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绑架”实为伪道德
2017-09-09钟明华
人民论坛 2017年24期
钟明华
日前,道德绑架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是愈演愈烈,已然成为人们社会生活领域的一个新问题。用道德“绑架”道德,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表现。“道德绑架”行为亦善亦恶,是一种善恶共在的行为,具有公开性、弱强制性、善恶共在性的特征。
道德绑架具有公开性。道德绑架不是私人间的救助行为,尽管它往往缘起于私人引发的救助行为。公开是道德绑架的必要条件,而媒体报道和网络传播是其主要的宣传方式。私人间的救助行为形不成道德绑架,道德绑架的要件之一是将他人的道德选择置于公众面前,以舆论的压力要挟其行使并非出自本人意愿的施助行为。要挟的对象往往是顾及其社会道德形象的个人或群体,这些个人或群体为了避免丧失或降低其社会道德形象而不得不遵从。
道德绑架具有弱强制性,区别于法律范畴上的“绑架”。法律范疇上的绑架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指为了某种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他人的行为。道德绑架并非使用暴力强制他人,其对“被绑架者”的伤害主要是从精神上、心理上或名誉上。因此,道德绑架与法律上的绑架具有不同的性质。然而,道德绑架也有一定的强迫性和强制性。在道德绑架现象中,社会舆论表现为“制人于无形之中”,把当事人“应该做的”的行为变成了“必须做的”,将本来不属于当事人的道德义务,变成了其必须要承担的道德义务,将其置于“非此即彼”“非善即恶”的选择处境中,往往迫使“被绑架者”不得不违背自身意愿而遵循“绑架者”的愿望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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