“名目”所占数额.

④姜伯勤.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年.

⑤王永兴,敦煌社会经济文书导论[M].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4年.

⑥陈 敏.唐五代宋初敦煌寺院会计制度研究[M].湖南大学博士论文.

⑦敦煌寺院及民间的业务,有些是经常发生,有些则是集中在某一日或几日办理,“历”文书因业务特点而设,也就有了一段时期内长期连续(或断续)登记的,也有在集中办理业务的时日登记的。伯4635号《某年某月七日社家女人便面历》即是集中一日办理便贷业务的典型.

⑧陈 昊.“历日”还是“具注历日”:敦煌吐鲁番历书名称与形制关系再讨论[J].历史研究,2007,(2),60-68.

⑨这件文书名称行有一奇特之处,原写人名为“广进”,被圈掉后旁边写了“惠安惠戒”.

⑩斯8443号B 甲辰年——丁未年李闍梨出便黄麻麦名目中有“押字为凭”之说.

责任编校:裴媛慧,孙咏梅

10.19327/j.cnki.zuaxb.1007⁃9734.2017.04.U01

2017-04-01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11&ZD145);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一带一路”会计文化研究中心课题(22-0411-16-02008)

宋小明,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为会计理论、会计史。 陈立齐,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为政府会计管理、会计史。

F230

A

1007-9734(2017)04-00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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