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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职生法律素养现状调查分析

2017-09-05董敏杰

大陆桥视野·下 2017年7期
关键词:高职生法律素养

董敏杰

【摘 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高职生的法律素养现状越来越受到关注。课题组通过对浙江省部分高职院校学生进行调查分析,针对高职生法律素养现状,结合社会的实际需求,提出了提升高职生法律素养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高职生;法律;素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黨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高职生是大学生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法律素养直接影响到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为全面落实党的各次会议精神,课题组对浙江省高职院校学生进行了法律素养状况调查,并结合高职生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为提升高职生法律素养提供借鉴。

1.浙江省高职生法律素养现状调查

针对选定的目标高职院校,课题组进行了问卷调查、教师访谈、学生座谈会、学生管理工作者座谈会,调研涉及高职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及用法的情况的方方面面。调查中以浙江省内高职院校为目标样本,共发放1000份针对高职生法律素养的问卷,回收问卷1000份,均为有效问卷。从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关于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有58%的学生选择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学习;关于在课余时间学习法律,有73%的学生选择了偶尔会。在进行教师访谈时,高职院校(法律院校类除外)均利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来传授法律知识,由于课程总课时限制,书上有关法律的内容所占比例较少,用来讲解的课时就少了;另有少数高职院校开设了《民法》《刑法》等选修课,但学生选课热情并不高。在高职生法律知识学习途径方面,不能很好地满足高职生的实际需求。

在学生座谈会中,同学们主观上一致认为学习法律知识非常重要,但是在实际学习过程中,课堂上有的老师讲的理论太枯燥,不爱听;有的老师结合案例讲很生动,但是课时太少了……在学生管理工作者座谈会上,老师们认为多数高职生对法律知识不了解,或是一知半解,从学生中发生的案例就能看出端倪。高职生在网上被骗的案例时有发生;生活中经历挫折时,有的高职生采用伤害他人的方式发泄;有的高职生捡到饭卡居然据为已有,刷光里面的所有钱款;有的高职生将恶意中伤他人的话语或偷拍的视频传到互联网上……有多位老师反映,像新《刑法》在国家级考试中规定的几种作弊情形将入刑等,这些身边的法律高职生了解的并不多。当遇到一些权利受到侵害时,多数高职生的选择是忍一忍就过去了,或找熟人帮忙解决,只有28%的高职生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由于学到的通识性法律知识学的太少,一些高职生还达不到学以致用的程度;高职生对法律的认知,多数停留在一知半解的层面,或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在正确使用法律方面更显得力不从心,因而在实际生活中体现出高职生法律素养的现状并不乐观。

2.调研案例分析

2.1高职生因不知法导致的案件举例

某高职院校大一学生,张某,男,因为“非常喜欢”同寝室同学的手机,价值近五千元。于是在同学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拿了自己用。同学说手机丢了,张某依然不动声色。后因同学报警,公安机关介入,张某才对“拿”同学手机的事予以承认,但怎么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违法了?张某的理由是:大家都是熟人,跟社会上的“偷东西”应该是不一样的,我把手机还给他——物归原主不就好了吗?

事实上,张某的行为表现反映出他根本不知法,更不知道我国《刑法》对“盗窃罪”是如何界定的!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他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

2.2高职生不尊法、不守法导致的案件举例

多数高职生,在学习基本的法律常识后,对哪些是可为行为,哪些是应为行为,哪些是勿为行为是分得清楚的。调研中,有个案显示,高职生动手伤人的事还是时有发生的,有的甚至导致对方重伤。对于案件的法律认识:当事高职生认为,自己可以承担对方的所有医药费,甚至在经济上补偿对方就可以减轻法律对自己的制裁。

作为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堪称社会精英,国之栋梁,不应该不尊法,甚至亵渎法律的存在!明知有法可依,却反其道而行之,不守法! 对于校园生活中的一些不如意、不顺心的事,这些高职生采用了违法的方式来解决,导致了严重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发生。在实际生活中,少数高职生,一直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还是学生,即使行为有失范,也是情有可原的。殊不知,古已有之:“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敬畏法律,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做到的!

3.高职生法律素养较低的原因分析

3.1学习法律知识的课时过少

高职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法律部分,但因总课时的限制,各高职院校用于上《法律基础》部分的可是却是屈指可数了。除了法律类高职院校外,其他高职院校基本没有单独开设法律必须课程的。开设法律类选修课的高职院校选课人数限制,学生的受益面远远不够。

3.2校园法律类活动少

在非法律类高职院校的社团中,法律类社团凤毛麟角,在走访学生寝室、召开学生座谈会过程中了解到,多数高职生表示不知道法律性质的社团具体能做些什么?一些学生表示想想都枯燥,就望而却步了。在教师座谈会上,大家认为高职院校校园法律氛围不浓厚,学校没有刻意要求的情况下,学生层面很少举办法律类活动,学生自主进行的法律类活动就更少了。

3.3高职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不强

问卷调查中显示,高职生只有切实遇到了有关法律问题,才有可能去了解相关法律;有的高职生甚至遇到了法律问题也不会去主动寻求解决方法。有少数高职生对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法律或修改后的法律条文也一无所知。由此可知,高职生群体学习法律的主动性不强。endprint

4.提升高职生法律素养的建议

综合素养是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集中外在体现,期中法律素养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法律知识的储备对于高职生来讲越来越重要了。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到能够解释法律现象再到解决法律问题,层层递进,这需要从知法、懂法、守法及用法的各个环节上进行学习和实践。

4.1开设《法律基础》必修课

高职院校以前也是单独开设《法律基础》必修课,后来思想政治理论课整体上改革,把法律基础的部分内容融入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同一本书中了。这样使得课程的课时和教育教学的侧重点都发生了变化。因此,开设《法律基础》必修课是重要的且必要的!首先,学生对必修课的重视程度要高于其他选修课程;其次,必修课使得课时有了保障;第三,教学内容更具有针对性。

4.2校园法治讲堂常规化

调研中发现,高职院校的各类文化讲堂丰富多彩,唯独法律讲堂过于少了。有的高职院校一年内从没做过法律讲堂或与法律相关的大型讲座。校园内的大型文化活动是对社会热点等的最及时的回应,让莘莘学子有关心国家大事的责任感,同时也是更新自身的知識储备的最佳途径。因此,每个学期都要结合时政、重要会议精神开设法治讲堂,让高职生在校园法治文化的熏陶中,增强法律素养。

4.3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教育更有利于高职生的个人成长,学法、知法、懂法还不够,还要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对法律现象能够给予正确的评价,形成个体一生受益的较高的法律素养,对高职生个人成长与社会和谐都是极其重要的。倡导高职生参与法治实践,学校定期开展学生违纪、违法等情况的研判,不断总结,不断改进,使高职生的法律素养不断提高。

提升高职生的法律素养是提升高职生综合素养的重要方面,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素养对高职生来讲也越来越重要。通过调研发现,浙江省高职生法律素养现在不容乐观,因此,高职院校、社会、家庭都应该充分重视起来,尤其是高职院校,应该针对提升高职生法律素养制定出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优势,为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吴平芳,李虹,陈玉.高职院校学生法律信仰培育探析[J].机械职业教育,2017,3:38-40.

[2]刘莲香.法治中国视域下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J].法制与社会,2016,10:239-240.

课题项目:

本文是2015年浙江省教育厅研究项目:《高职生法律素养养成研究——以浙江省为例》(Y201534924)的研究成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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