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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小区内滑倒摔伤,起诉物业公司获赔偿

2017-09-09莫特

百姓生活 2017年9期

莫特

居民不小心在小区内摔伤,责任该由谁承担?长沙市天心区年近六旬的马大妈,在小区摔伤后,把责任归咎于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则认为是马大妈走路不注意造成的。双方就医药费、护理费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马大妈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物业是否该担责,2017年年初,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给出了答案。

楼门厅地上有水,大妈摔成九级伤残

2014年8月23日,家住长沙市天心区某小区年近六旬的马大妈,一大早买好菜往家里走。回到居住的小区后,手里提菜的马大妈走进楼门,径直走向电梯口。此时,楼门大厅没有一人。马大妈走着走着,右脚突然一滑,摔倒在地,一股锥心刺痛顿时传到全身。过了一会儿,马大妈才用手撑地,艰难地往墙边挪了挪,坐在地上等待家人……

好端端的怎么滑倒了呢?马大妈一看,原来电梯口地面上有水。这一幕,被物业公司监控摄像真实记录下来。

录像显示,马大妈走进楼门约1分钟前,一名身着红色上衣的物业保洁员,手拿拖把认真拖地。马大妈摔倒的地方,正是保洁员刚刚拖过的地方。由于门厅有拐角,马大妈走进门厅时,并没有看到拖地的保洁员。在马大妈摔倒约半分钟后,仍拿着拖把的保洁员重新出现在镜头里,并与坐在地上的马大妈有言语交流。

马大妈疼痛难忍,迟迟站不起身。很快,马大妈被家人送往医院检查。经诊断,马大妈的伤情为左髌骨粉碎性骨折伴皮肤软组织挫伤,左膝关节退行性病变,住院治疗了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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