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消除收入分配不公
2017-09-08李凌
检察风云 2017年17期
李凌
谚语云:“不患寡而患不均。”这里的“不均”,不是指不均等,而是指不遵名分、不按规矩分配社会财富,强取豪夺践踏“公正”“公平”的正义准则。实际上,人们对分配方式是否合乎“正义”比对分配的结果即财富占有的多寡,更加在意和关注。因此,分配不公与收入差距其实是两回事。收入差距描述的是一种结果状态,分配不公则揭示了造成收入差距的原因。笔者认为,分配制度改革不能只一味地强调缩小收入差距,更应关注分配不公,探究和挖掘隐藏在收入差距背后的非市场因素。
引发收入差距扩大因素分析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中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发展成就,综合国力迅速提升,城镇与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都经历了快速上涨,百姓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在逐渐扩大,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1.8倍,扩大到2009年的3.33倍,之后基本维持在3倍左右。尤其是在城镇化视角下,随着金融、房地产行业的兴起,资产的财富效应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的分配格局。
从收入分配演化的内在规律和国际经验来看,影响居民收入差距的既有内生性因素,也有外生性因素。前者主要是指一些市场因素,如劳动生产率的差异、教育和人力资本的差异、资本深化与资本劳动替代率的差异,以及对外开放程度的差异等;后者主要是指一些非市场的因素,既有一次分配中由于市场化改革不到位不彻底而引发权力“越位”导致的分配不公,又有二次分配中权力监督和监管“缺位”而引发的分配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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