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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导向的刑法教学模式探讨

2017-09-01皮桂香

法制博览 2017年8期
关键词:问题导向应用教学模式

摘要:我国刑事立法活动在新的环境背景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传统的刑法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性的社会刑事立法活动。刑法学作为电大法学专科的必修课,電大需要进行教学的改革提高,提高刑法学教学的质量。问题导向法是对传统教育模式的一种突破,应用在电大刑法教育教学过程当中,对提高刑法学教学质量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本文主要探讨问题导向教学模式在刑法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关键词:问题导向;刑法学;教学模式;应用

中图分类号:D9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3-0291-02

作者简介:皮桂香,女,法学硕士,常德广播电视大学,研究方向:现代远程教育。

问题导向教学模式主要是以探究教学为目的,在教师规范、科学的教学实践引导下,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自主探究的能力。问题导向教学模式是建立在学生原有知识能力的基础上,促进学生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将周围世界和生活实际作为参照对象,切实为学生提供自主探究、深入学习的机会,能够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实践当中。刑法学知识学习的最终目的就是将知识应用到具体的刑事活动实践当中,能够应对处理刑事纠纷和案件。电大的刑法学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要严格遵循教育教学大纲,通过教学教研活动,进行探索研究,对自己的角色进行科学定位,对自己的教学模式有清晰的认知,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教学效果。

一、问题导向教学模式的主要内容

(一)问题的设计

问题导向教学模式顾名思义是以教学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展开的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提出主体可以是教师也可以是学生,问题提出后由教师进行筛选,选择适合本专题顺利展开和实施的问题类型,设计相关的问题情境,让学生置身于问题情境中进行讨论和探索。值得注意的是问题情境不是同一个静态情境,而是根据知识的不断深化呈现动态变化的趋势。很多教师在问题设置或者选择学生提出问题类型的时候主要以记忆性问题为主,目的是提高学生对知识内容的记忆效率,但是这种问题的设置难以提高学生的思维逻辑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所以在问题设置的时候,要保证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层次性,保证问题研究的过程中,相关知识的贯彻有系统性和完整性。

(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

在问题研究的过程中,需要教师的引导和学生的思考相结合,其中重要的部分是学生的思考,学生在问题答案概括的时候,切忌在书本上机械寻找答案,而是应该在原有知识储备的基础上,进行问题分析,与周围同学一起控制分析的步骤和方法,得出具有建设性的答案。其次,教师的答疑解惑也是问题解决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部分,教师总结归纳,明确学生的思路,建立与知识之间的联系,将单个的问题上升到系统理论高度,便于学生全面掌握。

二、电大刑法学课程教学的现状

(一)忽视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传统的刑法学教学模式在新的教育背景下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我们电大作为一所成人高校,在教育教学中没有充分结合成人教育的特点,往往沿袭全日制高校从概念到概念的传统教学模式,不能很好地适应学生的需求,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刑法学新的时代背景的融合进度。例如,很多教师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不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刻板的进行刑法学的纯理论知识教学,压制了学生原创精神,没有进行深入探究,对学生将来从事刑事活动的时候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刑法学课程设置不合理

刑法学教材知识内容较多,电大在课程设置上出现了一定的偏差,将刑法学分为两部分实施,也就是将一本教材内容拆分为两门课进行安排,如《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分设在两个学期,与传统全日制教学机械同步。这样中间间隔的时间太长,学生知识学习的连惯性遭到破坏,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内容没有很好地统一起来,学生学到的也都是凌乱的知识,由于课程和教材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电大老师在授课时往往拘泥于教材,不敢或者不能进行宏观的统筹,难以提高刑法学教学的效率。例如,《刑法分则》内容实施的时候,教师经常会打乱顺序,进行实施,认为课本内容的设置不符合前后逻辑,或者由于课程时间紧促的原因,教师只讲述主观认为重要的知识内容,例如,我国刑法有424个罪名,这是《刑法分则》中必须掌握的,但是教师只摘选其中一部分罪名知识进行讲解。

(三)探究性授课形式契合了电大教学的实际情况

教师展开探究性实践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实践探究能力,很多探究性内容的设置主要是教师提出问题,学生发表意见,最后总结,开展教学探究,与成人学习规律非常匹配。因为成人的机械记忆力日益衰减,但理解分析能力越来越强,探究性的授课形式契合了电大教学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刑法学教育教学的质量。

三、问题导向教学模式在电大刑法教学中的具体应用分析

(一)解析基础知识,为学生提供科学的指导

问题导向教学模式是一种符合现代教育教学发展趋势的开放性教学模式,应用在刑法学教学中,可以促进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提升教学效果。首先,教师要明确学生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主体位置,换位思考,分析学生的心理特征。其次,老师要深入研究教材,抓住本专题的重点、难点和考点,设置具有实践性和探讨性的问题,组建学习小组,深入问题探究。例如,电大《刑法学》教材第十章《犯罪未完成形态》,教学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掌握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构成条件和对它们的处罚原则,要求学生把握犯罪预备、未遂的概念和条件、处罚的原则,能够应用所学知识于实际案例,如“薛某与刘某是夫妻,经常毒打薛某。一次刘某醉酒后毒打薛某,薛某要求与刘某离婚。刘某不答应离婚,还威胁薛某如果离婚,就杀了薛某全家,薛某决定投毒毒死刘某,最后薛某认为刘某命不该绝,放弃了犯罪计划”。教师事先对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几种类型进行比较分析介绍,然后针对这一案例,让学生找出哪些属于犯罪行为,哪些属于犯罪预备,并说明原因,学生通过问题研究得出结果,提高了案例分析的能力,为其在生活或者工作中正确认识和分析刑事案件奠定了基础。

(二)创设问题情境,提高学生处理问题的能力

问题情境的设计要特别强调知识的渗透,并且要体现出问题情境设计的针对性和典型性,刑法学教学过程中记性问题情境的设置,可以从生活中找寻其来源,尽量是现实生活中发生过的事件,这样更能够引发学生的共鸣。同时在问题情境设计的时候,要确保学生现有的知识能力和经验能够达到问题所涉及到的知识内容难度。另外,教师要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并与学生展开问题的交流和探讨,提高刑法学教学质量。例如,在学习《刑法学》第三章《犯罪、刑事责任和犯罪构成》的时候,教学的目的是让学生明确犯罪的阶级性,掌握划分罪与非罪的总标准;弄清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及其与犯罪、刑罚的关系等。教师可以从日常的邻里关系入手,如:“张老与邻居刘老经常吵架,张老知道刘老有心脏病,张老人为通过烧香拜佛扎小人,可以使仇人心脏病发作死亡,但此事事后被人发现。”教师针对这一案例让学生通过讨论,提出自己的问题,如张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通过问题的分析分析这属于道德范畴,不属于刑事责任范畴。再如,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中设置刑事案件短剧,如打架、抢劫,让学生扮演刑事责任主体,让学生分析案件内容,提出问题,根据学过的知识,解决问题,提高学生处理问题的能力。

综上所述,问题导向法是对传统教育模式的一种突破,是建立在学生原有知识能力的基础上,能够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实践当中,对提高刑法学教学质量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电大刑法学教师应该明确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将知识融会贯通,为学生提供科学的指导,创设问题情境,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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