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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思考

2017-09-04徐晓婧肖洪磊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7年16期
关键词:潍坊建议问题

徐晓婧+肖洪磊

[提要] 山东省潍坊市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改革经验。但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土地流转规模不集中等问题,深化改革依然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为此,第一,积极开展产权确权颁证工作;第二,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第三,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第四,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等,以推进潍坊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健康、良性发展。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问题;改革;建议;潍坊

中图分类号:F321.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6月6日

一、潍坊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体做法

为满足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2012年起,作为农业大市的潍坊市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力度,以农民自愿、支持农民创新创造为原则,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一)确权颁证工作积极有序推进。确权登记颁证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切实解决农民带权进城问题。为此,潍坊市采取两种措施推进农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第一,登记发放《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证》。在潍坊市120个镇及9,338个村中共发放《集体土地所有证》31,878本,占应发数的100%;发放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159.16万本,占应发数的99.6%。第二,有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颁证。在2012年奎文和寒亭两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潍坊市政府提出了“一年大见成效、两年基本完成、三年巩固完善”的总体部署。截至2014年底,已有7,523个村颁发了证书,占应确权颁证村数的99.8%;颁证面积达到806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9.9%;已发证户数149.2万户,占应确权户数99.8%。

(二)产权交易市场创新多种功能。潍坊市积极开发产权交易市场多种功能,着重创新农村产权,着力打通“三农”融资通道,以“立足山东、服务全省、创建全国一流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为目标,在2015年9月3日成立涵盖各类金融业态的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潍坊市将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为龙头,整合现有农村土地流转、林权交易等要素市场,建立起完善的“市、县、镇(街)、村”四级网络体系和科学规范的产权交易规则。农村产权交易业务主要涉及农村集体股权、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林权等各种不同交易类型以及农村金融产品、农业订单化、农业产品交易电子化、农业数据信息在线发布等服务。截至2016年,已设立15个分中心及1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实现了潍坊市所有涉农县市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全覆盖;通过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累计办理1,100余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涉及到27,300余亩土地流转面积;办理农村产权抵押登记业务80余笔,涉及融资额5,360余万元。

(三)土地流转形式走向多样化。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不仅会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而且对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具有重大意义。为提高土地的资源配置效率,必须注意流转形式的多样化,聚少为多,聚小为大,使农业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流转形式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多用途流转。围绕产业化经营和主导产业开展土地流转,合理布局农业产业,促进特色农业的发展;第二,多形式流转。流转形式主要有六种,分别是土地转让、土地转包、土地互换、土地出租、股份合作以及其他;第三,多去向流转。流向农户、合作社、乡镇企业、种植养殖户等多种去向。

(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创立多种渠道。遵循自主自愿、依法有序、稳妥推进以及风险可控的原则,潍坊市在保障农民基本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了如下办法:第一,改变抵押贷款模式,从2009年开始,潍坊市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蔬菜大棚等抵押贷款模式;第二,政府出台新政策,激发了农村干部群众的产权意识,推动了农村物权资本化进程,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第三,金融部门创新推出农村产权抵押担保金融产品,如潍坊农商行探索推出的农村土地流转“一抵通”贷款产品,贷款余额达12.6亿元,累计支持农户18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36家,农业龙头企业26个。

2017年,潍坊市奎文区被列为山东省改革试点,积极探索股权管理的改革经验。对社区经济组织发生的股权转让、赠与、继承等,完善流转程序,推动股权流转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种股权流转130例,其中转让9例。奎文区着眼于解决社区经济组织成员融资难问题,与潍坊农商银行合作,开展股权质押贷款业务。目前已完成发放股权质押贷款32笔,发放贷款总额170万元。

二、潍坊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践特点

实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形式,也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课题。目前,潍坊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概括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农村集体产权明晰化。通过确权登记这种形式使得农民对自己产权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權利更加明确化、规范化。老百姓用证说话,凭证讲理,减少了纠纷,化解了矛盾。改革以后,农村资产情况、公共事务、收入支出等更加公开透明,干部群众利益更加一致。产权制度改革在股权配置方面采取了多种改革模式。如,高新区十甲村采取“人人均分、不留集体股”的模式,蔡家楼社区采取“集体股+个人股”的模式;高密张家官庄二村采取“基本股+农龄股”的模式;寿光东宇社区采取“集体股+个人股+岗位贡献股”的模式。

(二)土地利用规模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会使得边际成本降低,相反,小规模经营会使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进而抑制资金和技术的引进,形成恶性循环。对土地利用进行总体规划,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具体做法为:对退出的宅基地采取整治措施并复垦为耕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对星星点点分布的退出荒地、承包地等,可采取承包地置换等措施来促进其相对规模集中,最后由企业或种植大户一并管理。此举一方面能够提高耕地品质、扩大耕地面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以及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另一方面农业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生产、企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

(三)城乡管理一体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使得农民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可以转化为流动资产,赤手空拳的农民一夜之间拥有了参与现代化进程的原始资本积累。同时,农村土地的统一规划,政府可在有关地段,参照城市社区的标准,集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公共服务,差距在逐渐缩小,居民的幸福指数持续上升。高新区蔡家楼村全面推进旧村改造、资产改制、撤村改居步伐,实现了置换住楼房、改制当股东、村民变市民、居民就业到钢厂的历史性嬗变。蔡家楼村按照人均40平方米+10平方米优惠价的标准实施了整村搬迁。新的蔡家楼小区建设有4万余平方米的10栋安置楼,配套建设了现代化的幼儿园、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体育健身广场等设施,水、电、暖、气齐全;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已基本实现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其大力发展都市休闲农业,由集体投资30余万元,按每人1个菜畦子的标准规划建设了“快乐农场”,既保证了居民吃上放心蔬菜,又吸引城市居民体验田园生活。

(四)农民收入多元化。近年来,外出务工农民数量急剧上升,农民经济收入来源呈现多样化、高收入趋势,农地经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逐年降低。农民能够真正放心大胆走出去,关键取决于实现土地自由流转,土地自由流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显得尤为重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不但可以很好地处理土地自由流转这个问题,而且还能让农民收入多元化,包括出租农用地、出租房屋等,成为外来投资商、土地流转大户的工资收入。寿光上口镇付二村以每亩每年1,200斤小麦的补偿,从105户村民手中流转土地300亩,成立了蔬菜合作社,通过实行村集体、村民和种植大户三方入股,从而进行共同管理。合作社得到的收益用于缴纳年度土地租赁费,剩下的利润按比例分红,其中,村集体占两成、种植大户占七成、流转出土地的村民占一成。在2014年合作社发放土地承包费190,000余元。改制后,高新区十甲村人均分红在2012年时达到5,000元,2013年时达到6,000元,2014达到6,000元。寿光东关社区暨东宇集团2009年改制前人均分红3,000元,改制后当年分红5,200元,2014年达到1.1万元,是改制前的3.7倍。

三、潍坊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潍坊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但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潍坊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依然面临着很大的难题,需要不断深化认识,形成共识。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中,无论是政府还是涉及的农民,都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的情况。一方面政府没有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放到全局高度来认识和谋划,并未真正理解此项改革所带来的巨大社会效益,各级政府尚未达成共识,从而出现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的现象,最终导致了改革行动进展缓慢;另一方面农民受落后观念或特殊条件的影响,对于新制度的推行存在着不理解、不信任、不配合,群众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的群众竟对于关乎己身利益的产权改革行动漠不关心,这也使得改革的推进困难重重。

(二)确权颁证问题待处理

1、特殊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产权不够明晰,变更通道不畅,遗留问题积累较多。大部分农民以朋友、亲戚为中间人,通常口头同意让对方耕种并收取一点租金。若发生利益分配方面的争端,则极易出现纠纷问题。尤其是在利益分配方面,农户和种植大户难以达成共识,签订长期合同。由于历史原因,一部分土地存在初始权属界定不明的问题或者由于相关资料的丢失或者损坏使得权属的变动及最终归属无法确定,另外一部分土地则是由于以往土地流转造成利益分配不均而导致长久的土地权益纠纷。

2、承包地调整和确权处置问题。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限内不得随意调整承包地,但部分村按“增人增地、减人减地”的村规民约办法调整了承包地,利益被损害的少数村民依据承包法上访,政府部门也难以调解落实到位。在二轮承包时,没有确权到户的专业承包地,如桑园、果园等,近几年承包陆续到期。农民强烈要求确权到户,但是一旦确权到户,将会造成生产力的破坏,如不确权到户,则与现有的法律相違背。

(三)土地流转问题待解决

1、服务体系不健全。当前,城乡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阻碍了农村劳动力从农地的释放,限制了农地转移。农民不仅害怕也不敢进行土地流转,宁可抛荒,不敢失地,担心流转后失去承包权,失去基本的生活依靠,而且农地流转在法律上存在空白,农民权益无法受到保护。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如下四个方面:第一,流转出土地的农户与需要流入农地的主体之间有着一些矛盾;第二,土地股份合作模式不完善,股金和红利收入的发放极为困难,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受到极为严重的制约;第三,粮食安全隐患与流转土地非粮化之间存在问题;第四,农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缺位。

2、流转规模不集中。从当前的土地流转比例来看,相比于江浙一带,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例如,苏州市流转土地面积高达180多万亩,是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80%;宁波市土地流转面积占总面积的64%,而潍坊市仅占30%。近年来,许多农户对于流转土地采取了更加谨慎的态度,有的农户嫌流转补偿不高,有的农户出于传统思想就是不愿意流转,因此分散、零星的流转成为了一种主流趋势。这也使得土地很难呈现出星罗云布的样子,不利于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管理的开展。

(四)集体资产股权权能待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应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六项权能,即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从而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潍坊市未能贯彻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只是将股权量化,明确了农民参与集体分配的依据,但股权的权能并未得到保证。其中,占有和收益权能在改革中基本得到了落实,抵押、担保权能在有的地方开展了试点,但有偿退出、继承两项权能还没有试点试行。

(五)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不完善。产权交易中心刚刚组建不长时间,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相关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经办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量较少。目前,农村产权交易行业的市场模式、商业模式尚处在探索阶段,市场培育、客户导入、农村金融服务产品设计等都需要时间,短时间实现盈利难。农村产权价值评估缺乏明确的行业标准、银行贷款缺乏有效的农业担保体系等因素,制约了农村产权抵押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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